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每月可以領多少錢,你知道我們國家失業的人有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嗎,如果你還不知道的話你就out了,失業保險金每月可以領多少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失業保險金每月可以領多少錢1
一、失業金一個月能領多少錢?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二、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4)、、爲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也是包括了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當勞動者因爲某些原因被辭退後,也是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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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對 象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