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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借條合集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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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在處理事務上使用借條的次數愈發增多,借條通常是用以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憑證性文書,通常由債務人書寫並出具給債權人。借條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效力的借條,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效力的借條合集15篇

法律效力的借條1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20xx年月日起至220xx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爲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220xx年月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爲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2

現收到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以現金出借的00000.00元(人民幣(貳)萬元整),借期陸(大寫同前)個月,月利率7%(千分之柒),貳零壹伍年拾貳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

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計付逾期利息。

立此爲據。

借款人:XXX

身份證號:7895432xx187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3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向集團申請資金,經集團批准,由乙方借款給甲方,爲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爲從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_____ 確定借款月利率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日計息,按月結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單》給甲方,甲方藉以計提資金佔用費。

第五條 還款

甲方按先還息再還本的原則償還,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連本帶資金佔用費一併歸還乙方

第六條 逾期

甲方無法按時歸還借款的,集團可以按以下標準提高支付乙方資金佔用費利率,同時由集團加收額外管理費。

逾期期限:

調高幅度:

額外管理費(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計算):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提交集團財務管理部協調解決。

第八條 適用對象

本協議適用於經集團批准的資金申請借款,簽訂雙方應爲集團下屬控股子公司或集團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4

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利息爲:_________%(月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簽名並按手印)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日期:XX年4月1日

還款日期:XX年8月1日

  借款人: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5

今向xxx借到人民幣大寫x(小寫:x)借款期限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逾期不還,每天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大寫x元/天(小寫:x元/天),並同意債權人無條件凍結我方所有銀行賬戶及處置我方所有資產,直至債務清償完畢。發生爭議由台州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仲裁解決時,債權人實現債權(含代理費)的費用,由我方承擔。

此據

  借款人:xxx(蓋章)

  xx年x月x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6

一、欠條和借條哪個法律效力強

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是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後一般存在着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爲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爲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纔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借條和欠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 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爲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註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山東立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山東坤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民族、職業當然還有聯繫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等。最好的是雙方互相留下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是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數字一定要有大寫。可以只寫大寫的數額,最好是大小寫對應,這樣就不容易被修改了。如果只寫阿拉伯數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添加和修改。再有就是技術層面的注意事項了:舉例說“130000元人民幣”,儘量不要寫成“拾叄萬元人民幣”,而要寫成“壹拾叄萬元人民幣”,目的也是爲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叄萬元人民幣”。

法律效力的借條7

寫借條,要注意這八點: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用途;

5.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6.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7.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8.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不規範的四種常見情況:

1.借款文書不規範或乾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

2.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範;

3.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

4.還有礙於雙方友好關係,乾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

法律效力的借條8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x萬x千x佰x拾x元整。小寫x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xx年x月x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雙方約定本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xxx身份證號xxx

住址:電話:xxx

借款日期:20xx年x月x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9

借條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爲每月0。3%,利息共計人民幣壹百捌拾元整,即¥180。00元,全部本息於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簽字、手印、簽章)

法律效力的借條10

茲因xxx手頭不便,而向xxxx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xxx元整。

預計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歸還。

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xxx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借條爲證。

立據出借人:xxx身分證字號:xxxxx l聯繫地址:xxxxx電話:xxxx

立據借款人:xxx身分證字號:xxxxx 聯繫地址:xxxxx電話:xxxx

見證人:xxx身分證字號:xxxx 聯繫地址:xxxxx電話:xxxxx

保證人:xxx 身分證字號:xxxx 聯繫地址:xxxxx電話: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11

欠條和借條的法律效力

一、“借條”是指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

“借條”,又稱爲“借據”, “借據”是比較正式的叫法。“借條”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貸現金時,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往往會要求借款人開具“借條”,交由出借人收執,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在借用物品時,有時出借人也會要求對方打張“借條”。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係之債的必然憑據,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一個“借”字,不但反應出借、貸雙方的借款合同關係,而且也反應出貸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義務。假如借款人不守誠信,不履行返還借款義務時,出借人可以憑着“借條”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還借款。此時,“借條”就成了借貸糾紛案件中最重要證據,只要“借條”能夠足以證實雙方存在借款事實,法院會支持出借人的訴訟請求。對於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第9條的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爲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簽名等於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容,沒有簽名,就等於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後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三)“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內容表達不清,或數目不清,產生糾紛時,借款人又不認可,訴訟風險是很高的。借款數目最好能先用大寫中文數字書寫,然後再用阿拉伯數字書寫。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協議不同於借條。就是說,借款協議只能證明雙方就借款達成了協議,但是是否將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還需要有借據等證據證明款項已經交付。而借條則是借款已經發生的證明,因此,千萬不要將借款協議作爲借據使用,否則您的合法權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如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沒有還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爲2年。出借人可以自約定清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超過2年,就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訴訟請求;如出借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借款人追討債務,則構成訴訟時效中斷,自出借人追討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應當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也應受法律保護。在追討債權時,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誰向誰追討借款,並讓借款人簽名確認追討事實;有些“借條”沒有約定清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民法通則》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欠條”又稱爲“欠據”,通常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

