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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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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從周折的辦事過程中,看到家屬給植物人親屬辦一個殘疾證實屬不易。顯然是一個流程的問題。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

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1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爲能力。然而,家屬申請傷殘鑑定證明時,卻被要求王先生必須親自到醫院進行鑑定。折騰來折騰去,到定點的楊浦區中心醫院一看,他們根本就不檢查,直接寫病歷。家屬質疑,只是看一看就寫結果了,爲什麼要折騰人?

植物人本身認知能力已完全喪失,無任何主動活動,按理說,預約勞煩一下定點醫院的醫生上門,有了其他醫院的診斷結果,也就是看一眼的事,省時省力啊。難道非要植物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前往指定醫院”?

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

或者,對這個肢體殘疾類傷殘鑑定的醫院,爲何只限定兩家?我就不信,其他大型醫院的診斷結果,毫無公信力和權威性。肢體殘疾類傷殘鑑定,很多時候不需要什麼高端的儀器來測定,不需要醫生有多高超的醫術,肉眼看一下就可以判斷。所以,擴大定點醫院的範圍,認可大型醫院的診斷結果,也是不錯的辦法。

再或者,多體恤病人家屬的不易,對植物人這個特定的羣體,能否單獨開設綠色通道,提供上門服務呢?

既花錢還折騰人的流程,就應該整改。不能因爲文件規定是這樣,就一定要刻板執行。如果怕人冒領殘疾證,辦法也多得是。從流程來看,定點醫院的醫生也沒有進行嚴格的複覈和審查,只是將原來醫院的診斷抄了抄。那麼,這個“植物人持證上門”的意義何在?

從周折的辦事過程中,看到家屬給植物人親屬辦一個殘疾證實屬不易。原來收治的醫院,不是做肢體殘疾類傷殘鑑定的定點醫院,植物人的診斷結果不算數,到定點醫院呢,請救護車太貴,只得請朋友幫忙,搬上搬下。真是折騰病人、折騰家人、折騰朋友。

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 第2張

然而,嚴格來說,醫院沒錯,街道和社區服務中心也都沒錯,那錯在哪裏呢?顯然是一個流程的問題。

服務市民、方便市民,辦事沒有止境。王先生的遭遇告訴我們,要提升服務市民的水平,第一道關口,就是要站在患者的角度來看問題、想問題,換位思考,優化流程。

而其他部門,像街道、社區服務中心、殘聯等,遇到這樣不合理的規定,也要及時反饋,而不是面對市民的求助,僅僅拿出文件“按章辦事”。

總而言之,植物人辦殘疾證要親自上門的不合理規定,是該改一改了。

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2

“街道要求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簡直爲難人”。上海發生一件荒唐事情。因丈夫患病王某患病稱植物人,女子爲減緩治病壓力,去街道辦理殘疾人證。經審覈,王某符合申請獲得預約單。按照街道要求,需要由植物人丈夫自己帶着預約單去指定的醫院進行檢查,而王某所在的又不是指定醫院。

經過多次溝通,街道和醫院表示必須是本人去檢查,不能上門檢查。女子只是找人擡着丈夫去指定醫院,醫院卻根本就沒有檢查王某身體,直接寫病歷。女子認爲街道這是在這騰人,搞這些繁雜沒必要的形式手續。(來源瀟湘晨報)

確實是很折騰人,王某是個植物人無法動彈,卻被要求必須親自到醫院進行檢查辦理殘疾證明,而在醫院卻拿着之前的.病例直接寫結果,完全不進行檢查,那麼要求殘疾人必須親自去指定醫院檢查的合理性何在?

法律規定沒有問題,街道按照上級做出的流程要求也沒有問題,問題就出現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上。《殘疾人管理辦法》是面向全國的文件,不可能事無鉅細的詳細規定,因此,它做出宏觀規定之後,具體操作步驟由各省市在不違犯上述規定的情況下具體安排。

而本案中折騰人的規定,就是將殘疾人的範圍狹隘的縮小,忽視了完全殘疾和植物人的類型。強硬的要求殘疾人必須親自去指定醫院體檢,對植物人來說完全是強人所難。完全是可以靈活的規定,在某些特殊要求下可以提供上門檢查的辦法。

按照我國《殘疾人證辦法》的規定,原則上只需要帶着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必要材料,再加上精神身體或者其他智力殘疾等證明就可以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評定。

而且《殘疾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也做出規定,有條件的地方應上門開展殘疾評定和辦證服務。而該街道卻直接以上面沒有這個規定而拒絕做出其他變更措施的迴應是非常不妥當的。執行規定沒有問題,但遇到特例也不應立馬拒絕,應該請示上級。

女子爲植物人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來怎麼回事 第3張

當然,讓女子更無法接受的是,自己帶人辛苦的把丈夫擡到指定醫院,卻更本就沒有檢查身體,完全是拿着之前的病例看然後做評定,那麼要求本人親自去檢查的做法就顯得更是無稽之談。

從嚴謹性上來說,街道和醫院的要求流程似乎並沒有問題。申請殘疾證明,現有街道對病例等書面文件進行初步覈驗,認定符合要求,在簽發預約單去指定醫院檢查身體,由此最終獲得殘疾證明。

這不是個小事情,執行的僵化,形式主義的要求讓申請人累的半死,長期下去必然出現問題。即便是上門檢查收取一定費用,也比要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能讓人接受。

希望能少出現點“讓植物人親自到醫院檢查”、“讓死人親自來開死亡證明”等荒唐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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