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補償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馬頭橋遊馬村 組
乙方:邵陽市金馬礦業發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邵陽市金馬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馬頭橋鎮遊馬村 組(以下簡稱甲方)土地修建一條寬8米的通車道路等事宣達成如下協議:
一、佔地範圍:遊馬村 組。
二、佔地補償及繳納方式:
修建道路是造福當地百姓的一件好事,應得到廣大村民的支持,現公司對佔地進行適當的補償,該補償分1次支付(補償金額丈量後見附表)。
三、相關權利義務:簽訂合同後,甲方保證:
1、全力配合乙方進行山林土地面積的丈量工作,保證乙方正常修路施工;
2、負責清理好地上附着物、樹木等;
3、施工過程涉及本組中村民阻礙等問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處理。
4、道路修建完成後乙方企業享有免費使用該道路,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灰塵、噪音等理由加以阻礙通行或索要任何費用。
5、道路修建完後乙方會經常進行不定期的維護工作,甲方應當積極性配合不得阻撓。
6、從修建完工,順利通行日算起,乙方保證對此道路在20xx年春對此路段進行硬化,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對此路面進行硬化,乙方有權對此通道進行管制,直止乙方把此路面硬化完工,除此之外,甲方無任何理由阻路。
四、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需返還乙方付的佔地補償費,並承擔給乙方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佔地費,並對土地重新享有處分權。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當地政府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間,遇未盡事宣,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無法解決時,可通過法院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見證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甲方:xxx
乙方:[工亡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身份證號:xxx。
乙方的親屬xx於xx 年xx 月進入甲方單位工作,其間於 年 月發生工傷過世。現工傷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1.補償金計算:喪葬補助金,按照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月的標準計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工亡職工本人工資 個月的金額。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
2.補償金額:經雙方協商,甲方一次性補助乙方及乙方家屬人民幣xxx 萬元。
3.支付時間:在本協議簽訂當天,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均需在收款單上簽字確認。
4.其他責任: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後乙方無其他的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5.協議文本: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顧問備檔。
甲方[簽章]:xxx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xxx
年 月 日
甲方:西湖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村 組 戶(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經濟發展速度,支持開發區建設,甲方根據開發區發展要求,需拆除乙方房屋,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有關拆遷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被拆除房屋結構及補償金額:
1、樓 房 ㎡;450元/㎡;合計 元。
2、平 方 ㎡;300元/㎡;合計 元。
3、後建樓房 ㎡;300元/㎡;合計 元。
4、後建平房 ㎡;200元/㎡;合計 元。
5、坯房 ㎡;150 元/㎡;合計 元。
6、彩鋼瓦 ㎡;100 元/㎡;合計 元。
二、乙方被拆除的附屬物補償金額:
1、圍牆 米;125 元/米;計 元。
2、豬舍 個;600 元/個;計 元。
3、沼氣 個;450 元/個;計 元。
4、水井 個;600 元/個;計 元。
5、電話、空調、有線電視、太陽能等移費用每戶 元。
6、附作物計 元。
三、乙方殘值面積
㎡,15元/㎡,計 元。
四、乙方材料差價補貼:
(主房+附房)補償金額× 13%= 元(不含後加面積)。
五、騰倉費2500元每戶。
六、其他補助 元。
七、乙方累計補償金額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八、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在金槐安置區安排宅基一份,以交鑰匙先後順序領取宅基號。
2、所有房屋交鑰匙後由甲方負責拆除,拆除過程中應注意安全,規範操作,出現意外事故由甲方負責。
九、付款方式:
乙方交房後甲方分批次分期付清協議中約定的補償款。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園區備案一份,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鑑證方:
年 月 日 時 分
交鑰匙順序號: 號(小組簽字):
經**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NO。0000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甲乙雙方****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主持調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傷害、乙方車輛損壞等損失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在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警 同志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並達成協議,此協議的'調解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是雙方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均不得反悔。同時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格式
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提供所有票據等等,如果因爲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相當於保險公司理賠給甲方的金額。
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吳 強 丙方:柯城區亭川村民委員會
乙方:浙江開關廠有限公司 丁方:衢州市西區管委會
