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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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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執行的僵化,形式主義的要求讓申請人累的半死,長期下去必然出現問題。完全是可以靈活的規定,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1

一年多前,上海的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爲能力,然而,家屬申請傷殘鑑定證明時,卻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這也太……強人所難了吧。

王先生的妻子張阿姨告訴記者,丈夫一年多前患有腦部疾病,雖說做了手術,但身體還是每況愈下,逐漸變成了植物人,目前住在楊浦區新華醫院。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張阿姨和家人一直在醫院悉心照顧王先生,但是高額的治療費用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張阿姨爲此感到身心俱疲,卻一直沒有捨得放棄老伴。

求助人張阿姨:

現在費用很厲害很厲害的!當時說10萬就行,已經30多萬用掉了,而且我服侍他一年,自己全身也都是各種病痛。

在瞭解到植物人一旦辦理殘疾證,就會得到部分費用補助後,張阿姨的弟弟來到楊浦區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打聽如何爲王先生辦理殘疾證。

根據街道提供的病史材料清單顯示,植物人屬於肢體殘疾類別,王先生符合申請條件。

而想要辦理殘疾證,首先需要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材料,獲得一張殘疾評定預約單,這個步驟可由他人代辦。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2張

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毛旭嵐:

如果是植物人的話,首先會讓他提供一些之前的病史,來確定他到底可以辦哪個等級的殘疾證,然後會交給家屬一份申請的菜單,包括所需的相關材料,申請流程是要家屬帶好他所有的申請材料來窗口辦理,申請好了之後,會給他一張預約單。

工作人員表示,經過上述步驟後,接下來的評定就需要由本人蔘與了。預約單上顯示,傷殘等級鑑定這個步驟,需要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前往指定醫院。

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毛旭嵐:

給居民的預約單上寫明,申請人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殘疾評定所有的材料,再帶好預約單到相關醫院做鑑定。

這一要求讓張阿姨"哭笑不得",丈夫都已經處於植物人狀態了,還怎麼"親自"到場呢?

那麼,可以直接在王先生目前住院的新華醫院做殘疾鑑定,省去路途奔波嗎?

記者查詢後發現,在楊浦區,做肢體殘疾類傷殘鑑定的醫院只有楊浦區中心醫院和一家康復醫院,王先生所在的新華醫院並不在其中。

張阿姨聯繫了楊浦區中心醫院和相關部門,詢問是否必須已是植物人狀態的王先生本人親自前往做鑑定,也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3張

求助人張阿姨:

一定要本人去,不是本人不能做鑑定。電話裏我求他們,我說我老公真的不能走,對方表示“那沒辦法,一定要本人來”。

隨後,記者致電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也表示確實要植物人本人前往指定醫院。

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評殘一定要到醫院去的呀,沒有上門評殘的。

記者:過往病史拿過去,也不行的,是吧?

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對!醫生一定要看到病人的, 全市都是這樣。

記者:楊浦區是不是隻有兩個醫院可以做評殘鑑定?

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對的。

無奈之下,張阿姨想過叫120救護車或者出租車接送王先生往返。但因費用、時間等種種原因,未能成行。

張阿姨弟弟:

本來是叫救護車的,後來覺得救護車費用太高了,因爲本來自藥費用就很高的,承受不起。

最後,還是請朋友幫忙,開車送王先生和張阿姨去了楊浦區中心醫院。但把已是植物人的王先生搬上車,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求助人張阿姨:

我們是請我老公的同事幫忙,他正好有車,就把我們帶過去;然後再請他和護工一起把老公抱上去,前後兩個小時不到,真的太累了。

對此,街道工作人員表示,街道的工作只負責到給予申請人預約單。之後的傷殘鑑定,殘疾證的領取等步驟均與街道無關。植物人王先生的遭遇他們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毛旭嵐:

市級平臺到時候會將信息發送到申請人的手機號上,他相關的材料都不會在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證也不是我們這裏發的。我們會將這個案例向上級部門溝通。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4張

張阿姨弟弟:

太費勁了!也是太折騰病人了!抱上抱下的,我們吃力無所謂,還折磨病人,要跑來跑去、抱上抱下;

過去(楊浦區中心醫院)一看,他們根本就不檢查的',就直接寫病歷的,有意思嗎?你上門一看就知道的,就只是看了一看就寫結果了。

到這裏,王先生的傷殘鑑定申請算是按照規定流程走好了,他終於親自到場證明自己是植物人。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2

“街道要求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簡直爲難人”。上海發生一件荒唐事情。因丈夫患病王某患病稱植物人,女子爲減緩治病壓力,去街道辦理殘疾人證。經審覈,王某符合申請獲得預約單。按照街道要求,需要由植物人丈夫自己帶着預約單去指定的醫院進行檢查,而王某所在的又不是指定醫院。

經過多次溝通,街道和醫院表示必須是本人去檢查,不能上門檢查。女子只是找人擡着丈夫去指定醫院,醫院卻根本就沒有檢查王某身體,直接寫病歷。女子認爲街道這是在這騰人,搞這些繁雜沒必要的形式手續。(來源瀟湘晨報)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5張

確實是很折騰人,王某是個植物人無法動彈,卻被要求必須親自到醫院進行檢查辦理殘疾證明,而在醫院卻拿着之前的病例直接寫結果,完全不進行檢查,那麼要求殘疾人必須親自去指定醫院檢查的合理性何在?

按照我國《殘疾人證辦法》的規定,原則上只需要帶着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必要材料,再加上精神身體或者其他智力殘疾等證明就可以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評定。

從嚴謹性上來說,街道和醫院的要求流程似乎並沒有問題。申請殘疾證明,現有街道對病例等書面文件進行初步覈驗,認定符合要求,在簽發預約單去指定醫院檢查身體,由此最終獲得殘疾證明。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6張

法律規定沒有問題,街道按照上級做出的流程要求也沒有問題,問題就出現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上。《殘疾人管理辦法》是面向全國的文件,不可能事無鉅細的詳細規定,因此,它做出宏觀規定之後,具體操作步驟由各省市在不違犯上述規定的情況下具體安排。

而本案中折騰人的規定,就是將殘疾人的範圍狹隘的縮小,忽視了完全殘疾和植物人的類型。強硬的要求殘疾人必須親自去指定醫院體檢,對植物人來說完全是強人所難。完全是可以靈活的規定,在某些特殊要求下可以提供上門檢查的辦法。

而且《殘疾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也做出規定,有條件的地方應上門開展殘疾評定和辦證服務。而該街道卻直接以上面沒有這個規定而拒絕做出其他變更措施的迴應是非常不妥當的。執行規定沒有問題,但遇到特例也不應立馬拒絕,應該請示上級。

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是怎麼回事 第7張

當然,讓女子更無法接受的是,自己帶人辛苦的把丈夫擡到指定醫院,卻更本就沒有檢查身體,完全是拿着之前的病例看然後做評定,那麼要求本人親自去檢查的做法就顯得更是無稽之談。

這不是個小事情,執行的僵化,形式主義的要求讓申請人累的半死,長期下去必然出現問題。即便是上門檢查收取一定費用,也比要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能讓人接受。

希望能少出現點“讓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讓死人親自來開死亡證明”等荒唐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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