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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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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裝置保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5篇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裝置是生產的物質基礎,潤滑是保證裝置正常執行的必要條件。為減少裝置磨損,降低動力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裝置安、穩、長、滿、優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裝置潤滑管理職責,油品的貯存與保管、油品的發放,潤滑油具的管理與使用,潤滑油品的代用,裝置潤滑油(脂)標準和廢油品的回收。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裝置的潤滑管理。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裝置是指用於石油化工生產、產品銷售及其它生產運營的機器、工藝裝置、動力裝置、機修裝置、起重運輸裝置、儀器儀表等。本制度所稱潤滑油品包括潤滑油、潤滑脂等。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司裝置管理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裝置潤滑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和修訂本企業裝置潤滑管理制度及裝置潤滑手冊。

(二)負責公司裝置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設專職或兼職技術管理人員,對公司裝置潤滑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三)稽核裝置選用的潤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新增劑及油品的變更,組織和審批潤滑油的代用及國產化工作。

(四)稽核各油品使用單位提出的裝置潤滑“五定”(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潤滑卡片(記錄)和用油計劃,監督、指導各單位“三級過濾”的管理工作。

(五)審查公司大機組及重要機泵的潤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驗單。

(六)檢查與考核公司潤滑油油品的選購、貯存、保管、發放、使用、檢驗及潤滑器具的管理。

(七)組織學習、推廣裝置潤滑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經驗。

第六條 潤滑油品使用單位職責

(一)執行公司裝置潤滑管理制度,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安排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編制本單位裝置潤滑手冊,應明確所有裝置潤滑油品的種類、規格、加(注)油點、初裝量、換油週期、換油標準等。制定潤滑管理規定和各級潤滑管理、操作人員職責,並組織實施。結合本單位實際設專用潤滑油庫(站),以滿足裝置潤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據本單位人員、裝置變更情況編制和修訂本單位所管裝置潤滑“五定”表(潤滑卡片或記錄),做好裝置潤滑的“五定”及“三級過濾”工作。

(三)制定並上報本單位裝置潤滑油品用油計劃。

(四)搞好本單位裝置日常潤滑管理、潤滑技術革新等工作,及時處理或解決潤滑方面存在的問題,改善裝置潤滑狀況。

(五)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油品的入庫、貯存、使用和廢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單位裝置潤滑品的新增、更換記錄、合格證、化驗分析檔案,並及時做好歸檔工作。

(七)編制本單位需定期進行潤滑油質分析的裝置清單,對於關鍵機組按照要求每月必須進行質量指標檢驗,對其它重點裝置及質量有懷疑的在用潤滑油品適當安排檢驗,採取鐵譜技術等先進手段加強重要裝置的潤滑油品監測。對於一般機泵的在用潤滑油品,應在裝置巡迴檢查制度中專門制定監測辦法,主要採取目測等簡便易行的方式確保在用油品質量合格。

第七條 物資裝備部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潤滑油品及潤滑器具的採購、保管、發放及供應商評估工作,編制相應的管理制度。

(二)負責新購入潤滑油品的入庫工作,入庫油品按批次委託檢驗部門抽樣化驗複查。複查不合格油品不得發放。

(三)對庫存超過一年的油品,發放前向檢驗部門提出分析化驗委託。

(四)做好潤滑油品的合格證、化驗單及相關資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檔工作。

(五)負責公司廢油回收、再生及處理工作。

第八條 檢驗部門職責

根據有關單位的委託,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油品的分析化驗工作,按時完成潤滑油品分析的計劃任務,及時將潤滑油品化驗單提供給委託單位。

第三章 潤滑油品的貯存與保管

第九條 潤滑油庫(站)及儲存庫房應防雨、防晒、防塵、防凍、乾燥清潔、通風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設施。其中車間(裝置)潤滑油站應執行公司潤滑油站管理規範(見附件)。

第十條

各種貯油容器及用具應定期清洗,大貯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後立即清洗;小罐隨空隨洗。各種貯油容器應確保清潔,完好無損,零附件齊全,並標明油品的名稱及牌號。

第十一條

裝有油品的容器應按種類規格分組、分層存放。層間應用木板隔開,每組要有油品標籤,註明油品名稱、牌號、入庫時間及質量鑑定時間,不許混放。

第十二條

入庫油品必須有合格證,庫存3個月以上或倒罐時必須檢驗。化驗不合格的按廢油處理,嚴禁使用不合格超標油品。

第十三條

容器在換裝不同種類、牌號的油品時,必須按照規定徹底沖洗乾淨,經檢驗合格後方可改裝別的油品。

第四章 潤滑油品的發放

第十四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做到按計劃髮油,按需要領油,按規定用油,杜絕濫用多領,並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

