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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4.8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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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爲我院幹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爲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採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後堂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清洗乾淨,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採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年3月8日

1、保護醫院患者和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每位員工的職責,如遇險情必須立即報告並積極協助保衛部門和相關人員排除險情;

2、當緊急意外情況發生時,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現場最高職務領導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爲,奮勇獻身的精神,全力保護醫院財產及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醫院的正常經營。

1、醫院根據國家有關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實際,制訂並實施本保密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2、醫院的保密資料:人事資料,新的服務開發計劃、財務資料,合同書,接待計劃等各種祕密載體,包括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醫院祕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資料,未經批准,任何人員無權向他人提供,員工離職時,必須交回手中全部與醫院業務有關的各種記錄、圖紙和文件;

4、員工要做到不該打聽的不打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要求傳達的不傳達,不該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門、科室對於沒有長期保留價值的圖文資料應報院領導審覈後統一銷燬,不可擅自處理或散落在外;

6、無論通過任何途徑泄露醫院機密的行爲,均屬嚴重違紀、違法行爲,必將受到醫院制度和國家法律的制裁。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乾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一、醫院各部門購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應事先向保衛部門書面報告備案。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應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菸。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應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後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一條加強院長負責的分級安全責任制。

(一)院長要全面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副院長爲安全保衛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分管醫療、醫技、門診工作的業務副院長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各科、室、班組的主任、護士長、班組長爲所屬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安全保衛科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保衛工作。各崗位、各工種,如:司爐工、電工、設備維修工、木工等對所在崗位工作的安全保衛負責。

(二)各級領導都要切實履行擔負的安全保衛職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各自的領導議事日程,與醫療業務管理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使安全保衛落實到實處,做到任務明確,盡職盡責,層層有人抓。

(三)院辦公室應在年初將本院安全保衛負責名單呈報上級備案。

第二條健全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

(一)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行政副院長任主任,保衛科長、後勤科長,委員成員爲:醫務科長、後勤科長、基建辦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科全權負責。

(二)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學習貫徹宣傳上級勞動安全和社會治安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制度並實施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定期進行全院安全大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領導義務消防隊工作,總結評比,獎懲兌現,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

(三)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分工:主任負責全部安全保衛領導工作;醫務科主任負責醫療安全保衛工作;預防保健科長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安全工作;後勤科長、設備給點組長、基建辦公室主任負責消防安全工作;保衛科長負責全院治安保衛工作,並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根據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條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素質,增設適當的消防器材。

(一)醫院義務消防隊,從各大科室抽調部分人組成義務消防隊(院部1人,保衛科1人,後勤3人,門診部2人,內科2人,外科2人,婦產科2人,檢驗科2人,放射科1人,手術室2人)。副院長任組長,後勤科長、保衛科長任副組長,委託縣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訓,每個隊員都要增強防火觀念,必須做到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二)對重要防火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科進行統計申報,經院領導審覈同意後購買。

(三)義務消防隊要同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配合作好預防工作,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醫院重點消防部位有:中西藥房、住院部、手術室、放射科、檢驗科、供應室、後勤庫房、洗漿房、電工房、鍋爐房、廚房、木工房、放療室、計算機中心。

(四)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崗位責任制,消防規章制度要上牆,熟記制度內容,嚴格執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實消防設備。

第四條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一)推行二級安全檢查制度。各科室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每月及重大節日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重點內容:

1、檢查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質儲存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情況。

2、建築結構,平面佈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

4、各種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各種安全設備是否完好備用。

6、領導同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況。

(三)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級逐件上報到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逐件查覈登記,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凡是難於整改的重大問題,呈報院辦研究解決。

第五條加強職工安全知識的普及,重點工種的訓練。

(一)新調入院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二)實習進修人員來院時,由醫務科負責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三)全院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使全體職工一般能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六條建立防火檔案。

院保衛科有健全的防火檔案,內容完整,字跡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第七條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

(一)全院職工必須對本單位安全負責,盡到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責任。具體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實到人頭。

(二)每個崗位職工都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責任,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處處有人管。

第八條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目標管理的內容,年終檢查考覈評比。

(二)獎懲兌現,對於在安全保衛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於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災的,根據情節酌情給予行政的,經濟的以至法律的處理。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醫院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醫院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爲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醫院應當爲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覈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爲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採購部門負責實施採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誌,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採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採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採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覈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覈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後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爲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並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覈。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XXXX醫院

  20xx年9月22日

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依據《新的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投入是本院在從事醫療安全生產活動中,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應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並保證專款專用。安全生產投入應依法管理,本院法定人對安全生產投入的保證和效果負第一責任。

二、安全費用提取標準。根據本院會計覈算期確定的營業收入,按照2%的標準,從預算中計提安全生產費用。安全事故罰款不再作爲安全費用來源管理,作衝減安全費用支出管理。

三、安全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並專戶覈算,按規定範圍使用,年度結餘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投入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對上級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負責報備,。安全生產投入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採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1)、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就是按圍繞安全文明生

