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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租賃協議書模板集合九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6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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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租賃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租賃協議書模板集合九篇

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 ,乙方增減經營範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乙方營業時間夏季( 月-- 月)爲早晨 點至晚 點,冬季( 月-- 月)爲早晨 點至晚 點,需要調整需要甲方書面同意;

4.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 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錶、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 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爲每月 元(小寫: ),合計每年 元(小寫: );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爲 個月租金,租金每 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 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 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 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 、法規 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監督,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並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 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裏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 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爲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 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0日內沒有答覆的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 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 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承租方簽字並註明提供的時間)

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工作需要,現乙方通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審批需在 佔用場地進行宣傳活動,爲明確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場地

乙方租賃甲方 場地,面積約 平方米,用於 。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賃費用

租賃費用共 (¥:),其中

四、保證金

收取場地使用保證金(¥:)。

1、活動結束後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人員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

2、如乙方在活動期間擅自調整規模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並補交超出規模的費用;如公共設施有破壞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同時活動單位無條件恢復損壞公共設施。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保障場地及現有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按本協議及附件確定的時間提供活動場地。

3、租賃期滿後,甲方須於接到乙方通知後次日前完成

對租賃場地的驗收,若超過次日仍未完成驗收的,視爲場地驗收合格。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按審批的內容進行宣傳活動,如

超出審批範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責令乙方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5、甲方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解決因場地使用所產生的有關問題。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租賃廣場活動場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縣行政執法局戶外宣傳活動審批單;

②宣傳活動主體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在場地租賃活動期間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如遇上級部門檢查或重大接待活動,乙方須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3、乙方在活動開始前簽訂協議並一次性支付租賃費用交甲方財務賬戶。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場地,開展經甲方批准的活動內容。

5.乙方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

7、活動期間,乙方自行負責活動區域所需的水、電和環境衛生保潔及安全管理工作。

七、附則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協議書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派遣人員”,係指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簽定的協議派遣至乙方工作的人員。

第二條本協議所稱“租賃費”,係指乙方因聘用每名甲方派遣人員每月應支付給甲方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1.管理費

2.派遣人員工資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承擔部分)

4.本協議《租賃約定》(附件)中規定的派遣人員福利費用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乙方要求推薦用工人選;

2.教育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

3.教育派遣人員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4.按照《租賃約定》中的標準,根據有關法律及政府規定,爲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相應的福利待遇費用;

5.在派遣人員人事代理期內甲方爲派遣人員提供人事代理服務,包括人事檔案保管、檔案工資調整、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和申報、轉正定級、出國政審、黨組織關係接轉、出具以人事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等人事代理服務項目(因個人原因人事不能調入者,部分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除外)。

6.業務需要搬遷新辦公地址或變更開戶銀行,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如更改聯繫電話、傳真,應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7.提供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勞動、人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法規諮詢。

第四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依法進行交涉,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否則可立即終止此協議。

2.當派遣人員應徵入伍或考入各類全日制院校學習時,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五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對派遣人員的崗位職責、勞動紀律與本單位人員一體管理;

2.爲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勞動法》所規定的工作場所及條件;

3.以貨幣形式按月將派遣人員的工資、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和福利費用按時支付給甲方;

4.根據國家社會保險機構規定覈定派遣人員每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5.租賃期間確保派遣人員享有國家《勞動法》所規定的各項權益,並承擔國家《勞動法》所規定的義務或責任。

6.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暫時墊付。醫療終結後,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處理,由乙方負責賠償。如因工死亡的,按規定乙方發放一次性撫卹金。甲方儘可能配合乙方做好家屬安撫工作。

7.不得中止或終止租賃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派遣人員和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派遣人員,以及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並被確認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人員;

8.督促派遣人員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派遣人員遵紀守法;

9.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如更改聯繫電話或傳真,應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六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對甲方推薦的派遣人員進行選擇;

2.有權根據業務需要自行選定派遣人員,經甲方辦理租賃手續;