“欠”字與“借”字有很大的區別,欠反應的是一種“狀態”,借表明了債權關係是因爲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條和借條性質不同,借條是用以確認借款的法律事實。而欠條是欠款的憑證,是對欠款事實的確認,具有催款的性質。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時,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別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款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欠條”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 “欠條”,在很多時候,“欠條”往往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憑證,表明自寫“欠條”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書寫“欠條”除了要如寫“借條”時要注意的事項之外,還要注意寫清楚“欠條”產生的事由,就是因什麼原因欠錢。因爲,就欠款糾紛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條”不但要證明欠款的事實,而且還要證明欠款的合法性,寫清楚事由,也就說明了欠款的合法性。違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於賭博、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條,只要有證據證實違法事實,法院是不會支持這種債權的。再如,案例“愛情欠條”要不要還。黃輝(化名)和李娟(化名)相識了2年多,但前段時間,黃輝結識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這讓李娟難以接受,其忽然想到黃輝寫的“愛情欠條”,我黃輝,與李娟感情甚好,將在明年與其完婚,結爲伉儷。假如我不珍惜李娟,與其分手,將向其支付20萬元的欠款,特此聲明。在李娟看來,她並不是真正想要欠款,只是希望以此“要挾”其回心轉意。”筆者提醒:“愛情欠條”沒有法律效力。因爲婚姻關係是一種人身關係,人身關係不可以有強制性,而這樣的“愛情欠條”明顯違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 通常情況下,“欠條”往往附有一份基礎合同,基礎合同證實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合同關係,也佐證了債權的合法性。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理解,“欠條”實際上證實了債權人已履行基礎合同的義務,債務人卻沒有及時履行基礎合同的付款義務。不單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後結算時可以打“欠條”,在履行勞動合同中,勞方也可以要求資方打工資“欠條”。20xx年10月1日前,工資糾紛往往是按照勞動爭議案件來對待的,這就意味着必須先經仲裁程序,才能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程序會相對複雜繁瑣,這也不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隨着工資糾紛案件的增多,也爲了勞動者更好更快的追討到工資,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爲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爲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這樣,勞動者追討工資就可以憑工資欠條直接向法院起訴了,程序也就大大的簡化了。

債務糾紛要注意訴訟時效,“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都要注意訴訟的時效性,但它們之間也存在着明顯的差別,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適用上則是有顯著區別的。關於“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即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2年。因爲,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若在先前的經濟往來中,有書面合同約定了遲於“出具欠條”之日後的某個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債權人應當在欠據出具之次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該批覆對此作了明確答覆。如果權利人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曾主張過權利的,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第二種情況是,關於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債務人未支付價款而向債權人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則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算。 當然,如有證據證明欠條是借貸關係的憑證,也可以作爲借條來認定。

借條與欠條受法律保護嗎?

一、借條與欠條區別: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1、欠條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物品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寫欠條時早已存在,寫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借條背後一般存在着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欠條則沒有。在寫借條時,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借用人,爲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借條與欠條的例子與法律規定:

舉個簡單例子。b向a借了3萬元,b寫了一個欠條給a,未約定還期,兩年之後,若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基本會被法院認定爲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之日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之後再主張,自然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若當初b給a寫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

但《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兩年後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纔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也就是說,借條的訴訟有效期是從你向對方主張權利開始的,而欠條,則是在寫欠條的那一刻開始的,從法律上來講,我們的訴訟有效期爲兩年,同樣是一條借條和一張欠條,如果你在兩年之後才向對方主張權利的話,借條依然可以成爲有效證據,而欠條則已過了訴訟有效期。

法律效力的借條12

今有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則是最有法律效力的借條

借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13

貸款方:xxxx

地址:xxx郵碼:xxxx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借款方:xxx

擔保方:xxx郵碼:xxx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萬元,用於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爲年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xxx(公章)貸款方:xxx(公章)

法人代表:xxx法人代表:xxx

開戶銀行及帳號:xxx

保證方:xxx(公章)

法人代表:xxx

開戶銀行及帳號:xxx

簽約日期:20xx年x月x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14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今因急需資金週轉,特向_________借到現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小寫: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個月)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自願作本筆借款的經濟擔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本息,我願意承擔還清該借款的本息。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爲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爲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爲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爲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3、爲避免不必要的爭執,特立此條爲憑據,具有法律依據和效律。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1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今借乙方_________,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利息爲:_________%(月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簽名並按手印)

借條範本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還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簽名)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在借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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