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我們都知道對於一個家庭的財產,可以從時間段及性質上面看,一般情況下就是可以分爲婚前財產及婚後共同財產。下面是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一起來看看。
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1
一、民法典關於婚前財產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其屬於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怎麼做婚前財產公證
1、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2
一、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裏對房產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說明,“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爲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
二、婚前買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三、婚前財產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
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應包含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範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於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後處分行爲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
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3
民法典婚前財產規定
(1)個人婚前財產中婚前取得的財產
不動產以及某些動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如:汽車、房產(房產證或備過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存摺、公司股份,這些財產在資料上記載有明確日期,只要早於結婚的日期,就無需其它證據。
其它動產如珠寶、古玩、家電等,正規發票顯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證據。若沒有發票則需要其它證據證明,比如合同、支付憑證(最好是銀行轉賬憑據)、收據等,此時婚前有一定價值,它的證明效力明顯比合同、收據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財產在婚後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在婚後並非不會變化,例如:
①婚前的存款婚後到期了,取出來重新存入,就變成了婚後的存款;
②婚前的錢在婚後買了車;
③婚前的房產在婚後賣了;
④股市上不斷買賣股票、存取現金……
以上情況只要一方能證明婚後取得的財產是由婚前的財產轉變而來,仍然視爲其婚前個人財產。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證據:
①舊存單複印件、取款及存款時銀行所有憑據(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個銀行同樣的金額)、新存單。
②婚前存單、取款憑據(取款總金額大於或等於汽車價格)、汽車發票。
③舊房產證複印件、房屋買賣合同、收據複印件、稅費繳納憑證、存款憑據(建議當日將全部房款存入銀行)。
④股市問題比較複雜,最簡單的辦法是隻取不存,這樣確保在婚前開的賬戶內本金始終都是個人財產;如果要存入婚前財產,務必參照①、③保存證據;如果存入了,萬一發生爭議就很難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個人財產,炒虧了個人承擔,賺了的部分卻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A、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爲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爲個人婚前財產;
B、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爲個人婚前財產;
C、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爲個人婚前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D、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爲個人婚前財產;
E、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爲個人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