3.乙方對於首次租賃的甲方派遣人員,可約定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所派遣人員自動轉爲正式租賃,其租賃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在試用期內,如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乙方可以解除租賃,但應支付試用期的租賃費、管理費;

4.有解除租賃和中止與甲方合作的權利,同時應按下列標準向派遣人員支付離職費;

1)已過試用期且租賃不超過一年的派遣人員,離職費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

2)租賃超過一年不超過兩年的派遣人員,離職費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

3)以後每增加一年租賃期,即遞增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離職費,離職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工資。

乙方解除租賃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人員,否則除離職費外,還應分別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的租賃費和向派遣人員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以上工資以解除派遣人員的上月工資爲準。

派遣人員屬於第三章第五條第六款、第七款情形的,不得依據上述條款解除本協議;

5.如果派遣人員因違法法律、法規被乙方解除租賃或派遣人員提出解除租賃,乙方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條第四款所規定的離職費;

6.派遣人員嚴重違反乙方的合法規章制度(此規定對派遣人員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有確鑿證據的,乙方可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確認後乙方可中止租賃且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條第四款規定的離職費;

7.可與派遣人員另籤協議,但該協議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協議條款,且應向甲方公開該協議;

8.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結算

第七條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相關機構頒佈新規定需調整住房公積金比例和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險種或基數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按其規定進行調整,租賃費第二條中第3、4項金額自調整之月起按新繳費金額計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自甲方調整之月起按調整後的金額付費。

第八條在租賃期內,派遣人員的租賃費以及因乙方解除租賃而需支付的離職費等,乙方須當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對於經甲方認可的具有正當理由的延遲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租賃協議終止,乙方即不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條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甲方調解解決。

第十二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凡因派遣人員與乙方爭議事宜引起的人事或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的,並使甲方成爲爭議或訴訟當事人的,甲方可指定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另行制定補充協議約定。

第十四條本協議條款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政策的變更而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或政策規定爲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所涉及的派遣人員姓名、崗位、租賃期、租賃費等均在雙方簽訂的《租賃約定》(附件)中體現,上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應屆生自與甲方簽定三方協議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賃截止期。

第十七條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法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合法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

戶名:

帳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現就乙方租借甲方場地合作開辦跆拳道(此項目只針對5-20歲兒童、青少年以及成人),項目培訓簽訂協議。

一、雙方責任及利益分配

1、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場地設施、廣告牌製作、及負責水電開支。

2、乙方負責跆拳道項目技術開發及教學工作,負責安排教練上崗及薪酬開支,製作教學流程及活動策劃,制定乙方範圍內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定期對教練、學員進行考覈、監督等工作。

3、甲方負責日常管理、學費收支,所有收費開支一式四聯單收據,供甲、乙雙方及學員保存及覈對(學費定價雙方商定製定收費標準)。

4、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本場地的招新表演及宣傳工作,期間產生費用由雙方對半承擔。

5、利益分配按所收學費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甲五、乙五),對賬覈算分紅及轉賬方式由雙方共同商議決定,學員服裝及考覈費用統一由乙方統一收取支配。

6、學員服裝必須有印有玄武國際武道素質教育字樣及盛世天元標誌。

7、學員到本場館授課前必須在前臺刷卡或登記認證,防止其他道館的學員過來擾亂課堂秩序。

8、乙方在甲方經營場所方圓四公里內不得開展跆拳道培訓班,如若發現未獲甲方同意私自開展培訓活動或者帶領甲方學員到本館進行學習,則算乙方違規,甲方可有權支配雙方合作項目財產不與乙方分紅並終止雙方合作。

