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嫖記錄對子女政審,公務員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目前政審有兩種方式,下面看看涉嫖記錄對子女政審。
涉嫖紀錄一般是會子女政審產生一定影響的。具體對子女當兵或參加報考公務員,都是有影響的。涉嫖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父母行政拘留記錄對子女政審存在影響,建議不要嫖。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 第二十二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準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徵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複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徵入部隊。
父親涉嫖記錄兒子當兵政審能過嗎
只要父母不是刑罰處罰(被法院判處拘役、管制及有期徒刑以上)就不會,除非是犯了刑事重罪或犯過危害國家安全的罪。雖然規定是刑事處罰的纔會受影響,但實際執行中,只要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一般都會有影響。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散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5、有黑社 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誌、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複雜的人員關係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蔘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 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爲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一、父母親被行政拘留過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1、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一般沒影響。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
2、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爲,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3)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二、公務員政審
公務員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公務員政審是在體檢合格之後進行的,目前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兩種方式:
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面審就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派專員到擬錄用人所在單位實地調查訪問,通過查看人事檔案、約談擬錄用人的部門領導、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瞭解情況,最終形成政治審查報告;
函審指的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通過發公函的形式調取擬錄用人的檔案,通過檔案完成政治審查;上面的這兩種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等證明材料。
法律分析:配偶、直系親屬及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有下面3種情況,在政審這一環節將不會通過。
1、參與過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且被判刑或勞動教養情況的.。
2、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情況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組織成員情況的。
在《公務員法》的規定中,不得錄用成爲公務員的幾種情況主要還是針對個人是否違法犯罪,受過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
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錄用辦法》的規定更加嚴格,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會直接影響到考生。
法律依據:《公務員錄用規定》
第十八條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爲十八週歲以上,三十五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