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篇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11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檢視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篇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一、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裝置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裝置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2、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裝置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裝置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裝置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裝置不能開動。

⑵機械裝置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裝置:

⑴起重裝置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裝置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裝置噸位。

二、電機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裝置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效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二章熱力機械工作票制度及相關制度,健全和完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機制,防止重要裝置、安全措施在操作中發生誤操作事件造成嚴重後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工作操作方式、管理內容與要求,規定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制定、管理與處理。是檢查與考核其工作的依據。

第四條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裝置技術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代表公司行使監督、考核職能。

第六條各專業負責人、工作票/工單簽發人稽核技術措施和簽發工作票/工單時,應檢查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和加裝的堵板措施是否必要和正確。

第七條執行人員審查工作票/工單安全措施時,對檢修裝置應加鎖或加裝堵板的安全隔離措施不全進行補充,並向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裝置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等。

第八條工作票/工單策劃人對所檢修裝置的安全隔離措施負責,措施中要求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執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執行。

第九條執行人員負責實施技術措施和工作票/工單中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檢修人員負責檢修裝置安全隔離加裝堵板。

第三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條在進行檢修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夠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裝置的安全執行,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工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工作前制定技術措施和填寫工作票/工單時,安全措施必須寫明《安規》規定應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在做措施時,執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逐條逐項執行,執行許可人和檢修負責人必須到現場進行確認。

第十二條在許可開始檢修前,執行值班人員必須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換工作,保證檢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與其他部分隔斷,放去內部的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各有關閥門應上鎖,並掛警告牌,對電動閥門還應切斷電源並將這些操作以及發出許可工作的通知,詳細地記錄在值班日誌中。

第十三條檢修人員只有在接到執行值班人員關於許可工作的通知以後,方可進行工作,開始工作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會同值班人員共同檢查,需檢修的一段管道確已可靠地與執行中的管道隔斷,沒有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流入的可能。

第十四條在汽、水管道上進行長時間的檢修工作時,檢修管段應用帶尾巴的堵板和執行中的管段隔斷,或將它們之間的兩個串聯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兩個串聯閥門之間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予開啟。關閉的閥門和開啟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上鎖並掛警告牌。

第十五條在燃油管道上進行檢修工作(如更換石棉墊、閥門、焊接支管等)應將檢修的一段管道與執行中的燃油管道可靠地隔斷(關閉閥門並加堵板),然後用蒸汽通入管道進行吹洗,將殘留的燃油完全排出,並用儀器檢測,證明管道內確無燃油,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六條儲氫裝置(包括管道系統)和發電機氫冷系統進行檢修前,必須將檢修部分與相連的部分隔斷,加裝嚴密的堵板並將氫氣置換為空氣,經過氫量測定證實工作區域內空氣中含氫量小於3%,並經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七條在鍋爐管道、閥門上進行檢修作業前,須把該爐與蒸汽母管、給水母管、排汙母管、疏水母管、加藥管等與沒有停運系統的聯通處用堵板隔斷或將該爐與各母管、總管間的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上鎖並掛上警告牌。

第十八條汽輪機在開始檢修之前,須用閥門與蒸汽母管供熱管道抽汽系統等隔斷,閥門應上鎖並掛上警告牌。還應將電動閥門的電源切斷,並掛警告牌。疏水系統應可靠地隔絕。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汽輪機前蒸汽管確無壓力後方可允許工作人員進行工作。

第十九條裝置檢修以前,為了避免蒸汽或熱水進入熱交換器內,應將熱交換器和聯接的管道、裝置、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地隔斷,所有被隔斷的閥門應上鎖並掛上警告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始工作。

第二十條熱交換器長期檢修時和在閥門不嚴密的情況下,應對被檢修的裝置加上堵板,堵板的厚度應符合裝置的工作引數。

第二十一條進入下水道、疏水溝和井下進行檢修工作前,必須採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檢修期間流入工作地點。有關的汽水門應關嚴上鎖並掛警告牌。

第二十二條檢修工作完畢後,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會同執行值班人員檢查檢修工作確已完結,加裝的堵板已拆除,管道已恢復常態,工作場所已經清理完畢,所有檢修人員已經離開,然後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鎖鏈。拆除堵板時,必須先把堵板的另一側積存的汽水放盡。才可通知執行人員恢復裝置的使用。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三條各級生產管理人員應隨時監督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有權、有責任要求有關人員按規定履行本制度,否則應令其停止工作。

