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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商標遭駁回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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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商標遭駁回,少數企業、自然人以牟取不當利益爲目的,將冬奧熱詞進行惡意搶注,造成了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商標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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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2月14日信息顯示,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凌”等429件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註冊的第41126916號“雪墩墩”、第38770198號 “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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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國家知識產權局高度重視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並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惡意商標註冊專項行動,先後對“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誌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申請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標註冊保護,對其他適格主體申請的“谷愛凌”等冬奧健兒姓名商標予以註冊保護。

然而,2019年以來,少數企業、自然人以牟取不當利益爲目的,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等冬奧熱詞進行惡意搶注,委託代理機構提交商標註冊申請,非法利用奧運會和奧組委的聲譽,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損害了我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國家知識產權局稱,辦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是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對相關知識產權實施全方位、立體化保護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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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北京2022年冬奧會官方微博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一如既往地保持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爲的高壓態勢,不斷強化對包括冬奧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在內的奧運熱詞進行嚴格保護,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商標圖謀不當利益的申請人及其委託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持續爲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保駕護航。

歡迎社會公衆對涉嫌惡意商標註冊的行爲進行監督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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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關於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的通告》,持續深入開展打擊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惡意商標註冊專項行動。

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後對“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誌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申請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標註冊保護,對其他適格主體申請的“谷愛凌”等冬奧健兒姓名商標予以註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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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裏的冰墩墩。中青報中青網 記者趙麗梅/攝

然而,2019年以來,少數企業、自然人以牟取不當利益爲目的,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等冬奧熱詞進行惡意搶注,委託代理機構提交商標註冊申請,非法利用奧運會和奧組委的聲譽,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損害了我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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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堅決打擊,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凌”等429件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附件一);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註冊的第41126916號“雪墩墩”、第38770198號 “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一如既往地保持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爲的高壓態勢,不斷強化對包括冬奧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在內的奧運熱詞進行嚴格保護,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商標圖謀不當利益的申請人及其委託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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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今天(14日)發佈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凌”等429件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註冊的第41126916號“雪墩墩”、第38770198號“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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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來,少數企業、自然人以牟取不當利益爲目的,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等冬奧熱詞進行惡意搶注,委託代理機構提交商標註冊申請,非法利用奧運會和奧組委的聲譽,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損害了我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很多網友對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爲表示不滿。這樣的商標不但不會讓大家對產品產生購買興趣,反而很“敗好感”。

去年3月,無良企業搶注戍邊烈士陳祥榕“清澈的愛”爲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並申斥。

東京奧運會期間,這門灰色生意又出現在熱搜上,全紅嬋、楊倩、陳夢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

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商標遭駁回 第6張

如今,冬奧熱詞又被盯上。不得不說,惡意搶注商標的人和企業吃相難看!

一部分搶注者,是出於投機心理、爲了蹭熱點;還有一部分專門搶注尋求“私了”,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對這些惡意搶注商標行爲,職能部門不僅應該依法駁回,還應該依法予以警告、申誡,乃至依法剝奪相關商標代理機構的資質。

同時,對那些佔着商標故意不用的惡意行爲,法律也要管起來,讓無良企業佔着商標也沒法用;知識產權部門也應主動激活相關撤銷條款,讓搶注到的商標因爲不使用而保不住,徹底根除“知識產權流氓”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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