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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文錦集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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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管理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文錦集5篇

物業管理協議書 篇1

物業公司(簡稱甲方):

業 主(簡稱乙方):

一、乙方在盛威鴻福園購買住宅房一套( 號樓 單元 戶),房屋所有證號爲: 號,房屋所有證上面積爲 平方米。

經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推薦,現委託 物業公司對業主的住宅房進行管理。經雙方協商,按照“有償服務,高效服務”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物業公司職責

1、負責整個小區的安全保衛(含24小時門衛,地上、地下停放車輛看管,安全監護,夜間小區內巡視)工作;2、負責整個小區環境衛生(含小區內道路、綠化帶、各樓間清掃、垃圾清運)服務工作;3、負責整個小區內所有設施設備及各住宅公用部位的維修服務工作;4、負責小區內各住戶水費、暖氣費及公用設施設備電費的代收服務工作。

三、業主的責任、義務

1,服從物業公司的一切正常管理;2,按時繳納有關費用;3,自覺遵守小區各項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小區內的設施設備,保護清潔衛生,爭做文明市民。

四、具體協議事項

1,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房屋所有權證上面積計算, 元月·平方米,有電梯戶加收 元月·平方米(不含車輛看管費)。每月的 —5日在物業公司辦公室繳納。逾期 — 0日繳納的,每月加收滯納金 %;逾期 0日以上繳納的,除每月加收0%的滯納金外,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直至繳清服務費及滯納金後,方可送水送電。 交房後第一年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元年,乙方在本協議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可按市場物價浮動進行調整。但調整前必需經小區業主委員會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新的服務費標準。

2、進行裝修的乙方一次性向物業公司繳納 50元的裝修垃圾清運費。如不繳納,物業公司有權停水停電,禁止施工。

3、乙方在裝修時不得隨意拆牆、打洞,改變室內主體結構。發現以上情況之一的,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禁止施工,並責令乙方恢復原狀。業主隨意拆牆、打洞,改變主體結構未被發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主承擔完全法律責任。

4、乙方按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並繳納車輛停放看管費(轎車 :60元輛·月;摩托車、電動車:30元輛·月;自行車: 0元輛·月),如發現車輛丟失,物業公司按(丟失當時市場價減成新折舊)價賠償。

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將私家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物業公司登記備案,方可履行上述條款。對不登記備案的車輛按臨時停放收取看管費,轎車:5元次;摩托車:2元次;電動車:2元次;自行車: 元次。

5、對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費用的業主,物業公司對其住宅安全負全部責任。如發現防盜門被撬,主要電器(提前在物業公司備案)丟失,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報警和報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偕同片警到乙方家察看物品丟失情況,落實後,物業公司按(當時市場價減成新折舊)價賠償。

本協議簽定後,乙方請將自家主要電器在物業公司登記備案,方可履行上述條款。

上述條款的賠償不包括自家存放的現金、首飾、有價證券等未登記備案的物品。

6、物業公司對小區內及各樓梯間每日至少清掃一次,室外垃圾箱及時清理,不能出現垃圾外溢現象。

7、物業公司對小區內綠化帶應及時修剪,始終保持原設計的基本形狀。

8、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道路、綠化帶的維修有業主委員會對維修項目、預算審查,公佈徵求意見後,交物業公司組織施工。材料費、施工費按房屋所有權證上面積分攤到各戶。

9、住宅樓公用部位(含給、排水管道、屋面、樓梯、散水坡)的維修,由小區業主委員會向鞏義市住房維修基金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批轉維修資金。該項資金轉到物業公司賬後,由物業公司組織施工。

10、業主室內各類管、線等維修由業主自己負責。物業公司可採用〝有償服務〞的辦法,爲業主提供維修服務。

五、違約處理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條款。若單方違約,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六、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業主、物業公司、市場業主管理協會備案各一份。

七、雙方簽字

業主:

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物業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北京文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爲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爲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爲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爲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啓時間爲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爲、違約行爲、侵害行爲,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爲,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爲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覈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後,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爲,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於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

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爲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文清物業管理

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

物業管理協議書 篇3

委託方:大學輕紡工程與美術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爲教學科研和師生提供優質的後勤服務,不斷提高後勤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甲方將第一教學樓物業管理服務委託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區域

第一教學樓周邊道路內側石以內。

二、服務內容

1、房屋建築及附屬設備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屋面、門窗、牆面、地面、樓梯、走廊、門廳、衛生間、給排水設備、供電及照明設備、衛生設施等。

2、設備、傢俱、教具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電梯、空調、安防監控、電子顯示屏、廣播音響、電鈴、各種辦公傢俱、課桌椅、黑板、講臺、窗簾、各種門牌等。

3、場地、教室、公共走道、衛生間、設備設施衛生保潔。

4、提供粉筆、黑板擦。教師休息室開水供應。

5、做好花草樹木、盆景(花)的養護工作。

6、地下停車場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種車輛按秩序停放,保證樓四周無車輛。

7、消防安全及消防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8、配電間配電安全運行管理。

9、服務區域內安全保衛。

三、服務標準和要求

1、房屋建築、設備、傢俱、教具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完好率達90%以上,維修及時率達90%以上。

2、各類管理服務人員要有明顯標誌、遵守職業道德、語言規範文明、服務熱情主動、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檔案資料齊全。

3、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加強巡視,無重大偷盜、火災事故發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教室和公共場所垃圾日產日清。廁所保潔做到無異味、無積水、乾淨整潔。

5、執行第一教學樓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對違章人員做出處罰或提出處理建議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按時開關大門,按時開放教室和教師休息室,保證上下課鈴聲準時,保證教師飲用開水、粉筆、黑板擦的供應。

6、無重大投訴事件,在甲方組織的評議中滿意率達到90%以上。

7、必須對服務範圍內的情況經常性巡查或詢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服務費用

1、第一教學樓建築面積16725㎡(含地下停車庫),甲方按建築面積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合計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協議簽訂後先付6萬元,下半年再支付6萬元,年終根據考覈結果結算。

2、乙方承擔服務區域內單件服務價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維修費用(電梯、空調、廣播音箱、多媒體、安防監控設備、電子顯示屏設備除外),單件服務價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抽查中發現同一地點或同一項目連續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務標準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這些都從支付乙方的服務費中扣罰。

2、發現未經有關部門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設備的情況,及時分別向有關部門與甲方反映,否則發現一次扣罰100元,二次扣罰200元,依次類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達不到服務標準,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本協議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學院後勤基建處(章)

乙方:XX公司(章)

物業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乙方: 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甲方於 年 月 日租住武漢市 住宅區(大廈) 棟(樓) 房,爲維護房屋建築的使用壽命,便於今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戶主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及複印件、相片等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

2.甲方如屬暫住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併到派出所申報臨時戶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暫住人員,須持有本轄區派出所簽發的暫住證。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臺和外國人,須持有居住證。

3.甲方需向乙方交納3個月管理費及水電費作爲管理保證金,期滿後憑乙方憑證退款。

4.根據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請勿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 否則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損害程度,甲方須負責其他相應的賠償。

5.甲方應與乙方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管理處的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於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危害時,將請公安機關處理。

6.根據市政府有關收取管理費文件,甲方必須按時如數交納管理費,否則按規定計收滯納金,如拖欠一個月者,乙方可停其水電,並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

7.甲方應按租賃合同的條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 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 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

14、 。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

11、 。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XX)。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 交納維修基金 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 。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

二、 。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

二、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或 ;

五、 。

第十二條、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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