第二十四條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應負責組織對本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符合本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對安全隔離措施檢查或執行不力,按照反三違管理規定、績效管理辦法,對責任部門、責任崗位人員進行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適用於某發電公司。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某發電公司裝置技術部負責解釋。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裝置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2、裝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二、裝置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裝置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裝置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裝置“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1、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裝置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建立裝置保養卡片,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五、裝置檢查制度

1、生產部裝置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裝置日常保養記錄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裝置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裝置維修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2)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3)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申請報廢。

2、裝置報廢手續

1)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朮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朮部稽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七、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確保施工裝置滿足生產需要,更好地為整個施工過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責任分工

1、總經濟師:主管物資裝置部的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本系統職能人員行使職權,並對本系統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策。

2、部長

(1)對施工機械及零配件的採購、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租賃及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履行公司《質量手冊》中本部門的職責。

(2)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產。

(3)建立裝置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建立機械裝置臺帳。

(5)對機械裝置固定資產負責管理並清核。

(6)搞好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其它工作。

3、物資裝置部

(1)負責對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進行跟蹤檢查。

(2)做好其它有關工作。

4、維修車間

(1)負責機械裝置入庫後、出庫前的維修、保養,負責機械裝置的大、中修理和檢驗。

(2)檢驗員經過公司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5、裝置庫:辦理機械裝置出入庫手續,保管好庫存裝置。

6、專案部:

(1)主管經理職責:監督指導本專案部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證施工過程中裝置能力的需求

(2)裝置員職責

1)負責公司制定的機械裝置管理規章制度在本部六組織實施,並把本公司有關機械裝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到物資裝置部。

2)工程開工前,向物資裝置部遞交該專案的“裝置需用量計劃”並簽字,負責領用與交回裝置。

3)監督檢查本單位機械裝置操作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4)帶領機修班對本單位在用施工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修理。裝置員必須取得有效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3)機械操作職責

1)嚴格執行機械裝置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作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施工機械管理辦法

(1)機械裝置的採購必須執行公司《機械裝置採購制度》。新增裝置購入後,固定資產部分由物資裝置部填寫“入庫單”,與購貨發票一同交給財務部固定資產帳,並由財務部按期提取折舊費。物資裝置部建立臺帳,主要裝置建立技術檔案,並編號。

(2)工程開工前,使用單位的裝置員要向物資裝置部提供“施工裝置需求計劃表”,並據此辦理機械裝置領用手續。

(3)裝置員到裝置庫提取裝置,由機械裝置檢驗員填寫“機械裝置隨機檢驗合格證”,雙方簽字訂可後設備方可出庫。裝置檢驗不合格的達不到使用效能要求的不能出庫。

(4)主要施工機械要隨機配置“操作規程”。

(5)裝置進入工地後,要按《裝置安裝使用明書》要求進行安裝使用,使用中嚴格按規程實施。大型裝置如塔吊安裝應編寫“安拆方案”。機械裝置嚴禁帶病作業。

(6)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證”,持證上崗,裝置員須經指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取有效的“上崗證”。

(7)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對在用機械裝置按《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裝置正常運轉,並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裝置運轉記錄》和《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8)機械裝置交回後,由裝置庫負責人填寫《機械裝置驗收單》,定明裝置的技術狀況,以便分清責任。交回的裝置除正常磨損外,其它裝置如裝置總成、構配件、儀表及附件等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換,否則視情節由使用方做出賠償。

(9)裝置入庫後,由機修車間檢驗裝置技術狀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修理類別(在、中、小修)或保養級別(一、二、三級保養)。

(10)鋼模板出為前,必須對其進行修理,保證板面平整,無變形,筋骨板堵頭齊全,砼清理乾淨,保證良好的使用效果。對交回的鋼模板,庫管員要對其仔細檢查,發現有板面扭曲、變形、筋板缺損、板面有洞、砼清理不淨的要經領導批准酌情進行經濟處罰並做記錄。

