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衆所周知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一般就是屬於工傷事故,但是工傷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這樣才能拿到屬於自己的賠償,以下分享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1

一、員工工作輕傷是否需要申請工傷

員工在工作原因造成輕傷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屬於工傷的,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二、工傷認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2

工傷索賠程序是什麼

(一)報案:(適用本地或異地工傷)

1、報案:發生工傷,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在12小時報

2、醫院:發生工傷時,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對員工進行就近入院搶救,醫院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或當地基本醫療認可的醫院均可;就近入院搶救時,一定要蓋上“急診章”;

3、就醫:就診時需告知醫生當時症狀及發生的經過;

(二)就診

1. 病歷:請保存好病歷原件(蓋上急診章,不寫工作單位);

2. 發票:請保存好所有的發票原件,即醫院的收費收據原件;

3. 用藥清單:如是門診治療,請在每次門診交費後及時要求醫院打印“用藥清單”,並完好保存原件;

4. 用藥清單:住院治療請在治療結束後一次性打印“用藥清單”(出院小結);

5. 用藥:請按醫保用藥範圍,進口藥不可報銷;

6. 診斷證明書:第一次就診後,請要求診斷醫生馬上寫“診斷證明書”,並保存原件(不寫工作單位,只寫傷者姓名即可);

7. 檢查報告書:如有拍照檢查,如:x光、ct等,請完好保存“檢查報告書”原件;

8. 注意事項:所有的病歷、診斷證明書上不出現工作單位,只出現傷者姓名即可。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第2張

(三)工傷申報、理賠手續的辦理

1、單位資料:

15天內提供詳細書面報告,填報《工傷事故申報表》;

員工病歷複印件;

診斷證明書(第一次入院時醫生所開具的)原件;

事故說明書,傷者本人簽名,手印;證明人一、二,簽名,手印;

工傷員工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2、 醫療終結後憑《工傷認定申請表》、《診斷證明書》、醫療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屬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填報《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3、工傷死亡的',憑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填報《死亡待遇申報表》。

4、職工因工傷亡,在市醫務勞動鑑定機構作出鑑定結論後三十個至六十日內,輕傷在醫療期滿後三十日內,由我司到清遠社保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四)賠款到帳

1、上述資料齊全後,由我司到清遠社保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2、社保在收到理賠資料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理賠處理及轉帳,並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賠款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轉帳到用人單位。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3

一、工傷和非工傷的區別是什麼?

工傷和非工傷的區別是是否是在工作的時間,或者是因爲旅行工作的交付任務而導致的傷害,這是兩者最大的一個區別,並且認定爲工傷之後,他所帶來的一切後果都是不一樣的,如果認定爲工傷,那麼相關的費用都是由工作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鑑定,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職工所受傷害在經工傷認定程序並被依法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決定後,對職工所受傷害程度的等級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可知,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有什麼區別

工傷認定,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職工所受傷害是否是工傷的問題,其認定結論可能是工傷或視同工傷,還有可能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幾種情形。

據此,工傷認定與工傷鑑定不是同一個概念,不可混爲一談。其顯著的區別在於兩者所要解決的問題根本不同。但是,此兩者又有緊密的聯繫:工傷認定是工傷鑑定的前提;工傷認定是工傷鑑定的前置程序。

輕微工傷有必要報工傷嗎 第3張

只有在經工傷認定程序並作出職工所受傷害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工傷認定決定後,才具備啓動工傷鑑定程序其中的一個條件。上述結論的立法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22、23條。

該條例第23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該條規定,提起勞動能力鑑定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可知工傷認定是啓動勞動能力鑑定的必要依據之一。(工傷保險實行屬地原則,工傷認定由負責該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工作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

用人單位參加省級單獨統籌的,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跨地區施工企業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由負責該企業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承擔工傷認定

事故發生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助調查;也可由企業所在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事故發生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認定結論由委託方出具。)

而工傷鑑定是啓動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爲了確定該工傷職工的工傷等級(職業病等級),進而確定其勞動能力等級才進行的。

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如果受到他人的侵害,那麼肯定是需要由他人來對我們的身體負責,到底,也就是會盯着他人來進行一定的賠償,如果說是爲用人單位工作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傷害,就會有用人單位賠付。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