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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顧問合同8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9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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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法律顧問合同8篇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爲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爲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爲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繫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祕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顧問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 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爲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爲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爲主,事後補救爲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爲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爲;(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爲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5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律師作爲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顧問合同 篇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爲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爲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爲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爲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爲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爲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爲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7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爲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爲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爲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10、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爲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爲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8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爲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爲,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佈的規範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爲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餘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爲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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