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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

來源:時尚冬    閲讀: 1.5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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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許多夫妻到了懷孩子期間感情出現了問題,兩個人要離婚,那麼,如何給孩子辦理上户口變成了一個大問題,下面來看看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1

懷孕期間孩子能上户口。只要有準生證,有醫院出具的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至於孩子生下來後户口跟誰,是落在男方還是落在女方户口上,這要看雙方協商結果。

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一下離婚後小孩户口如何辦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處,先告知户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户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户地派出所辦理入户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處,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籤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2

一、孕婦離婚孩子出生怎麼上户口

懷孕離婚後生孩子上户口需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而定。在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後,由代理人攜帶父母雙方離婚證、户口本、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户籍所在地辦理入户手續。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具體的流程需要諮詢當地的派出所。如果是訴訟離婚,則需要攜帶離婚判決或判決生效證明書。

二、對於户口的問題,和男女雙方當初離婚的方式有關係

1、訴訟離婚的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的

(1)辦理户口遷移,必須先落實後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着相關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2)當然,各省份關於離婚户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建議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 第2張

三、户口登記條件

1、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撫養權由母親所擁有,孩子生下後户口隨母親,由母親對孩子進行户口登記;

2、男女雙方之間也可協商,將孩子户口落在男方名下,孩子户口落在男方名下,也是可以的,因為男方屬於孩子的父親,雙方之間的關係並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亡;

3、對嬰兒申請户口登記,應當提供嬰兒與申請人之間的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3

一、離婚時,要求對方遷出户口的訴訟請求,法庭將予以駁回

必須明確:離婚與户口問題適用的'法律完全不一樣,分屬民法與行政法兩個方向的法律及行政法規。離婚糾紛的處理是解決同等雙方主體之間的爭議問題,而“户口”問題是公民一方向行政機關(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的事項

因此,解決户口問題並不需要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二、離婚後,户口是否遷出可選擇

根據我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可知,“離婚”是户口遷出的理由之一。

離婚時,雙方對户口不遷出一事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另一方的户籍依然可以繼續留在同一户口本上。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民政部門會在户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以此證明兩人已解除婚姻關係。

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有關於户口遷出的約定,或者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上有相關户口遷出的條款,又或者户主一方明確不同意另一方繼續留在自家户口的,則必須遷出户口。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後户口怎麼辦 第3張

三、離婚後,遷出户口一方,可以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現在的經常居住地,也可以選擇自行另立門户或再婚後再遷出

無論是“另立門户”,還是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現在的經常居住地,都需要户口遷出一方當事人事先了解清楚當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關於户口遷出、遷入的流程和手續,符合當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的條件後,再準備好有關材料前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

四、離婚時,子女户口可以選擇跟隨其中一方

離婚時,夫妻雙方除了自身户口問題需要解決,還面臨着婚生子女的户口問題如何處理,而關於離婚後子女的户口如何處理的問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子女日後的發展成長的方向才是最終選擇哪一方户口的核心。

如果子女未滿18週歲的,需由父母代辦理一系列的户口遷移手續。而如果年滿18週歲的子女,則可以由其自己去户籍部門辦理。而且也有選擇另立門户的權利,除了可以選擇遷移至父母其中一方户籍處,也可以選擇自行辦理單獨立户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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