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公司入股公司是很常見的,我們知道現在很多人有了一定的資金之後,就會想通過入股投資來換取比較高回報率。但是如果我們對此不是很瞭解的話,也是有一定風險的,以下看看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及相關資料。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1

法律分析:利就是逃避風險,如果被入股公司後面經營不善,產生債務,最終是由股權持有公司承擔.弊的話就是,凡是隻能以公司名義.對公司來說屬於公司增資行爲,公司增資的具體法律程序,要看該公司的性質。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講,公司新增資本時,公司股東和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認繳出資,但公司股東有權優先認繳出資,並且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是否能夠認繳還受限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2

利就是逃避風險,如果被入股公司後面經營不善,產生債務,最終是由股權持有公司承擔.弊的話就是,凡是隻能以公司名義.

對公司來說屬於公司增資行爲,公司增資的具體法律程序,要看該公司的性質.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講,公司新增資本時,公司股東和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認繳出資,但公司股東有權優先認繳出資,並且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是否能夠認繳還受限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規定.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講,公司新增資本,應當通過發行新股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爲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公司股東以及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均可以認購新股.

要仔細瞭解準備入股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人員狀況、股本結構等,然後還需要仔細分析該公司的市場成長前景.根據工商註冊資金進行初步瞭解公司主要股本結構,然後可以找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審計或者雙方協商評估.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並非建立僨法上的契約關係.一般應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 第2張

1、入股程序:以自然人入股程序相對簡單,以公司名義入股程序相對複雜;

2、操作方式:自然人入股是直接操作;公司入股是間接操作;

3、稅收: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複納稅,公司重複納稅;

4、收入分紅:以個人名義入股,以後公司的收入分利屬於個人,如果以公司入股,收入分利屬於公司;

5,形式:個人入股是自然人形式入股,公司入股是法人形式入股;6?登記: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7、責任:責任由入股自然人承擔,責任由入股公司承擔.

利:就是規避風險,如果被入股公司後面經營不善,產生債務,最終是由股權持有公司承擔。

弊:凡事只能以公司名義。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

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並非建立僨法上的契約關係。一般應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3

以公司入股公司會有什麼問題?

法律分析: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當,也就是淨資產有多少,有條件的話,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下比較放心,當然如果公司比較小,也就無所謂。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註冊資本,還是股權轉讓。

新增註冊資本的話,要辦好驗資手續,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如果是股權轉讓的話,要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形成決議,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東加入及採用哪種方式,並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入股協議(包括股權比例、分紅方案等)。

以公司入股公司的利弊 第3張

如果是採用增加公司註冊資本的方式,應該先將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後將公司評估後的資產和新投入的資金相加的總資產作爲新的註冊資本,按照新投入資金與評估後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加入股東的股份比例。

如果採用新股東受讓原股東投資的方式,應由原股東協商誰願意出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即可以出讓部分投資減少投資比例,也可以出讓全部投資退出股東會。這些都應該由原股東之間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