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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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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考慮到婚姻也有風險,想要提前保護好自己的婚前財產,至少給將來留一個保障,無可厚非。如果萬不得已,需要動用到個人婚前存款,也記得要明確是借款、贈與還是代持。 下面看看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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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2

法律分析: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 第2張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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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才能完全屬於自己

讓婚前財產完全屬於自己的方法:

1、當事人可以與配偶簽訂財產約定,即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在婚後成爲夫妻共同財產。

2、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財產公證的方式來讓婚前財產完全成爲自己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本身就完全屬於自己。一方婚前的個人的財產,無論結婚與否都是屬於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爲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我給自己存了40萬 第3張

婚前買房如何登記產權才屬於自己

一、準夫妻同時掛名

結婚前買房,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在房產證上,那麼房屋將被認定爲兩人的共有財產。

如果有房貸,也認定是兩人的共同債務。

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證實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二、登記在父母名下

結婚前,一方的父母爲孩子買房付了首付款,“婚房”登記在父母的名下。

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爲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爲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

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自己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的所有權,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貸爲由主張權利,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三、登記在一方及其父母名下

這種做法往往是因爲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因此房屋登記在其名下。

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爲購房所貸款項也認定爲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應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

而登記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若雙方離婚,另一方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部分可主張要求返還並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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