坐落在衢州市西區浙江開關廠有限公司(乙方)廠區前的水塘,現亭川村村民吳強(甲方)在養魚。20xx年元月初,水塘發生死魚,爲此,甲方認爲是乙方排放的污水造成死魚,而乙方認爲公司廢水是經環保處理達標排放的,死魚是因水塘排水導致水位低,而魚放養密度高造成魚缺氧所致,雙方發生爭執引起糾紛,現經亭川村民委員會(丙方)和西區管委會(丁方)主持調解,雙方在充分協商、互諒互解的基礎上,爲了維護社會鄰里和諧的需要,達成如下協議,供遵照執行。
1、乙方同意,一次性補償甲方損失叄萬元整人民幣;
2、乙方支付該叄萬元一次性損失補償後,在發生糾紛的水塘這一塘魚未清塘捕撈前,若水塘再發生死魚,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也不再給予補償;甲方同意,若再發生死魚,不再要求乙方再給予補償;
3、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具法律約束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和亭川村民委員會、西區管委會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丙方:亭川村村民委員會(蓋章) 代表: 代表:
乙方:浙江開關廠有限公司(蓋章) 丁方:衢州市西區管委會(蓋章) 代表: 代表:
20xx年1月 日
第一條:總則
規範本次遷墳行爲、保護墳主利益、結合村委會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治安環境、統一步驟,圓滿完成遷墳任務。
第二條:本協議發生地點
1、被遷墳地址:龍津州前吳村祖山。東至蓮花湖水邊,南至城崗祖山,西至嶺背松林,北至鐘山口水庫。中心直徑:南北600米,東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鎮蔣巷村委會鎮政府安置的吳村新墓地、具體範圍以鎮政府指定爲限。
3、協議訂立地點:紅門村委會、吳氏宗祠。
第三條:遷墳時間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準私自進入甲方新、老墳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動遷或確屬天氣下雨大風等惡劣氣候影響,不能正常工作,時間可協商往後推移。
第四條:工作規範
1、凡棺木完好、並經墳主同意整體遷置者,必須整體搬遷。
2、棺木損壞、不能整體搬遷者,墳主均得以缸、罐盛裝,不準將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雙方均需各自做好衛生防護、勞動保護工作。
4、凡前吳村新墳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無明顯樹木視覺障礙。
5、吳氏祖山不能遺留任何先祖遺骨。
6、凡亡者顱骨必須完整的放置缸、罐頂部,體骨置於中下部,不準截留遺骨於浮土之內,並做好具體包裹、防腐工作。
7、新墳坑體積長: 寬: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須從墓土上部開始。棺木確係不能完整搬遷者,必須先移走棺蓋,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歸甲方墳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隱瞞或偷盜佔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運途中發生的盛皿破裂,必須置換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須整齊一致,不準偏斜。
12、新墳攏土完畢、必須立即豎立新碑以爲標記。
13、以上一切勞務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條:款項 1、以新墓地一墳一主爲原則計算墳數,計量單位‘座’。
2、經墳主同意以棺木遷移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爲: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爲: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遷價爲: 元/座。
5、有甲方墳主提出使亡者數人合葬一墳冢者,其搬遷價爲: 元/座
6、以上價格包含缸、罐、蓋、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資購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現金結算。
2、全部遷墳工作結束,經甲方驗收合符協議條款後結算清楚,三天內由丙方負責並監督付清全部勞資費用。
3、乙方領取協議款項的同時,必須出具領取款項收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召集墳主,引導、辨認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協議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權臨時中止乙方當前工作。
3、檢查墓主棺木情況,登記造冊紀錄墓主碑記文載。
4、現場保管遠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協調墳主與乙方配合工作關係。
6、全程監督現場運作,處理一切突發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協議正常履行搬遷工作,甲方有權在12小時內單方中止本協議,並立即另請它人。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認識、履行以上協議條款。
2、乙方可選擇自老墳地至新墓地搬運路線。
3、一切挖掘、搬運工具由乙方自帶。
4、乙方自備餐飲,調節工序按排。
5、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物質,培訓指導參與搬遷工作人員知識。
6、負責將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無損地搬遷至新的墓地,如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換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遷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不含與甲方工作人員)。
8、因本條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負責賠償。
9、乙方不得中途停頓遷墳工作,
10、凡本協議工作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負責醫療賠償。與甲方毫無干系。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遷墳政策的落實。制訂搬遷程序。組織、宣傳、按排其體工作。
2、負責本次遷墳賠償款項的及時落實。
3、負責平息因遷墳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調停各方關係。
4、監督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5、如發現有故意阻擾遷墳工作,挑起事端,引發羣體衝突,製造不穩定因素,擾亂社會秩序者。丙方有權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歸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犯以上條約,則賠償乙方當日參與搬遷工作人員每人工資30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規範中的某項操作,則扣除本規範相應的金額款項,並處於本項目三倍的罰款。
3、如乙方在搬遷過程中因與它人發生糾紛而拖延甲方的時間,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當日甲方工作人員每人30元,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搬遷費,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甲方與乙方的本次協議。
