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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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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竣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築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焊、割動火審批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爲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消防知識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一、 爲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爲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爲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爲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爲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啓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勢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爲。

4.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滅火疏散演練不少於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專門的防火保衛方案。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軟管卷盤、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班組和要害部門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覈,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並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覈,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覈,報總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熱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應分門別類堆放整齊並留出行走通道,由專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情,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爲作鬥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1總則

1.1爲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範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爲: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並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築審覈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後,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並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築設計防火審覈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後,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好有關建築審覈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並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菸,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併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動火。

4.3加強對於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並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後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並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採購必須憑證採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採購證,無採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於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並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燬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鑑定,由技術科監督銷燬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於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爲消防專用,禁止用於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後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幹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鬥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範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緻、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鬥、捨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羣衆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並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週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爲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並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週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並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於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複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於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後果或後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於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爲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爲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准發佈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並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並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爲立即制止,並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並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並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彙報做好有效的防範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厂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儘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後應做好消潔工作,並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並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後,必須及時洗淨,晾曬乾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並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乾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乾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錶,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錶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並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於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並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爲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遊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遊景區文物、建築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遊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遊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遊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並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遊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遊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時,應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覈,審覈合格後方可施工。

五、經審覈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覈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覈,覈准後方可變更。

六、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遊景區的建築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遊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遊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遊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遊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遊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遊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遊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誌牌,對遊客的吸菸、使用明火行爲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後,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遊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爲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爲:營業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週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廳的火險,一般來自於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於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週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於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菸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營業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菸;

禁止在營業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

禁止在化妝品區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髮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櫃檯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禁止僞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後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僞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菸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

禁止閒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紮;

禁止移動,遮擋,僞裝消防設施。

四、週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菸、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紮;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僞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菸,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

禁止在該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將菸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禁止挪動、僞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醫院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醫院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醫院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醫院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醫院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佔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範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爲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菸;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爲,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並批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爲。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覈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覈;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於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彙報工作,並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覈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爲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規則,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規則旨在加強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學校財產及全校師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年級組均實行防火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學校防火責任人由校長擔任,各年組防火責任人由年級主任擔任。

第五條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學校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級組設兼職的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學校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學校防火責任人和年組安全防火責任人分別對學校和年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教學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現象,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學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學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檢查,組織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招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都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教職工及全體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餘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部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年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年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檢查;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七條教學樓、宿舍樓等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水龍頭、水管、滅火器等要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不得藉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條對電工、鍋爐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崗位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覈,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各實驗室、倉庫存放的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規則》的要求進行堆放和管理,對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組織參加撲救。學校接到報警後,應即使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滅火。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地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爲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它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二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爲防止火災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教育部關於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油庫消防制度

1.油庫內禁止煙火。

2.油庫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準有跑、冒、滴、漏油的現象。

3.油庫內使用的工具及裝卸設備必須是能防止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製品或鍍銅工具。

4.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或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出入油庫重地。

5.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油的保管貯存安全規定。

6.必須會使用消防器材,並使之保持完好狀態。

二、鍋爐房消防制度

1.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制度。

2.各種儀表,閥門必須安全有效,如發現管道閥門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問不管,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3.鍋爐房內嚴禁會客,操作人員工作時間禁止喝酒、睡覺、玩耍、擅離職守,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4.按要求做好水處理和排污工作,鍋爐房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場所幹淨、整潔。

5.鍋爐內不準會客。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訓練,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熟練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設備使用後做到立即切斷電源,清潔機器,確保可靠安全。

3.在烹調時要謹慎操作,防止鍋內油外濺,保持爐竈前清潔。

4.對食堂用火人員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考覈各小組的食品衛生,消防管理,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記錄備案。

四 附則

1. 本辦法由浙江大學飲食服務公司濱江分公司負責解釋,保衛處、總務處負責監督實施。

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爲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產,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消防事故的發生。針對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和消防應急預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職消防員。(由管理員兼任)

2、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包括滅火器、消防水、消防帶、消防栓等。)

3、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電、氣(線路、管道、開關、)發現問題及時報修或更換。

4、兼職消防員負責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讓每位員工都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每兩週必須清洗一次煙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煙煙道。

6、每天晚上值班員要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關是否完全關閉。

7、食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用電器。停電用蠟燭應注意安全,不用時立即熄滅。

鐵中食堂消防應急預案

1、在食堂生產過程中,如上竈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若發生停電、短路時應及時關閉天燃氣,若發現電、氣設備有問題應及時停止工作,並上報維修。操作完成後先關閉氣閥,後關閉電源,檢查完畢後方可離開。

2、若發生油鍋或油垢、天燃氣起火燃燒,應及時撥打119,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關閉氣閥,切斷電源。並迅速組織員工滅火。

3、若發生油鍋燃燒,可採用以下辦法撲滅油鍋火焰。

(1)用鍋蓋或能遮住鍋的大塊溼布、溼麻袋,遮蓋油鍋,使油鍋中的火與空氣隔絕而熄滅。

(2)在沒有鍋蓋等遮蓋物的情況下,還可將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鍋邊一下子倒入鍋內,利用蔬菜、食物與着火油品的溫度差,使火自動熄滅。

(3)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並左右晃動、直至將火撲滅。

4、如煙道內油垢發生燃燒,應先用滅火器對準煙道撲滅,外面用消防水對其煙道降溫,使煙道內火不能燃燒,直至撲滅。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

油鍋、電路起火千萬不能用水往鍋裏澆。這樣不僅撲滅不了火焰,相反會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以下簡稱《規定》),結合市場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場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市場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佈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規定》 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節組織領導

第四條豐樂市場是廣州市黃埔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處是市場消防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對全市場消防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豐樂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市場場長是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處是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計劃和協調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場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市場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各部門根據需要配備一名兼職消防人員,確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

第六條各部門要按照《 規定》要求,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按照《 規定》確定的各級消防安全職責要求,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職能管理部門要在管理範圍內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八條要根據消防法規和豐樂市場的實際情況,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器材,並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初發火災的能力。

第九條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對重點要害部位管理處要建立、健全專門檔案。

第十條管理處是豐樂市場用電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家用電安全管理條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各部門要認真遵守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氣線路的安裝由總務科委託水電班按規範進行。

第三節 實施與監督

第十一條按照《規定》要求,市場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下屬部門至少每週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各重點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對重點要害部位,要實行嚴格管理,並按照要求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第十三條各部門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消防專管員對本部門轄區內的重點要害部位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要有防火管理人員或消防專管員隨時進行巡查,營業結束後要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第十四條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的火險隱患整改制度,對存在的火險隱患要及時予以消除,對違反《規定》的行爲要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要按火險隱患整改的程序進行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進行整改。

管理處要及時掌握各部門存在的火險隱患及其整改情況,加大對火險隱患的查處力度。

市場對難以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險隱患整改報告,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十五條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特別要加強對新上崗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六條要按照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根據預案進行一次演練。

第十七條每年11月上旬舉行一次“11 . 9 ”消防月活動,學習、宣傳消防法規、知識,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第十八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備。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埋壓和圈佔消防水源。各部門要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堵塞、佔用樓道、樓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條管理處對建築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查、測試、保養和維修。

第二十條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嚴禁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條凡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起火單位或個人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發生的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消防、管理處調查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第四節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豐樂市場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企業各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企業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各公司及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總部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部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公司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廠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覈,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覈,報行政管理部總監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行政管理部總監審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叄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爲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覈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產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竈、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叄加搶救,一面沈着指揮救火,並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爲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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