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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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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在自己的子女結婚的時候,因爲子女的經濟情況買不起房子,身爲父母的就會出錢購買房子,但是孩子一旦離婚,房子該如何分割?以下分享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1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

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爲雙方購置的房屋出資,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爲其出資購置房屋出資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麼視爲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爲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子或女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上述規定在司法實踐當中有一個難點需把握,即結婚前後是否贈與自己的子女或同時贈與子女的配偶舉證責任在分配上是不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的對父母的“明確表示贈與”,須在子或女購房前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做出,並且應有證據證明,最有證據效力的形式是辦理公證。

表明是贈與自己的子女還是贈與雙方。如果父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或在子或女準備離婚時才簽訂的對子或女的贈與合同,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權利,這樣事後做出的贈與合同可能不會被法院採納。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第二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實際是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情況父母的出資仍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四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四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爲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按照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父母出資爲子女購房大致分爲下列幾種情況:

第一種: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產,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但房屋所有權證上房屋的所有權人一欄則記載了子或女的姓名;

第二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或女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三種: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四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

除以上四種,還有一些其它的方式,在此不再一一列舉。在司法實踐當中,經常出現的父母出資的情況大致如上述四種情況。

目前關於父母出資爲子女購房在子女離婚時如何處理的規定充分體現了父母的意願,體現了父母的“意思自治”原則。因此,父母在爲子女出資購房時一定要了解法律的規定,表達自己當時真實的`想法。子女在離婚時一定要考慮到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在離婚時如何分割,瞭解相關規定之後就可以做到未雨綢繆,使自己在離婚訴訟之時處於一個有利的地位。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2

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爲子女買房在當今社會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對於婚後父母出資購置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確認其歸屬,是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深圳立幫律師團爲您解析根據婚後父母出資購房的不同情況,離婚時房產分割的方法:

第一、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視爲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爲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第2張

第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購買的房產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第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第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爲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3

婚後一方父母出錢買房,離婚時怎麼分

1、民法典司法解釋規定,子女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的,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優先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2、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第3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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