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資訊 > 開心樂園 >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8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隨着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烈,更多的公民會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而合同作爲有法律效應的稿件成爲了日常生活上比較常見的書稿,以下是關於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1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合夥人(甲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店鋪,爲明確各方的權利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

1、店鋪名稱:

2、註冊人:

3、經營範圍:

第二條 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合夥人(甲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2、合夥人(乙方)以現金、管理及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

3、合夥人(丙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第三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工資分配:合夥人乙方每月薪資爲 元,於每月初發放。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第伍條第一款合夥人股份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4、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的債權債務。

第雙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店鋪註冊人。主要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等事務。

3、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店鋪的重大事項,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得損害合夥店鋪的利益。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原合夥註冊店鋪業務。

2、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的終止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店鋪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店鋪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店鋪,對外爲合夥店鋪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2

甲方: ,女, 族,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 ,女, 族,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經營 店鋪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經營項目概述

第一條 經營場所,本協議所指經營場所位於:雲南省尋甸縣__街第_號商鋪與第_號商鋪(以下簡稱“店鋪”)。

第二條 經營項目,本協議所指經營項目爲:穿戴品包括但不限於衣服、褲子、套裝、飾品等(以下簡稱“貨物”)的批發或零售。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三條 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 元(大寫: )作爲經營成本,其中甲方出資¥ 元(大寫: )佔經營成本的50%,乙方出資¥ 元(大寫: )佔經營成本的50%。

第四條 甲方負責在大、中型批發市場挑選購買貨物並將貨物發送至店鋪,在發送至店鋪之前,貨物的破損、遺失及其他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負責店鋪的經營及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人員管理及貨物管理等),收到甲方所進貨物之後,乙方應當及時開箱驗貨,(一)發現貨物破損、遺失及其他損耗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更換或補齊;

(二)如未出現貨物破損、遺失及其他損耗的,在確認貨物完整簽收後,對貨物在經營期間出現的破損、遺失及其他損耗承擔風險。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第2張

第六條 成本分擔

本協議所指成本爲:

(一)店鋪工作人員工資,工作人員由甲方指派,即指派 ,女,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工資爲:¥20_.00元/月,工資計入經營成本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二)甲方定期(即 /次)到所經營店鋪進行協助經營管理及進行調貨、換貨、退貨等工作,經甲、乙雙方明確,甲方每次來回的路費、油費、差旅費用等按¥200元/次進行計算,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如遇臨時調整或緊急處理店鋪事務多次往返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三)由於所經營店鋪涉及兩個店面,由甲乙雙方分別與第三方(即房東)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費用、水電費、物管費等)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四)裝修店面所產生的費用,該筆費用爲店面經營的必要支出,已與第三方完成結算,根據結算單據,具體的結算金額爲:¥ 元(大寫: ),該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五)甲乙雙方明確:經營店鋪將產生稅費,稅費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根據實際經營金額爲依據進行結算,該筆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六)貨物成本作爲本協議主要經營成本由甲乙雙方按照每方50%進行分擔;

(七)其他應當用於店鋪經營的費用,經雙方書面結算並共同簽字確認後,均按照甲乙雙方每方50%進行分擔。

第三章 合作期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明確合作期間爲三年,即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第四章 利潤分配

第八條 本協議所指利潤爲:

(一)在扣除本協議第二章第六條中所明確之經營成本後所得的淨利潤;

(二)甲方明確承諾乙方:由其向乙方所提供之貨物,每件貨物的毛利潤爲5元/件或5元/套或5元/樣,該利潤爲固定毛利潤,不應市場價格變動而變動,再扣除前款經營成本後所剩淨利潤爲雙方的可分利潤;

(三)甲、乙雙方明確:淨利潤產生後,按照每方50%進行分成;

(四)利潤分配週期爲: 。

第五章 結算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結算週期爲: ,每次結算均應當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資金統一由甲方進行管理,甲方在管理結算資金時應當明確:該結算資金作爲店鋪經營資金專款專用,如在管理過程中出現資金遺失、缺失等情況,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對店鋪經營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失。

第六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店鋪的工作人員進行更換、調整,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行更換、調整;

(二)甲方有權查閱經營賬目、賬本並與乙方覈對,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三)甲方有權對結算資金進行管理但不得擅自使用支配,並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九條中關於結算資金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權利管理由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獎懲措施、日常工作指導、績效考覈等,如工作人員不稱職需要解僱、辭退的應當徵得甲方同意,如在管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嚴重損害店鋪利益導致嚴重後果的,乙方有權利暫停使用該工作人員,待甲方到店鋪共同決定工作人員去留問題;

(二)由於甲方作爲資金管理方,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協議之規定根據結算單據進行利潤分配,否則即視爲甲方違約;

(三)乙方應當審慎管理及經營店鋪,由於乙方的失職造成店鋪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及承擔相應損失;

(四)乙方在遇到店鋪經營重大問題的情形時(如增加店面、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店鋪整體裝修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共同處理,如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處理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失。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履行相關義務,如任意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嚴重阻礙本協議履行的,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雙方共同出資總金額的20%,即¥ 元(大寫: ),如因任意一方個人行爲而導致店鋪經營受損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嚴格履行,如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店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店鋪裝修結算清單複印件、兩份店鋪租賃合同複印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協議附件附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3

合夥人:(甲) 女(簡稱甲方)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 女(簡稱乙方)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大型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第3張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 品牌女裝,總投資爲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 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爲"太平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爲。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爲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覈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爲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爲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覈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稅等所有支出後,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僱員費用、水費、電費、營業稅等)。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車費、住宿、吃飯)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X)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蓋X)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蓋X) 年 月 日

時尚動態
影視動漫
娛樂小料
明星動態
電視電影
音樂資訊
開心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