髮油人員應熟悉各種潤滑油品名稱、牌號、效能和指標、存放地點,髮油時應將領油單據及油品標籤核對,確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2

1、為規範與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3、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4、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6、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8、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9、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10、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3

裝置的三級保養制度,此保養管理制度要實行定人、定崗、定機,此保養管理制度是貫搞好徹“預防為主、維修和保養並重”的具體體現,也是裝置使用、保養、維修的有效措施。三級保養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級保養:在日常工作中,裝置的日常維護,而產生的技術狀態變化,要及時進行調整,是指對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各部件、零件相互摩擦的檢查、調整和處理,是操作人員在班前班後對所使用的裝置進行認真檢查:具體情況結合日保養進行操作,由裝置部定期檢查評分,檢查出有問題的當場進行改進並扣除分數,如不改進則罰款50元,並十倍扣分,改進後仍不合格,三倍扣分,每月月底進行評比,分數最低的機臺每人罰款50元。

二級保養:此保養根據周保養檢查記錄表進行完成,一般週末進行停機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特殊情況可請機修人員配合),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對日常工作中的隱患進行處理,突出重點或區域性少量零件拆卸(拆卸時由裝置部人員現場指導)檢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保養,必須要填寫裝置保養延期申請表,由部門主管批准並由裝置部人員簽字方可生效。裝置延期申請表最多不得超過三天。如不按此標準執行則當天分數記為零分,並每人罰款50元。

三級保養:車間所屬裝置每月進行一次,由操作人員和修理人員配合完成,三級保養的具體要求是:對裝置進行全面細緻地檢查,對有問題的部件進行拆卸檢查或更換,在完成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得基礎之上配合維修人員進行月檢修工作,通過裝置月檢修要達到排除裝置一切隱患,順利安全生產的目的。

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分別由操作人員每日、每週進行完成,評分標準為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的平均分。如所有機臺平均分都在95分以上則不進行罰款。每月評比最高分機臺每人獎勵50元。三級保養視生產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操作人員配合維修人員完成。一級保養時間30分鐘,二級保養時間為2小時,三級保養時間為4小時。膠印機的二級保養時間為8小時,三級保養時間為1天。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如生產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後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並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裝置帶病執行。

4.3.3裝置發生故障後,使用部門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裝置現場,核實故障後懸掛故障維修標誌。

4.3.5維修裝置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後上鎖,並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誌,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裝置故障比較複雜,管理部裝置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裝置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裝置外修申請表》,並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並做好交接手續。

4.3.8裝置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保證裝置正常高效的運轉,減少停臺時間,加強裝置操作中的安全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合本公司範圍內所以裝置操作人員。

3.裝置保養

裝置操作人員應掌握 關於裝置的“三好”、“四會”, “三好”、“四會”指的是: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潤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定質、定量、定點。

裝置使用結束後,應對裝置進行保養,做到機床內部無加工碎屑,工作臺清潔、靈活,保持外觀、清潔,裝置處於初始狀態,並填寫完《裝置保養記錄表》。

裝置關機前應先結束當前執行的加工程式,將裝置各運動部件回到原點,然後下按急停按鈕,然後關閉電源(嚴禁直接拉閘)。

裝置維護保養時,應在停機後進行,嚴禁用水、冷卻液沖洗或直接清擦電氣元件、電櫃,更不允許用壓縮空氣直接吹電氣元件或電櫃。

裝置正常工作時,不允許有電櫃或按鈕箱或分線盒敞開(除非因裝置散熱需要)。

裝置在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離開崗位。因檢查工件等原因確需離開,必須將機床停止加工,必須暫停裝置執行。

裝置維修時,操作者應積極配合,維修結束後,操作者必須立即進行空執行並檢查裝置各部分安裝是否正確,然後進行首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或不進行空執行而直接進行生產,裝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並由操作人員和該部門主管簽字確認。

操作者不得擅自更改機床引數、加工程式、設定密碼,裝置在自動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調節主軸倍率或進給倍率,嚴禁按下復位按鈕。當發生意外情況時(如斷刀),一般應先按進給保持按鈕,而不應直接按下急停按鈕。

當裝置發生較大的故障,操作者不能自行自理時,應立即向維修人員反映,儘量提供準確故障資訊,如哪一臺裝置、什麼動作未執行、故障報警內容、故障現象描述等,並保護現場,以便合理安排維修人員和進行故障原因分析。