(11)各施工單位交回的鐵腳手管,按公司規定的尺寸驗收,長度允許誤差不大於十分分,對於焊接方式的補變長者拒收,彎曲的鐵管使用單位需校直。扣件的鑼絲要齊全,按動要輕鬆,活動部位要保證活動靈活自如,無鏽蝕,否則拒收,由使用單位做出賠償。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資裝置部對機械裝置操作工、裝置員組織專業培訓。

(13)物資裝置部年末進行裝置清核,並提取報廢裝置,填寫“機械裝置報廢申請表”執行《機械裝置報廢制度》,已報廢的裝置不得重新使用。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5

1.裝置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裝置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裝置管理工作,以提高裝置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為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裝置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裝置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裝置技能測試、執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並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裝置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週2~3次的裝置巡查,並做好記錄,使裝置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裝置事故應儘快搶修,事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裝置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6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7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裝置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彙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裝置檢修活動中相關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職責劃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職責

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2、裝置處職責

負責按照檢修安全管理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3、檢修中心職責

(1)、接受點檢方組織的專案現場安全交底(技術交底見裝置檢修管理辦法),認真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

(2)、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考核違章員工。

4、生產廠職責

(1)、成立檢修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路;明確檢修施工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2)、負責稽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開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

(4)、負責危險源點的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條裝置檢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點

第五條檢修專案確定後,點檢員根據檢修專案填寫《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後交施工班組,施工班組按照《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的要求辦理各種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檢修前半小時,點檢人員組織生產方、檢修方三方進行現場安全確認,並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

第六條沒有進行安全交底檢修方有權拒絕進入工地,誤工責任由點檢方負責;沒有履行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的,誤工責任由檢修方負責。

第七條對現場交叉作業、起重機械、裝置電源、煤氣等危險源點要有明確的交接。

第八條對於夜間發生緊急檢修專案,生產方排程既是搶修組織者又是安全責任人,生產方排程代替點檢人員會同崗位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口頭安全確認後,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檢修現場。

第九條生產方、檢修方均應嚴格遵守“三牌(檢修牌、操作牌、停送電牌)、兩票(安全確認票、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安全管理制度。檢修方在分解檢修任務時,必須明確安全監護人,檢修任務與安全工作同時安排。

第十條檢修前和檢修實施過程中,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確保裝置處於停止和安全鎖定狀態,並對此負有責任。

第十一條在禁火區域或裝置上動用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火證,動火證辦理按照《動火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要建立聯絡制度、實施可靠的防護措施,並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因檢修需要而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按規定恢復,安裝的臨時線路,用完後及時拆除。

第十四條對易燃易爆的裝置及壓力容器進行檢修,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件。

第十六條禁止檢修中懸掛和起吊沒有繫牢的物件。

第十七條電焊線,氧氣、乙炔氣帶跨越路面、道口時,必須用絕緣物蓋好或有其它防護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氣焊的風帶,鋼絲繩,電焊機的進線,電焊線不準混絞在一起。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置在離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點,兩者間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中間必須有安全隔離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進行現場清掃、整理,崗位、點檢、檢修三方試車,並對檢修後安全事項確認後,簽署竣工證;安全確認票留存點檢作業區。

第四章附則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9

一、設定目的

為了加強對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裝置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

四、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裝置(設施)的安裝、投產、註冊登記,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並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裝置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裝置(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裝置(設施)的安裝、執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裝置(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設施)安全執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並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汙裝置無洩漏。在檢驗週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定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裝置完好、配備合理。採用機械供水時應設定兩套給水裝置。

5.1.5爐牆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洩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裝置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執行間,應有防爆措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執行記錄詳實、認真,並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執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後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執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介面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洩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錶在檢驗週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線牢固。

5.2.4疏水器、排汙(水)閥無洩漏,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汙染

5.2.5執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0

1、使用電子白板教室裝置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禁止非正常關機,禁止隨意插撥各種連線線。

2、相關人員不得傳播、複製、編寫病毒程式、嚴禁利用電子白板教室網路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3、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體,不得利用電子白板教室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4、加強電子白板教室內用電管理,定期對供電線路配電裝置和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綜合佈線設計進行用電線路鋪設,不得私拉亂接;電子白板教室用電不得超負荷;每天下班前,須關閉所有用電裝置,關閉總電源,最後關好門窗。

5、電子白板教室管理人員要熟悉裝置電源、照明電及其他電器裝置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和步驟。