產醫療工作,所進行的一切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水平和醫療醫療人員

安全操作技能,增強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意識所開展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安全活

動就是根據永春縣醫院實際情況,組織本院職工積極參加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活動。

2)、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爲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者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用品、用具,包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所規定的範圍,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手套、電氣絕緣手套、電氣絕緣操作棒、口罩、防塵、防毒用品用具等。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標準產品,保證質量和數量。

3)、醫療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就是在醫療過程中,爲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設施和內外部環境。安全設施項目主要包括:安全平臺及安全用具;安全標誌牌;安全工作服及安全口罩;通風除塵設施;安全網;安全自鎖裝置;簡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醫療用梯;漏電保護器;安全低壓照明設施;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設施;通風設備及配套裝置的限位裝置等。安全設施要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及時投入使用,並保證安全防護設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是指醫療場所、設施及危險部位設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標誌裝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頭、有人操作禁止合閘、高壓有電、禁止跨躍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號燈及安全用語、安全標語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警示規定,確保及時安設、有效警示。

5)、重大危險源(因素)監控,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是指在醫療場所,各種設備、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存儲、搬運、加工過程中,存在的潛在可能發生較大的人身傷害和機械設備損毀的因素。爲了預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必須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預案所需的人、財、物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6)、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醫療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領導,並迅速啓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在安委會的領導下,進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工作。要保證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資源投入的有效性。

8)、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器材和儀器等;

9)、安全檢查考覈,安全評價;

10)、安全管理人職工資、差旅費、辦公費;

11)、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

六、財務科負責安全生產投入的財務收支管理。

七、負有安全投入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對所下達的安全生產投入項目進行認真管理,確保安全投入項目的有效實施。

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爲。

1、 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 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 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 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 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 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第一章安全工作總則

一、爲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彙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爲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爲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爲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爲人民羣衆、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爲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鬥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範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範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1、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2、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3、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4、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覈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5、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爲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爲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竈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有關輻射防護法律、法規,結合醫院輻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醫院輻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崗位要求

第三條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並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條正確使用射線裝置,做到專人專管專用。

第五條接觸輻射的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個人劑量監測筆。

第六條從事射線裝置崗位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第七條嚴禁塗改、僞造、隱匿、銷燬或者搶奪報告單報告。

第三章輻射防護

第八條從事輻射工作人員應該配備個人劑量筆,建立個人劑量檔案,並定期進行體檢。

第九條射線裝置應設有專門工作室,工作室設立專人管理,非相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十條作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設立輻射標誌、聲光報警等,防止無關人員意外照射。第十一條嚴格檢查門窗破損情況,使門窗經常處於關閉狀態。

第十二條定期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並委託環保部門監督監測。

第四章設備管理

第十三條建立射線裝置臺帳管理制度,設有儀器名稱、型號、管電壓、輸出電流、用途等。

第十四條嚴格射線裝置進出管理,堅決杜絕外借現象發生。

第十五條對退役的射線裝置應該選擇有資質單位或廠家回收,杜絕私自銷燬或處於無人管理狀態。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應每天檢查一次射線裝置,加強衛生清潔和管理,使射線裝置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

第十七條設備出現故障時,應請專業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進行維修,建立設備檢修及維修記錄。

第五章人員培訓

第十八條科室負責人應接受醫院舉行的相關培訓,科室內部要定期對員工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影像操作規程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職工作人員必須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堅持組織學習,並針對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提高操作人員使用、檢查儀器設備的水平,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應急處理

第二十條發生不明原因停電、機房大面積漏水等情況時,應立即關閉電閘,向科室負責人彙報,並向醫院醫務部和後勤保障處報告,同時做好病人的安撫工作。

第二十一條發生火災時,應首先關閉電閘,使用滅火器滅火,撥打火警電話,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彙報,並向醫院保衛處、醫務部及相關部門彙報,並且採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醫院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故時(如發現SARS患者),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向醫院醫務部和相關部門報告,隨時等待醫院及上級衛生部門的指示。

第二十三條操作過程中,機器突然損壞,應立即上報科室負責人,必要時向醫院辦公室、醫務部報告,隨後及時與工程師聯繫,進行維修。

第七章意外射線損傷應急處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線損傷時,操作者首先應立即關機,切斷高壓電源。第二十五條立即將遭遇意外射線損傷的有關人員送至職業病科,必要時送急診科作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放射工作人員受遭遇意外射線損傷的,還要將其個人劑量筆交到後勤保障處,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測量所受放射劑量。

第二十七條追蹤觀察遭遇意外射線損傷有關人員的健康狀況,做好隨訪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放射事故,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隱瞞不報。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爲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醫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醫院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醫院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爲加強醫院的消防管理,確保患者及醫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保衛科與各部門負責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爲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後,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竈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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