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很多員工都想要了解員工離職時是否可以得到補償,一般情況在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可以獲得賠償的,那麼,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1

一、正常離職可以申請賠償金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就算勞動者是正常離職,也可以申請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二、正常離職不發工資怎麼辦

1、先和公司協商。不行的話就投訴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 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網站進行投訴,也可以到市長信箱。

3、到當地勞動局進行投訴。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2

一、正常離職有沒有補償金

正常離職沒有補償金,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纔有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第2張

二、主動離職還有競業限制補償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自願離職的,如果遵守了競業限制的規定,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3

員工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在公司工作十幾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員工,認爲只要離職就可以從公司獲得補償。其實補償分兩種情況,違法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前者是在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下才適用,標準爲根據實際工作年限,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後者是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的情形下適用,爲從08年開始計算,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動辭職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補償的,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很多公司爲了逼迫勞動者自己辭職,使出各種手段,接受員工一時衝動就主動辭職,結果是一分錢都不能拿到。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案例,從以上情形可知,員工離職時是否可以得到補償,跟工作年限是沒有必然聯繫的,能不能得到補償,要看離職的原因是什麼。

正常辭職能領公司補償金嗎 第3張

勞動者可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拿到經濟補償金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在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

2、在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有關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下,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由於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員的情況下,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5、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後,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因此不願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繼續存續,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