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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種植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鼓勵集體個人承包造林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鑑定如下合同。
1、具體位置:從_________至_________,長大約_____米,植樹三米一株,共可植樹_____株。
2、權屬:等到樹木成材以後,由乙方負責辦理砍伐證明,處理應該支付的資金以外,經濟所得按2:8(甲方2,乙方8)的比例分配。
3、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樹苗,並負責把樹穴挖好,樹木栽上。 ②在管理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4、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負責樹木的管理。
②乙方負責由甲方所栽的樹苗成活率達到85﹪以上(當年秋季由甲方指定相關人員同乙方共同檢查樹苗的成活率)如果達不到85﹪的成活率,乙方在第二年負責把所缺的樹苗如數補栽上(此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保證成活率不低於85﹪。
③在平時的樹木管理工作中,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5、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開始正式生效。
6、合同期限從2015年一月一日至2030年一月一日。
7、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送一份到鎮農發中心辦公室存檔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種植協議書2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_
爲了發展綠化苗木產業爭取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議在平等共贏、互信互利的原則下訂立合作協議具體款項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現位於__________畝土地包括土地上的所有生產及生活設施。
2、乙方提供種植技術及樹苗和種植所需的各項林業主管部門申報審批手續。
3、三年結算一次甲方佔銷售收入30%乙方佔70%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每銷售一批樹苗即按比例結算一次。
二、合作期限合作時間10年;從2012年9月起至2022年9月。
三、種植品種及數量。 主要種植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責任 :①提供土地____畝並確保該土地10年。②提供現土地上的生產設施包括供電及供水設施和現有房屋等生活設施。 ③土地租金由甲方按與 ____________租地合同金額每年繳交給____________。
2、甲方權利: ①甲方佔有苗木銷售金額30%的比例分成
例如出售1000支苗每支50元則銷售金額爲50000元甲方佔30%分成即15000元(注:甲、乙雙方所有投入不再計成本只按銷售額進行分成)。 ②甲方有權對生產過程中的操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乙方應予重視並進行調整。
五、乙方責任及權利 :
1、乙方須負責生產所需的各項費用包括樹苗、工人工資、電費、肥料、農藥、設施維護及更新所需費用及其它植保設施。
2、負責制定和實施種植方案包括樹苗品種確定、採購、種植相關的操作。
3、乙方權利 :①有對生產種植的管理權按市場價格徵求甲方意見下使用期限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對苗木定價銷售權利。 ②佔有銷售金額70%的分成。
六、違約責任 :
甲、乙各方因自身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須負責賠償對方相應的投入損失。 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遵協議有未盡事宜再作補充發生糾紛則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二O一二年 月 日
苗木種植協議書3
甲方:(訂購方)
乙方:(交售方)
爲進一步發展紅薯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穩步增長,增加職工收入,規範甲乙雙方的行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種植面積及種苗
乙方以訂單形式爲甲方種植紅薯畝。種苗由甲方提供, 4月20日—5月30日種植的.單價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種植的單價0.10元/棵,根據合同簽訂時間編號發放種苗。
二、紅薯的交售
1、收購時間: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點:金正薯業院內。 3、交售車輛及運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收購價格及質量
1.一級紅薯收購價:800元/噸,一級紅薯標準爲:無雜物(薯秧、泥土、編織袋等),薯塊重150克以上,雜質2%以下。 2.二級紅薯收購價:780元/噸,二級紅薯標準爲:雜質超過2%(泥土、薯秧、編織袋), 薯塊重150克以下。 3. 質量低於收購標準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檢後再收。
四、結算方式
交貨付30%,十天結算一次,交售後一個月內支付到75%,下餘款12月10日前結清。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 有權制定各種管理措施。
② 有權指導、監督乙方按照生產計劃認真執行。 ③ 乙方若有不按規定種植、管理,甲方有權予以糾正。
2、甲方義務:
① 以優惠價提供薯苗和殺菌藥。 ② 免費負責培訓和技術指導。
③ 及時指導解決乙方種植、管理上的技術問題。 ④ 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交售紅薯予以收購。
⑤ 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和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予以結算,不得故意壓級壓價。
⑥ 適量提供種植、收穫設備,轉包農機專業戶,由專業戶爲農戶提供有償服務。 特別提醒:
1.種植紅薯適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塊。 2.種植紅薯不適合:粘性土、鹼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有權參與生產計劃、技術推廣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種、收機械化
改進。
② 遇到技術問題有權要求甲方及時進行指導解決。
2、乙方義務
① 積極參加技術培訓,服從執行技術指導;確保各項技術措施按時按標準落實到位,達到應有效果。
② 按照合同約定付清種植薯苗款。
③ 按照供苗種植時間,生長120天后將所產紅薯全部安全交與甲方,不得自行銷售。具體交售時間按附合同執行。
④ 注意生產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⑤ 交售過程中服從甲方排隊秩序,有加隊現象、無理取鬧、壓磅,壓卸料臺,堵塞道路,尋釁滋事者罰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造事方負責。
⑥ 對違犯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的或觸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六、違約責任
1、 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收購紅薯,應向乙方支付未收購紅薯最低估產總量70%的違約金。
2、 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紅薯自行銷售的,來年不再提供種苗,應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紅薯最低估產總量20%的違約金。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3、在合同執行中,若出現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法律責任,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農場,分場各持一份。 附:職工種植面積及簽字花名錶。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