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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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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我們經常能在各種新聞上看到出車禍的新聞,世界上每天都會發生很多的車禍,車禍後交警會對車禍現場進行勘查,查明在該車禍中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以下分享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1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一覽表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對於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規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其他的費用也是各自的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第2張

三、車禍護理費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於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餘的護理費應否返還?

我們認爲,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於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於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餘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1、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務上並不是一個十分明確的問題。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爲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第3張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關於傷殘等級的鑑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鑑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a、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b、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增加歲數);

c、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第4張

2、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爲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製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通適用”是作爲確定合理費用的標準時的一項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製的輔助器具應排斥奢侈型、豪華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又有兩個測試標準:

a、確實能起到功能補償作用;

b、符合“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3

出車禍對方全責的處理流程

1、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除非有人受傷,否則不需要向交警報案了,即使交警來了也不會給開單子的,還是叫去定損中心處理)。

2、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定損員在一起集中辦公的,填一張互碰責任書什麼的(具體名字忘了),然後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無責方也要帶着的)。

3、定損中心一般都和修車廠掛鉤的,如果定損以後就決定在那裏修,那麼就一分錢也不用交,無責方修好車去拿車走人,不過要把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複印件給對方(注意,無責方也需要提供交強險保單複印件)。

4、如果不在定損中心的修車廠修,那麼就拿好對方的保險公司報案號,把車開到平時修車的4S店或其他修車廠,報案號告訴接待的人,然後就可以走了。修車廠會跟保險公司聯繫,讓定損員來定損修車。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第5張

5、修好車後,去提車的時候需要先把修車費用交給修理廠。修理廠會給打印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

6、跟對方約時間碰頭,把前面說的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複印件和修理廠給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給對方,對方給錢。

7、如果修理費用超過2000,那麼麻煩點,還需要跟對方一起(一定要當事人雙方一起到場)到定損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現場辦公的,但只有週一到週五有)換事故認定單;換好後,當場跟對方結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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