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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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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一般情況下,輕微骨裂屬於傷情較輕。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由車主保險公司賠付,其它誤工費,補償費等,根據實際發生金額確定。下面來看看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1

車禍輕微骨折,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就其損失情況根據雙方責任比例以及自己的損失數額進行索賠。

保險理賠的程序是:

1、立案查勘。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瞭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覈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覈,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等。

3、覈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覈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覈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

4、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在覈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2

車禍造成骨折,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下,進行調解索要相應的賠償。如果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下,也不能解決賠償問題,那麼受害人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任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骨折,不屬於傷殘等級的骨折,肇事者需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住院費、伙食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以及住宿費等費用。而如果造成的骨折是達到了傷殘等級的標準,則在上述賠償的基礎上再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輔助器費用。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 第2張

一般的骨折並不算爲傷殘,畢竟骨折也分輕重,嚴重的程度也不同,主要還是以鑑定結果爲準。應當在治療結束後,進行傷殘鑑定,司法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來鑑定是否屬於傷殘。

車禍導致的輕微骨折,需要根據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實際的損失來確定,根據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1、醫療費:根據受害人所在治療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爲準,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委託專業的法醫進行鑑定。

2、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則按照受害人因此次事故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來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拿出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況的話,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爲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產生的實際費用計算,以實際的票據爲證。

4、護理費:護理費的賠償標準按照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和護理級別等綜合因素確定。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3

車禍造成腳輕微骨折怎麼賠償

對於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有以下規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車禍輕微骨折索賠技巧 第3張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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