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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西藏聖湖拍寫真 攝影師被行拘10日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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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昨晚,記者從浪卡子縣公安局獲悉,事發當日接到民衆報警後,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攝影師行政拘留十日。

女子在西藏聖湖拍寫真 攝影師被行拘10日

4月11日晚,一名女子在西藏山南區浪卡子縣羊卓雍錯(羊湖)旁拍攝寫真,大尺度行爲引起網友廣泛討論。女子的行爲被指“對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網友認爲應當包容藝術行爲。昨晚,新京報記者從浪卡子縣公安局獲悉,事發當日接到民衆報警後,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攝影師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涉事女子身份信息和處理情況,當地相關部門並未透露。

羊卓雍錯,簡稱“羊湖”,位於西藏山南區浪卡子縣,是西藏的三大聖湖之一。

  女子湖邊裸拍引爭議

微博網友“YouchumDolkar”於4月11日發佈的一組圖片顯示,一位年輕女子在一個人煙稀少的湖邊拍照,或站立湖畔或躺在湖中,其中有幾張衣着暴露,還有多張背面寫真。該組照片的攝影師“魚非熊”朋友圈截圖被曝光,攝影師在朋友圈寫道“姑娘說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時光來到西藏,所以想在這片聖土留有記憶”。

照片被迅速轉發後引起當地網友爭議,“魚非熊”在朋友圈下方評論稱,“很可怕,敢情在西藏野地裏撒尿也是玷污信仰了?”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魚非熊”的手機,無法接通,短信亦未有回覆。

  旅發委稱正瞭解此事

昨日18時許,新京報記者從西藏山南區浪卡子縣公安局瞭解到,4月11日接到民衆報警稱有人在羊湖拍攝寫真,該攝影師因不尊重當地風俗習慣,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其處以拘留十日處罰。

對於女遊客的拍照行爲是否屬於不文明行爲,是否會被當地旅遊部門列入“遊客黑名單”,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昨日下午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正在瞭解該事件,調查之後將會公佈相關結果。

媒體報道,2014年,一遊客在西藏318國道和林芝多次裸騎,也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追訪

朋友稱攝影師“非有意褻瀆”

羊湖是西藏三大聖湖之一,三大聖湖在藏族人民心目中的地位非常崇高。2012年曾有消息稱羊湖將啓動水上觀光旅遊活動,遭到網友強烈抵制,山南行署也責成浪卡子縣立即叫停了該項目。

涉事者在當地從事人像拍攝

網友曝光的攝影師爲微博認證用戶“攝影師-魚非熊”,其微博內容多爲西藏旅行真人藝術照。新京報記者在該微博一鏈接中發現,“魚非熊”攝影師在淘寶上開有一家網店,各類“西藏旅拍等”攝影的價格爲500元。

昨日下午,攝影師“魚非熊”一位朋友告訴新京報記者,“魚非熊”在當地專門從事人像拍攝。事發後,“魚非熊”承受了巨大心理壓力,“他並非故意侵犯、褻瀆當地文化習俗,有些網友過度譴責有些過分。”

圈內人:發照片後不久被帶走

昨日晚間,長期駐藏的旅遊工作者楊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11日晚上,我們羣裏看到他拍攝的照片。我們看了覺得不妥,他不認錯。”楊先生稱,微信羣裏的人都是駐藏或來過西藏的朋友,看到這位攝影師不尊重宗教民俗很生氣。隨後照片被迅速轉發,引發網友爭議。“當晚12點左右,他就被帶走了,從12日早上羣裏再也沒有看到他的消息。”楊先生說。

“‘魚非熊’已經在西藏工作兩年以上了,作爲長期駐藏者還拍攝此類照片難以理解。”楊先生說。

西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原副部長、佛學院原黨委書記於躍華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藏區聖湖內拍攝寫真確實欠妥,對藏區文化不瞭解會對當地藏民造成一定傷害。“相信拍照女子並不是有意去破壞習俗,網友們也沒必要過於針對他們,不瞭解當地宗教是主要原因。”於躍華稱,西藏是個熱情好客的旅遊勝地。建議外地遊客進入藏區前先學習當地一些基本的文化習俗,便可避免出現無意間不尊重的行爲。

女子在西藏聖湖拍寫真 攝影師被行拘10日 第2張

   追問

  藝術裸拍是否會被“拉黑”?

2015年4月,國家旅遊局公佈並正式施行《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遊客六類不文明行爲將“拉黑”。其中提到“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的行爲將會被記入“遊客黑名單”。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遊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兩年,會影響到遊客再次旅遊,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出境、銀行信貸等。

2015年6月,故宮出現“女模拍寫真”事件,事後,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迴應稱,故宮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增強,佈設了1500個攝像頭。

“越是有影響的藝術家,越需要自律。”浙江傳媒學院攝影系主任李華春說,不能爲了藝術忽略別人的感受,而要考慮社會輿論導向。他表示,“在莊重的地方拍攝更要慎重。”如限定環境場合,避開有老人、小孩等不適宜觀看的人羣。拍攝不應該觸犯道德和法律。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表示,藝術創作的尺度不好限定,也沒有固定的禁區,不能簡單地用世俗的眼光判斷和要求。如果攝影師是經過景區管理部門同意的前提下,出於創作需要可允許。但如果攝影師沒有經過同意,擅自在開放的公共場所拍攝,極有可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對於是否會被“拉黑”,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鑑定。

劉思敏表示, 遊客來到一個景點就進入了別人的生活,應當遵循“入鄉問俗、入鄉隨俗”的原則。對於拍照女子,劉思敏認爲,在美景面前,愛美女性希望拍攝一組照片作爲紀念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私人活動且沒有主觀故意的侵犯,僅爲自己欣賞的藝術照片應該給予寬容。

  案例

  不顧公序良俗拍寫真可被驅逐

2015年6月 數名歐洲揹包客在馬來西亞“神山”基納巴盧山上拍寫真,引起巨大爭議,馬來西亞當地法院宣佈對4名揹包客監禁3天,處罰金1000歐元。

2015年1月 3名男遊客在柬埔寨富盛名的吳哥寺廟內互拍寫真,遭當地相關部門逮捕;2月6日,一對年輕的美國姐妹花試圖在吳哥古蹟羣一處寺廟拍攝半寫真片,被警方拘留,並被驅逐出境。

2009年8月 英國攝影師安迪·克拉多克在蘇格蘭康沃爾郡一座擁有近800年曆史的基督教堂內爲模特拍半裸豔照並將其發佈在網站上。英國基督教協會的發言人指出:“克拉多克此舉是對全體英國基督教徒的侮辱。”

  提醒

  進藏前需要了解這些風俗習慣

●獻哈達是藏民族最普遍也是最隆重的一種禮節。當好客的藏族主人向客人敬獻哈達時,客人應躬腰接受。

●主人如請客人落座,可盤腿而坐,切勿伸直雙腿,腳底向人;接受禮物,用雙手接。

●三口一杯是藏民族在會客時最主要的一種禮節。三口一杯的程序大概爲這樣:客人先用右手無名指蘸點酒,向空中、半空、地上彈三下,以示敬天、地和祖先(或者敬佛法僧三寶),然後小喝一口,主人會把杯子倒滿,再喝一口,主人又會把杯子倒滿,這樣喝完三次,最後把杯子中的酒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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