3.10 目前,車間每一臺裝置的操作者均不只一個人,那麼當班的操作者則定為該裝置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裝置保養記錄表》上簽名,裝置部門將根據車間上交的定人定機名單進行檢查。第一責任人嚴禁擅自將裝置交給他人操作。

3.11 操作者不得將私人物品放置於裝置上,嚴禁將電櫃作為儲藏室,擺放擦布、工具、手套等一類雜物。

3.12 操作者必須保持機床外觀的整潔,並要求每月用專用清洗劑對操作鍵盤、按鈕、顯示器進行清洗一次。注意:以上操作必須在關機並切斷電源的狀態下進行。

3.13 開機前應對機床進行全面檢查:油位和冷卻液是否正常、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是否有配件鬆動。

3.14 機床在加工過程中,嚴禁觸及運動部件(工作臺、刀具、主軸、工件等)。

3.15 操作機床時,不能頻繁開關機床電源,關機與開機時間間隔應大於三分鐘。

3.16 小心操作裝置,保證人身和裝置的安全,為自己和公司的發展共同努力。

4. 保養標準:

4.1 保養優秀:

裝置各部位乾淨整潔,無油汙雜物,各組成部分運動部件運轉正常、可靠,裝置周圍生產環境(如溫度、溼度等)滿足產品生產的工藝要求。裝置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各潤滑部位按規定主動及時加油,能及時補足冷卻液,並按規定認真維護保養並記錄。

4.2 保養合格:

裝置各主要部位無油汙雜物,裝置表面無積塵。裝置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按規定加油、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4.3 保養不合格:

裝置表面有油漬積塵,未按規定對裝置進行加油、清潔,維護保養記錄不完整或未記錄。裝置各部分有缺損,對生產和操作造成一定的影響。

5考核

裝置的保養情況將視具體情況,由裝置管理部門進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3、職責

3.1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3.2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3.3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4、主要內容

4.1裝置的使用

4.1.1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b.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c.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d.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4.2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4.2.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b.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c.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4.2.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4.2.3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4.3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4.3.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3.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4.3.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4.3.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5、制度的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3月26日起開始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三、職責

(一)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

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二)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三)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裝置的使用

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1)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

(2)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3)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

(4)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二)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1)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3)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4)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三)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四)制度的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8

為加強裝置的維護與保養、貫徹“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

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應大力開展“完好裝置”及“無洩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操作人員通過崗位練兵和培訓,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經過考試合格,發給證書才能持證單獨操作裝置。

4.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

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工人(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傳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車間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9.未經裝置動力科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9

籤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1.工程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2.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3.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_通知單”。

4.當值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_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5.當值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清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6.在“檢修保養工作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電氣改造及檢修的質量,嚴格各級驗收,明確各級職責,保證電氣裝置改造和檢修後安、穩、長、滿、優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重要電氣裝置、設施及材料的改造和檢修(至少應包括:動力變壓器、100KW及以上的電機和變頻器、UPS、直流電源、1KV及以上系統動力電纜、低壓進線母聯櫃、6KV及以上開關或開關櫃、母線、自動保護裝置等裝置設施的安裝、試驗、繼電保護效驗及清掃檢修等)。本規定主要包括電氣裝置改造檢修驗收的各級職責、分類、內容、要求。

3.引用標準依據

電氣裝置改造及驗收應依據:《製造標準》、《石油化工裝置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電力裝置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引進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集團公司及分公司裝置管理制度等。

4.驗收職責

4.1各單位裝置管理部是此規定執行的主管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須啟動驗收規定的電氣檢修改造專案,負責各級驗收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各驗收記錄的儲存。

4.2 各單位的執行維護部門嚴格執行本規定,嚴格驗收,確保檢修改造後電氣裝置設施投運後安全穩定執行,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名備查。

5.驗收要求

5.1為了確保電氣裝置及設施的改造和檢修質量,各級驗收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範進行驗收,採用查資料、查現場等各種手段進行檢查驗收。檢修改造單位應確保改造、試驗、校驗及檢修清掃後的電氣裝置一二次連線和端子緊固完好,驗收時應在安全措施落實的情況下,對一二次接線和端子抽檢是否緊固完好。

5.2各級驗收人必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各驗收記錄必須妥善儲存在各單位的裝置主管部門,儲存期為下一次檢修完。

5.3 每項電氣裝置及設施的改造和檢修,必須經過各級三階段驗收合格後,方能交接給執行部門。

6.驗收的分類

所有電氣裝置及設施的改造、檢修、試驗、校驗,必須經過驗收,並有驗收記錄(見附表),驗收分前期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每次驗收均應經過三級驗收,三級驗收包括:檢修改造單位負責人驗收、車間或保運負責人驗收、裝置管理部負責人驗收,各級驗收必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7.驗收的內容