6、定期檢查、保養電子白板教室裝置,保證執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體裝置及其他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和重要隨機檔案。

7、使用人員如發現裝置執行異常,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絡,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開、調換裝置配件,外請人員對電子白板教室裝置進行維修時,學校相關人員應自始自終協同。

8、完善安全保衛措施,應重點防潮、防火、防盜,下班前管理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查。

9、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管理部門研究酌定處理。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確保機械裝置正常運轉,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裝置使用原則

1.按機械裝置規定的效能指標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機械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嚴禁機械裝置超負荷運轉。

3.機械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油料應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滿足使用要求。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正確指揮,確保工作質量,與施工員密切配合,及時完成任務。

5.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滿足施工現場生產所需。

三、工作職責

1.物資裝置部,對全專案的機械裝置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專案機械裝置需用計劃申報。

2.物資裝置部對專案機械裝置進行協調、調配,辦理裝置進出場和租賃手續。

3.物資裝置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裝置臺帳,做好機械維修和運轉記錄,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機械裝置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後,方可持證上崗。

2、機械管理人員,應熟悉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法規。

3.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5.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7.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12.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再使用的機械裝置申請報停,辦理調出手續。

12.建立健全機械裝置的卡片、臺帳和技術檔案,每臺裝置必須掛牌作業,註明統一編號,機械裝置名稱、技術性能、機長、操作規程。所有機械裝置統一標識。

13.為了保證施工生產機械裝置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定期檢查機械裝置的使用效能,確保生產安全。

14.注意機械防雨、防洪及防風工作,要採取措施防止機電裝置及輸電線路因洪水及風災造成的損失。

15.各類機械使用和操作人員,應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學習、勤檢查、勤保養,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熟練操作、會維修、會排故障。

五、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要求

1.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___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2.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___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3.物資裝置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投入使用前應由專案部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試吊合格並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發證後方能使用。

4.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給予及時報廢。

5.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報請物資裝置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7.物資裝置部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裝置物資部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機械裝置管理的任務和內容

1.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

1.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機械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運用經濟、技術、行政手段,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專人負責。達到使用壽命長,技術性能好,損耗低,利用率和生產率高的目的。

1.2強化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機械裝置安全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調劑餘缺,確保重點,充分發揮機械裝置應有的作用。

2.機械裝置管理內容

2.1機械裝置從計劃、選型、購置、驗收到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技術改造、報廢處理,都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2.2有組織、有計劃按規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實施定期檢查和修理,保證機械裝置經常處於技術性能良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2.3加強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明確責任到人,機械定人定位,制定專機操作規程,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2.4定期檢查機械裝置的使用情況,分析裝置效能狀況,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視機械裝置的日常管理,確保機械達到正常運轉,乾淨整潔,潤滑良好。

2.5加強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裝置臺賬,及時填寫《機械裝置履歷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材料,大型裝置建立技術檔案。

2.6協同有關部門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上崗證。

第二章機械裝置管理體制、職責和管理制度

3.機械裝置管理體制

3.1充分發揮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的作用,堅持統一領導,公司設安全裝置科,專案部設安全裝置組。

3.2分級管理,層層把關,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管理規定,實行獎罰制度,使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最佳效能。

4.安全裝置科職責

4.1全面負責企業的機械裝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及時上報大型機械裝置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做好擇優採購供應排程工作。

4.3建好機械裝置總檯賬,做好統計報表上報及機械裝置有關資料歸檔工作(大型裝置建立檔案),指定專機操作規程。

4.4做好機械裝置的更新改造和節能工作,會同財務科按規定做好機械裝置的報廢處理登出手續。

4.5檢查和監督起重裝置安裝專案部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裝置拆裝管理工作,確保拆裝安全。

4.6每年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管理檢查,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機械操作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7定期組織機械裝置盤點,彙總各種機械裝置統計表。

4.8配合財務科年終做好機械裝置折舊費的提取工作。

5.安全裝置股職責

5.1全面負責各專案部的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5.2根據施工需求,及時上報機械裝置的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建好裝置臺賬。

5.3制訂機械裝置維修和保養計劃,及時上報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的申請報告,辦理有關手續。

