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8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未滿十六週歲的青少年不準在道路上騎電瓶車。爲保證學生的安全,學校建議家長不要讓您的孩子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經學校多次思想工作後,學生因爲家遠仍堅持讓孩子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的,爲加強學校對騎電動車、摩托車學生的管理,切實保證學生人身的安全,本着對學生、家長和社會負責的原則,家長需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學校、家長雙方均應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騎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家長教育孩子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平時經常檢查孩子的車況,並對孩子校外騎車狀況進行監控,以防意外的發生。

第二條:家長同意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的,需教育和引導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嚴禁騎車進入校園。

2、要經常檢修車,確保車況完好。車剎、喇叭聲響是否靈敏、正常。

3、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打開轉向燈或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4、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

5、騎車時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6、騎車時不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音樂等。

7、騎車時,必須帶頭盔。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第三條:學生在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放學途中或外出、離校期間發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學校應積極配合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x中學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學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爲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方面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2、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學校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家長應向學校提供最準確、便捷的聯繫方式(註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建立暢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戒、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以上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5、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7、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8、學生放學以後以及節假日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9、已投保的學生在校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投報公司申請索賠。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10、在校內吃飯的學生,中午一律不準出本校門,不請假擅自外出者,學校除教育外必要時給予警告處分。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 早上上學,中午上學不按學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校長(班主任)簽名: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不得在校內滯留。

4、教職員工履行教育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爲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爲,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爲已經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爲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商業大學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搞好學校學生外出實習工作,爲學生就業打下良好的基礎,加強畢業生實習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針對當前實習工作中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

2、甲方要在實習期間派指導教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同時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積極接受實習的安全教育,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指導下工作,不盲目擅動,不得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不得在實習期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嚴禁與陌生人交往,嚴禁爲貪圖便宜跟流竄商販做生意,以防上當受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個人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實習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到達實習單位後,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實習,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及學校指導教師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本人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後,其當事行爲,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_________商業大學學院(蓋章)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xxx職業學院計算機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老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師傅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工作的時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與學生身份不符的場所,謹慎交友,注意自身防範。

3、乙方應與實習單位協商在實習期間簽訂用工合同,否則因未簽訂合同產生相關用工糾紛,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屬自主選擇實習單位,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學生)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學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系部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學生實習期指:xx年3月1日——xx年6月1日

2、學生應在“外出實習安全協議”發出之日起,10日內將協議由本人簽字,家長簽字,用書信形式將將簽字原件發給本班班任處。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系部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xxx職業學院計算機系(蓋章)

  學生簽字: 本人電話: 年 月

  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年 月

  年二月二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爲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範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甲:****學校。乙:監護人****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的家長 ),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並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鑽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佈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四)、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五)、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七)、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八)、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九)、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中午自行離校發生的;

(十)、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十一)、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二)、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十三)、構成犯罪或由於犯罪行爲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十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有關規定採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我校無住宿生,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後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鬥毆、拉幫結派、出入網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爲。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准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爲個人行爲,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並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爲監護人委託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爲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文書上簽字,其法律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並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並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學生監護人電話: ,信函通訊地址: 。爲其子女在****學校學習期間,監護人與學校間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

十四、本協議適用於*****學校在籍的學生。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後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本協議書由****學校負責解釋。

甲方:****學校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監護人: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