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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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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離婚這個詞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是很經常就可以瞭解到的,現在離婚率也是增長比較快的,大家對於離婚也都司空見慣,以下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1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以下證明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另外,雙方當事人還需要各帶上兩張2英寸最近的半身免冠一人的照片。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

軍人辦理離婚登記,還應當出示軍人身份證、部隊以上機關政治機關出具的同意離婚的證明。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上述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核發本人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件,華僑、外國人憑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爲外語的,當事人應當同時提交具有正規翻譯資格的翻譯機構提供的中文翻譯文本。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2

一、登記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二、登記離婚的證件材料

l、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2、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的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 第2張

三、登記離婚的.程序

1、辦理離婚的夫妻一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5、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覈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3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費

離婚如果是雙方都同意協商離婚,那這個是不需要走法律渠道的,也就是這個根本就不用花多少錢,但如果是訴訟離婚,那麼這筆費用也就隨之而來了,畢竟涉及法律,有些費用是避免不了的,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費。

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費

1、如果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那麼就要承擔一筆費用了,也就是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2、我們知道,遞交法律處理了,這中間肯定需要費用的。而且也有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離婚訴訟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看了上面的離婚要承擔的費用,你是不是有點慌了,其實費用還不止這些,你請律師也是要錢的呢,所以小編算下來,這筆帳也是很高的哦,所以建議,能夠協商解決的還是自個解決比較好,自己家的事還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呢,你說是吧。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件 第3張

現在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

首先離婚雙方同時先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離婚登記,不可委託辦理,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是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處。

接着,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緊接着,簽署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協議書的內容涉及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後,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最後就是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就符合離婚登記條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一場婚姻,一場夫妻,生活如果不能繼續攜手走下去,發現很兩人並不合適,選擇要離婚,還是要考慮多方面的影響,儘量通過協商離婚,和平協商是最好的,減少對彼此的傷害,避免起訴離婚,同時注意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證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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