7.1前期驗收

驗收改造到貨裝置及設施的質量是否合格,是否和技術協議一致,出廠各種報告、記錄、合格證是否齊全有效,圖紙是否齊全,是否經過各級稽核合格;

施工或檢修內容計劃是否符合相關規程規範;

施工檢修方案是否制定,內容是否全面,施工前的安全措施是否準確全面;

施工檢修資質是否合格,施工班組成員技術力量是否滿足檢修施工的要求。

7.2中間驗收

施工檢修是否按原計劃進行;

施工檢修是否按原方案進行,安全等措施是否落實有效;

施工檢修班組成員技術能力是否能滿足施工檢修質量合格的要求;

已檢修或改造的質量是否合格;

隱蔽工程施工是否按相關規程執行,是否和施工圖紙相符;

新改造繼電保護定值是否經過各級稽核,上下級定值配合是否合理;試驗方法是否正確,繼電保護校驗除錯大綱是否編制,編制內容是否全面符合相關規範規程,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填寫是否齊全準確。

7.3竣工驗收

檢修改造是否按原計劃全部完成;

檢修施工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規範及規程的要求;

試驗及繼電保護效驗是否按相關規程規範的要求全面合格,繼電保護定值的設定是否和定值臺帳或通知單一致,保護傳動是否全面,二次安全措施工作票是否結票,各級是否簽字;

各種圖紙、記錄及資料是否齊全,圖實是否相符,簽字是否完整。

8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公司裝置管理部,未盡事宜按照國家、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9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裝置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裝置,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裝置管理科負責對生產裝置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總經理負責新裝置的購買。

4.技術部參與對新裝置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裝置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裝置驗收合格後,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裝置領用手續。

第四條 生產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於精密、大型裝置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裝置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裝置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通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後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裝置,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日常使用工作,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裝置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對貴重裝置(價值在××元以上),應建立專門的裝置管理檔案。

第九條 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第十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科對裝置使用狀態負有監督職責,對無正當理由長期閒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裝置有權重新調配使用。

第三章 裝置維護保養規定

第十二條 現場使用的生產裝置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 生產部根據裝置的效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生產裝置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 生產部要求裝置操作人員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日常生產中出現機器故障,應及時修理,自行無法修理的,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協助解決。修理結束後應填寫《生產裝置檢修記錄單》,檢修好的裝置使用者應在《檢修單》上簽字確認。生產部應將重大檢修情況記錄在相應《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五條 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六條 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氣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第十七條 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完好的要求。

第十八條 裝置發生損壞、丟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報告裝置管理部門,查清原因,填寫損壞、丟失報表,辦理清賬手續。

第十九條 一般來說,所有裝置一律不準私自拆改,如確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裝置管理科批准。

第二十條 對無法檢修或無修理價值的裝置,使用部門應提出報廢申請,經過技術鑑定填寫《設施報廢單》,經生產部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廢,並在《裝置管理卡》上及《生產裝置臺賬》上.

後記:裝置的問題也是一個關係到品質的問題,某一部件出了問題會直接影響到產品的品質;裝置出了問題,必須要停機維修維護,也是關係到一個效率的問題;裝置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會提前減少裝置的使用壽命,提前更換配件,也是關係到一個成本的問題。所以,裝置的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往往一個企業在裝置的問題上能解決好了,其它的問題也會影響減小。

制度是要為生產服務的,有的制度只是為了吸取其中的某一部分,我們在參考制度的同時要琢磨一下看到底哪一部分對我們有用,能為我們所用的就是好的。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2

一、氣錘操作人員應明瞭氣錘的結構和效能,作到合理使用,防止事故。

二、注意氣錘的工作期限,並作定期的檢修,零件如有損壞,應及時拆換,不可讓更多的零件破壞。

三、在工作過程中,如發雜音,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四、經常注意油杯存油情況,並注意潤滑油是否合乎規格,如燃點渣滓及濃度。