5.4配合起重裝置安裝專案部做好塔機、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除工作。

5.5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機械裝置的完好情況,保證安全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有效,確保運轉安全。

6.安全裝置組職責

6.1負責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6.2加強機械裝置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機械裝置的維修和保養計劃,督促機操人員按規定對機械裝置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機械裝置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督促機操人員做好機械裝置的執行、進退場技術鑑定、安全檢測及維修保養記錄。

6.4負責機械裝置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7.1採購

購置機械裝置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總經理審批),購置大型裝置(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泵),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選定好規格型號後,應對生產廠家考察認定後(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保證可靠,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有可靠的供貨能力,能及時供貨)方可購買。購置小型機械裝置(5000元以下)有專案部經理審批後,就近在當地購置。

7.2驗收

機械裝置購進後,必須對其進行嚴格驗收,目的是所購進裝置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合格證、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

7.3租賃

裝置空缺需向外租用時,專案部應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方可租用。裝置空餘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裝置股應上報公司安全裝置科,經公司安全裝置科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外出租。

7.4調配

公司安全裝置科根據各分公司所轄專案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大型機械裝置實行統一調配使用,中小型機械裝置則由分公司安全裝置股進行調配,滿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維修

機械裝置的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直接由專案部安全裝置組負責實施。大型機械裝置大修理則由分公司安全裝置股提供大修計劃上報公司安全裝置科,由裝置科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理。

7.6使用

機械裝置投入使用,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操作程式,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機操作,做好日常清潔、保養工作,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7.7檢驗

所有機械裝置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大型裝置(塔吊、施工電梯)在自檢合格後還需報請上級檢測部門來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7.8報廢

機械裝置超過規定使用期的,磨損嚴重其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發生機械事故後不能修復的,分公司安全裝置部應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安全裝置科批准並指派專人檢查、核實、確認後方可報廢。凡報廢裝置嚴禁使用或轉讓。

8.檢查範圍

8.1現場機械裝置:主要是直接參與施工生產的各種機械,如:垂直、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攪拌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焊接裝置等。

8.2其他機械裝置:是指上述現場機械裝置以外的各種施工機械,如:金屬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電動機具等。

8.3技術資料:指機械裝置臺賬、管理制度、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技術檔案和履歷書、機械裝置進退場技術鑑定表和安全檢測記錄以及保養維修記錄,大型機械裝置有關手續等。

第三章機械裝置管理處罰制度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50―200元罰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檢查發現正常施工作業對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對機械檢查維修處理。

9.2作業前沒有對機械進行規定保養。

9.3操作前沒有檢查使機械帶病執行。

9.4沒有按規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

10.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0.1機械裝置沒有定崗定位和專機操作規程。

10.2長期不對機械裝置進行保養,清理和潤滑不好,嚴重影響機械使用壽命,對機械裝置具有嚴重的損壞性等。

10.3人為造成機械裝置損壞、停機、影響正常的施工生產。

10.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休息1―3天者(或醫療費在200元以內者)。

11.發生嚴重違章造成事故之一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1.1沒有操作證或領導違章指派開機造成事故。

11.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處以經濟處罰,並賠償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3

機電裝置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裝置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裝置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2、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裝置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裝置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裝置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裝置不能開動。

⑵機械裝置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裝置:

⑴起重裝置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裝置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裝置噸位。

二、電機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裝置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效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裝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於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裝置(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裝置”),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於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製的民爆專用裝置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裝置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裝置目錄的制定及裝置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裝置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裝置,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裝置分為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一)0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並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裝置,自裝置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5年;

(二)ⅰ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裝置,自裝置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0年;

(三)ⅱ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裝置,自裝置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

(四)ⅲ類—用於具有燃燒危險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裝置,自裝置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裝置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裝置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裝置,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一)達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二)雖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後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執行技術條件的;

(三)技術性能落後、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對安全起關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響生產安全的工藝引數監控不完善的;

(六)由於裝置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關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裝置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後的1~2年內,應加大裝置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裝置執行穩定;民爆專用裝置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製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裝置臺帳和裝置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裝置在安裝後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裝置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裝置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後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裝置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裝置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類民爆專用裝置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裝置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裝置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裝置製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裝置提供方或製造廠提供的專用裝置,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裝置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週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採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裝置。專案研製過程中採用新技術、新裝置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xx]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