二、教學地點及設施

1、教學地址:百色市右江區那馬市場旁盛世天元健身館3樓

2、甲方負責跆拳道訓練項目所需的場地、道墊及腳靶等。

3、教學時間:暫定週末10:00—15:00,寒暑假待定,具體時間課程安排由甲乙雙方討論後決定。

三、器械管理及安全

1、學員進出場地由家長親自接送,避免在進出過程中小孩子打鬧碰撞到健身房內器械引發安全問題。

2、學員報名及參加訓練時應詢問家長及小孩是否有生理及心理上的疾病並簽訂相關免責協議,如若有,根據其嚴重程度不予接受或者休假帶傷好後才能參加訓練。

3、甲方跆拳道場外的健身器械,甲方巡場教練員需告知家長,小孩不能隨意觸碰(教練上課也會強調),以免引發安全問題。

4、學員在場館學習期間進出場地(如課間上廁所,教練在場館內需管理課堂秩序,無暇分身監督學員),甲方巡場教練有責任負責監督,避免出現安全事故。

5、教學上的失誤,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教練員未看管好健身器械,任小孩子玩耍造成的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擔,場外突發性意外事故造成學員受傷,由甲乙雙方和其家長三方共同承擔責任。

四、場地使用合作期限

1、合作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提供教學場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證提供教練員負責教學工作。

2、合作期限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如需作廢或延期需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五、違約金

雙方如有特設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由另一方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待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雙方若有違約情況,則雙方合作項目財產由另一方支配。

六、備註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自願按協議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利按本協議規定索賠。

2、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協議連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5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爲:55號,機械設備進場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項目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________年____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調試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爲: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設備,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設備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設備。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機械設備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設備(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設備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設備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八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爲: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九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爲準。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爲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信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資源,甲方將所屬場地租賃給乙方進行使用,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

甲方所屬山場, 鎮(鄉) 村自家山場。

二、租賃時間及租金:

甲方山場租賃期限爲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總計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萬元,剩餘貳萬捌仟元五年後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山界,與相鄰山場主一起予以確認,如發生山界糾紛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2、甲方須在協議簽訂後一週內,將山上樹木自行清除,

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五、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沒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自行終止。

3、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協議,需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年租金 ,合同期 年 ,乙方於每年 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

三、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乙方在房屋轉讓期間產生的轉讓費甲方不得干擾。

四、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五、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一切損失與乙方無關。

六、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 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 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

七、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xx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需要 ,現乙方租賃甲方1.2米圓柱模一套和20米空心板樑模板一套。爲明確雙方職責和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嚴肅履行。

一、租賃的模板清單、租賃時間和租金

二、租賃時間根據乙方工程需要可予調整,租金按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時計租,至乙方將租用的甲方模板全部送到甲方倉庫時結束。超過15天按月計,不足15天按半月計算租金。爲不影響乙方繼續使用,乙方墩柱工程完工後,應及時歸還墩柱模板。墩柱模板歸還後,圓柱模不再計算租金。

三、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簽定時,乙方應預交甲方貳萬伍仟元押金。作爲前四個月的模板租金。三個月後,乙方提前一個月預付甲方租金(甲方不提供發票)。

四、質量要求:乙方租用甲方模板前,應對甲方模板的幾何尺寸充分查驗,一經租用,視同甲方模板滿足乙方本工程的各項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對甲方模板進行適當修改,但修改不能影響模板的主要結構,也不能影響模板的下次使用。

五、乙方負責甲方模板的安全,遇被盜、丟失、人爲損壞,按每噸捌仟元給予甲方賠償。本合同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租賃設備轉賣或抵押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的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六、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本合同租賃設備的使用,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租賃的模板從甲方倉庫運至乙方施工工地及乙方工地送還甲方倉庫(xx倉庫)的費用(上車費和運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爭議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音響話筒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社團音響話筒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出租金爲人民幣 元,乙方歸還音響話筒時結算。(單租音響費用爲50元/次,需要話筒的話則費用爲60元/次。社團會員本人爲所屬班級借用費用在原價的基礎上少10元,即爲50元/次。非社團會員借用按原價租借。每次借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超時未歸還的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出租金額20%的違約金。)

三、甲方在出租音響話筒前給乙方示範相關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並確保音響或話筒運行正常,無損壞。乙方租賃期間,若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當視情況進行賠償,所造成的損壞當由乙方進行維修,損壞嚴重無法維修的當按原品賠償。租賃結束時,甲方需確認投影儀是否有損壞。

四、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2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6小時內給予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需提前12小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中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相關領導機關調解或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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