五、經常注意各部分的潤滑問題。

六、砧體砧面與錘體導承之距離,及下砧面與地面之距離應切實保持規定的距離,並隨時檢查其距離是否有新改變,以免將機器打壞。

七、緩衝機構內球形敗凡耳是否完整,應作定期檢查,以免錘體將工作缸上蓋碰損。

八、冬季應將油杯加以包裹,以免冷凍,使潤滑受阻。

九、開車前應檢查操縱槓桿在操縱上的靈活性。

十、各補氣通路應在定期檢修中加以疏通,應使氣錘能發揮其正常的效力。

十一、電動機應經常保持清潔,一年拆開擦洗一次,但擦洗時注意線上圈上不要用煤油或氣油,以免絕緣層脫落。

十二、不允許鍛打冷的或不夠熱的金屬。

十三、錘在上方時間,不可超過一分鐘,以免錘體發熱,浪費能力,影響機器正常運轉及壽命長度。

十四、鍛工應具有豐富經驗,方可操縱氣錘,特別在作單下打擊時,在操作技術上更需熟練。

十五、在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3

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由裝置所在崗位負責實施,把崗位裝置進行定機、定人、定職責,分配到崗位操作員實行。做到臺臺裝置有人管,有人維護,有人負責。

1、要按操作正確使用裝置,確保裝置的正常運轉,不準無關人員隨意亂支用機械裝置。

2、經常巡迴檢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鬆動、異常呼聲、振動、洩漏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應立即彙報跟班維修工進行處理,或彙報有關領導。

3、發現裝置有特殊情況,危及生產安全或其它財產安全,應採取緊急停機措施,然後彙報有關領導。

4、經常擦拭清掃裝置,保證在用或待用裝置表面清潔,觀察裝置的不正常腐蝕、磨損情況做好崗位記錄,掌握腐化情況,彙報有關領導。

5、保持裝置運轉場地的清潔乾淨,保證裝置不受不應有的酸氣、廢液的汙染和腐蝕。

6、按裝置的潤滑規定給裝置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保證裝置潤滑正常。

7、一般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每班進行一次,重要裝置(鍋爐、迴轉爐、煤氣爐、30KW以上風機及30KW以上水泵)每班進行二次或以上,並少量多次。由班組長督促進行。

8、作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記錄並交接班。

9、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裝置管道積汙積灰,要對維護保養工處以考評,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裝置管道損壞,對有關人員應以處罰。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並解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2.施工組織

2.1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稽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專案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2.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佈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專案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2.3有兩個以上部門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部門必須服從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專案、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部門,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4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部門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部門的有關安全制度並接受監督。

2.5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部門進行的施工專案,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部門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3.施工現場管理

3.1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佈置,並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3.2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定圍欄、蓋板、危險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3.3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3.4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裝置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3.5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裝置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7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並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3.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並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4.施工機械與電氣裝置

4.1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裝置完好。

4.2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4.3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4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4.4.1所有電氣裝置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4.4.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4.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門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並經技安、裝置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經批准後,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並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幹線通往建築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5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5.7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後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5.8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採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並及時清理場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5.10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築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定另外的配電線路。

5.11拆除建築物的欄杆、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築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樑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後,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築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築、構築物基礎、裝置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牆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於動土作業。

6.2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批准後方能施工。

6.3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7.檢修準備

7.1重大檢修專案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專案負責人,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7.2檢修專案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3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7.4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部門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部門,不得任意拆卸裝置、管道。

7.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裝置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7.6檢修轉動裝置、傳動裝置上的電氣裝置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誌牌或上安全鎖卡。

7.7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裝置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7.8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8.檢修安全規定

8.1檢修前,檢修專案負責人應詳細檢查並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作業。

8.2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裝置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8.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8.4檢修的裝置、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執行中的裝置、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8.5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裝置,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8.6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絡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8.7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後,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8.8臨時工作業時,專案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8.9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並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並作好自我保護。

8.10檢修完工後,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11檢修後的裝置,必須按規程進行試執行,合格後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9.維護、保養

9.1定期對裝置設施、安全附件、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5

一、所有固定裝置、移動裝置都必須執行巡迴檢查保養制度,裝置巡迴檢查主要由裝置操作司機負責,大型固定裝置、主要運輸絞車、皮帶機、溜子、各種機車以及翻車機、噴漿機、扒裝機等,其跟班維護員至少每班巡迴檢查一次。

二、裝置巡迴檢查的內容和次數必須由分管的技術員繪製巡迴檢查圖表。機房、硐室、車間的裝置巡迴檢查表必須張掛起來,沒有條件張掛的場所要將巡迴檢查圖表儲存在巡迴檢查記錄薄內。

三、裝置操作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裝置巡迴檢查圖表中規定的時間、內容和要求進行。不得缺損、不得漏檢、不得馬虎了事。

四、裝置操作司機及專職裝置維護工應分別設定裝置巡迴檢查記錄薄,裝置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和處理外,還應詳細的記入記錄薄內,以便備查。

五、司機或維護員在巡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或故障點要及時處理並彙報排程室,嚴禁裝置帶病執行。

六、裝置巡迴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各工區機電副區長或負責人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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