4、乙方如有偷盜墳墓陪葬物者,一經發現,乙方應按陪葬物價值十倍罰賠給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約,24小時內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自願賠償甲方損失肆萬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職守,不務實事,貪污受賄,收受回扣,無所作爲。甲、乙雙方有權取消丙方資格,並上報上級部門備案論處。
7、丙方承擔甲乙雙方因遷墳釀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責任,並承擔連帶的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會授權人簽字並按指印,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遷墳工作完畢、完成結算後,本協議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旅行社(具體寫地址、法人、電話)。
乙方:受害者(特定書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碼、電話)。
在*******。***,****玩,他將右腿肌損傷康復,乙方賠償問題雙方達成協議在接下來的協議:
1、乙方在**(景點當地)醫療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賠償協議書範本
2、甲方乙方,一次性補償做出補償,如10天時報20元=200(人民幣);
3、甲方一次性支付治療(醫學)如100(人民幣)
4、這個協議必須雙方簽字生效,乙方不得在任何原因,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補償問題,這個問題一次性結束,雙方沒有糾葛。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證人:日期聘用協議書範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範本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
甲方:X市XX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市XX區XX鎮XX三社,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地方政府規定訂立本協議,雙方須遵照執行。
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獲取乙方所在片區土地流轉使用權的申請,待該地相關住戶簽字確認後方得准許,故經與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一、乙方家庭成員組成情況:共人,其中戶籍人口人,常住人口人,姓名。
二、現有房屋面積以房產證爲準。
三、房屋結構:。
四、補償標準:按XX政府、村委會、本公司三方參照XX區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以貨幣形式安置:
1、房屋殘值補償:元/平方米,共計金額爲元(大寫:圓整)。
2、宅基地補償:元/平方米,共計金額爲元(大寫:圓整)。
3、人員補償(以戶籍證明爲準):元/人,共計金額爲元(大寫:圓整)。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根據安控區要求,以施工進度進行拆遷,但在應拆遷範圍內的房屋時間不超過5年,拆遷時一次付清乙方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所有補償款;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時,應當在甲方需辦理土地准許手續的相關材料上簽字,以及積極配合甲方的相關工作。
3、甲方在施工至距離乙方住房200米時,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在30日內與甲方辦理拆遷手續,並搬遷完畢。
六、本協議生效條件爲:甲方已進場正式施工且正常運作即爲生效。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九、補充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協議,是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市XX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戶主):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XXXX年XX月XX日
委託代理人:XX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鑑於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由於甲方工作時不慎摔傷。鑑於雙方對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屬於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瞭解,爲解決甲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誠實守信的精神,平等協商,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前已經支付甲方醫療費、看望費xx元、人情費xx元、工資xx元。
2、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共計:xx元)確認各項費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賠償金(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後續醫療費等),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上述款項。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勞動關係解除。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的權利。
五、甲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六、因爲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傷發生之日未滿兩個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會保險的辦理。所以,甲方自願放棄如下權利:
1、要求乙方爲其辦理社會保險的權利;
2、依照社會保險而享有各項權益的權利。
七、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終結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乙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並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自願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及工傷賠償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訴訟等權利。
八、簽訂此協議勞動關係解除後,如乙方需要甲方回到乙方工作,雙方可另行協商再簽訂勞動合同,重新建立勞動關係。
九、違約責任
雙方因違約而導致仲裁、訴訟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十、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已充分閱讀並理解,自願遵守、履行。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