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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補償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8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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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補償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補償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補償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宿遷市綜合保稅區市政配套工程建設需要佔用乙方魚塘,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塊概況:該地塊位於規劃中的保稅區濟寧路中段,魚塘面積約爲3600平方米。

2.佔用魚塘實行一次性現金補償,共伍仟元整(小寫 5000 元)。

3.乙方給甲方提供的魚塘,甲方有永久性使用權和所有權,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甲方工程施工。如在甲方施工期間有阻工現象,機械和人工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考慮到魚塘佔用時需要填埋部分,甲方需要抽掉魚塘全部水源,所得魚類由乙方及時取走。如甲方通知乙方後,不及時把魚取走,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積極配合。

4.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韓莊居委會各執一份,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系乙方職員,於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爲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爲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後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爲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屍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屍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爲: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後,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補償協議書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武漢中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武漢美華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安全保衛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爲嚴格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下,雙方就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 《20xx年度中糧保安外包合同》 履行期限相同,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須將派駐甲方所有保安人員(含試用期保安員)名單、人員照片及無犯罪記錄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對於有變動的隊員,也需及時上報甲方,並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區域內應:

1。負責對保安員進行上崗前、上崗後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由於未進行安全培訓,或安全培訓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嚴禁保安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檢的生產區域,如天然氣、澱粉粉塵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須根據本行業要求及國家相關規定爲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員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類社會保險等,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保安員在甲方工作過程中,因公產生的各類職業病、人身、財產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餘時間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規或甲方管理規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甲方有權開具處罰單,處罰金額在每月結算時進行扣除。造成人員傷亡、其他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籤 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

乙方之子_______,在甲方工地開車運輸土方時,由於地基踏陷將________及運輸車輛掉入地下,造成_______受傷的意外事故,經甲方全力搶救後將_______送至寧夏附屬醫院,救治22天后不幸去逝。經其直系親屬提議,自願與甲方進行協商,解決_______因傷醫治無效死亡補償的事宜,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本協議雙方確認如下事實:

1 罹難者姓名: 身份證號:

無配偶 無子女

父親姓名: 身份證號:

母親姓名: 身份證號:

2 雙方確認________因意外事故,經搶救和治療後無效死亡。

3 雙方確認乙方有權代表__________所有直系親屬與甲方簽訂本協議,且本協議內容明確真實地出自於乙方及________有直系親屬的共同一致認可。

二 協議各方經過充分磋商,完全理解並同意按國家目前的民事賠償法律及有關傷亡補償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償。

三 ________在事故發生後的住院醫療期間,所有的醫療等費用根據醫院出具的憑證,已由甲方據實全額承擔。

四 參照並根據國家目前的民事賠償法律及有關傷亡補償標準甲方給予乙方的補償範圍包括喪葬補助金金。一次性死亡賠償金(工亡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等相關補助和精神撫慰金等全部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

五 上述補償的全部款額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分兩次向乙方支付:1、簽訂本協議後支付___________,2、___________的屍體火化後(拿到火化證明)支付______________。

六 甲乙雙方明確並自願以雙方確認的上述補償項目和數額爲一次性補償的最終意見,本協議未明確列舉或涵蓋的其它費用,由本協議各方各自放棄或承但,其它無爭議。

七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見證方各壹份,效力相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本協議書書籤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5

甲方:中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蘋果園四區 5號樓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甲方針對20xx年與乙方就蘋果園

交通樞紐H地塊廉租房項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間施工、揚塵等情況造成的擾民事宜,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 甲方一次補償給乙方擾民費每戶¥800.00(捌佰元整)

二、 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20xx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三、 乙方需保證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不再投訴甲方,或干擾 甲方項目工程施工運行。

四、 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無異議。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爲據,信守承諾,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六、 本協議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簽字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電話:時間:

補償協議書 篇6

拆 遷 人(以下稱甲方):

被拆遷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民法通則》、《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遷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現就房屋拆遷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遷人的拆遷房屋座落於 路 號, 建於 年,房產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面積 平方米),用地性質爲劃撥用地。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同意,實行拆一還一就地安置的原則,拆遷房建築面積即爲補償房建築面積(封閉陽臺面積按60%、地下室面積按50%折算建築面積)。

第三條 拆遷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遷騰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書面通知交房日止)暫定爲32個月,期間按拆遷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計算給予拆遷人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按季發放。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應當繼續向乙方支付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提前交房的',過渡期安置補助費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過渡期安置補助費。

第四條 拆遷安置房源爲拆遷房原地點或其東面新房的七層以下的房屋。

被拆遷人選房辦法: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選房通知三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選房並辦理相關手續。拆遷人選房次序以簽訂本協議書的先後爲準。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內選房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其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乙方的拆遷房屋騰空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日期爲準,甲方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拆遷房屋騰空日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條 拆遷房屋騰空事宜的約定:

1、 乙方的拆遷房屋騰空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不得回遷;私自拆除房屋附屬物、門窗、水電設施等。否則,甲方有權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過渡期安置補助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 拆遷房屋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寬帶、電信、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繳納付清,與甲方無關。

3、 若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拆遷房屋騰空日期前未履約搬遷,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將房產證、土地證移交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據。

第八條 乙方承諾本協議所指拆遷房屋無任何糾紛,房屋權屬清楚,相關證件真實、合法、有效。並自願作出如下保證:

本協議所指拆遷房屋的權屬完全歸本協議之乙方所有,無其他共有人;無轉讓、繼承、分割、抵押;無其他任何影響本協議履行之一切糾紛。如有任何糾紛乙方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九條 安置房屋由甲方給予統一裝修,以利於乙方入住。裝修總費用(含稅費)不超過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幣(以拆遷面積爲準),裝修項目如下:牆面、房頂刮乳膠漆;地面瓷磚;燈具;水龍頭,竈臺;塑鋼玻璃門窗;入戶爲防盜門。如自己裝修,甲方按以上標準給予現金補助。

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等安裝接通(拆遷人原已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原沒有新增的項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安置房面積大於拆遷面積的,其不超過10平方米的部分,價格按甲方銷售價格的八五折優惠;超過10平方米不超過20平方米的部分,價格按甲方銷售價格的xx折優惠;超過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銷售價格計算。該補差房款乙方應於選房時支付。

第十一條 甲方承諾:免除乙方二年物業管理費,二年後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條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現埸交房並辦理相關手續。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內仍未到現埸收房的,按該房屋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違約金,自願承擔房屋損毀風險,同時乙方放棄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種要求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甲方簽章後,自甲方與有關方面簽訂土地使用出讓合同並取得該塊土地使用權之日起生效;乙方簽章後即生效。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共同遵守,如有違約並造成對方損失的,須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補償方案》相關規定執行。《補償方案》未作出相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

補償協議書 篇7

甲方:××××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乙方:×××、,系死亡人×××之父母。

乙方×××供養的全體親屬處理×××死亡的相關善後事宜。

甲方單位職工×××20xx年5月日參加工作,於20xx年6月××日18點下班後在宿舍內休息因患有××××疾病,起牀後感覺眩暈隨經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救治,因病情嚴重後轉到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住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基於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爲非工傷死亡。×××於××××年××月××日出生,供養親屬情況:

父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母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爲妥善處理×××死亡的善後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法實施條例》非因工死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爲本企業職工2個月的平均工資20xx元、供養親屬補助金供養人爲2人的爲本企業職工9個月的平均工資9000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義精神發展爲本,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關於×××的住院救護費12000元,停屍費3500元由甲方承擔。除法律規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等費用共計39000元整。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四、乙方自願放棄就甲方補償後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補償款項在供養親屬人數及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印)

委託代理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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