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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4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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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爲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後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並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製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範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註(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杆)鬆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於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覈定速度或覈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後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後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製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爲: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爲: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並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後,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後果,作爲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於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幹部、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並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瞭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爲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於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後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總則

一、爲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酒店副總擔任,以協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並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爲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辦負責。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總經辦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並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見附件一)進行妥善處置。

六、酒店勞動安全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

3、聽取各部門安全方面的情況彙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工作,調查、佈置、指導、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八、部門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並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員工安全職責: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彙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並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負責。

十一、總經辦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彙集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辦,並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彙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總經辦存檔。

十三、各崗位安全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彙編等。

十四、總經辦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後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總經辦,由安全小組檢查覈實後纔可終結,並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五、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總經辦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並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註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十六、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採購、保管、發放由財務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總經辦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關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複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十七、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並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十八、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十九、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1、凡機械設備轉動部件(靠背輪、傳動軸、皮帶輪、鏈輪、平衡輪、甩輪等)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所有電氣設備露出金屬部分必須加絕緣罩子和護欄,並設置安全標誌。

2、機動設備、電器設備的平臺,欄杆、防護罩、極限制動器、信號和安全繩損壞時應立即修好,檢修拆除時,必須儘快恢復。

3、凡自制和改造的設備機具、新投產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鑑定,合乎安全要求,並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使用。

4、機動設備開動前應發信號與有關工作崗位取的聯繫業務,檢查有無人員障礙,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動。

5、各種機械設備不準超負荷使用,中途停電應關閉電源。

6、吊車、捲揚機應由專人開車,專人指揮,明確信號。吊物時,嚴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懸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過或工作。

7、有聽力視力障礙的人,不得開動起重機械或當指揮人。司機必須遵守五不弔規定,超負荷不弔;不斜拉斜吊;無人指揮不弔;物體不捆牢不弔;鉤子有缺陷不弔。

8、起重設備的吊鉤、鋼絲繩繩釦、吊環應根據磨損情況及時更換或採取安全措施,不得湊合使用。

9、機械運轉時不得加油、清掃、擦洗、修理。

10、通過機械設備與運輸皮帶要走過天橋,不準跨過或下鑽機械設備和運輸皮帶,不準乘、坐、踩、靠皮帶。不準將棍、棒等物插入和觸動機械危險部位。

11、各種受壓容器都必須具備安全閥、壓力錶、防爆膜等安全裝置,並經常檢查,保持靈敏可靠。

12、機械設備檢修,必須由專人拉閘停電。檢修人員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牌子,並遵守崗位安全規程。

13、檢修完畢試車,崗位操作人員、設備專業人員和當班人員必須在場負責檢修監護,明確試車的指揮人和聯繫信號。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爲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爲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爲了保證機臺正常運行,積極開展設備預防性維護,及時維修保養設備,防止設備異常停機和故障重複發生,避免維修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以達到消滅事故和安全運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機電設備維修安全操作管理

3、責任者:

設備工程組、生產部及機電設備使用部門

4、程序:

4.1電氣維修

4.1.1檢修低壓電器設備,應將設備停電後進行,並對可能送電和倒送電的開關斷開,熔斷器取下,並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1.2更換供電電源裝置時,必須關閉控制櫃的總閘,鎖上安全鎖,維修人員負責保管鑰匙,合閘前由2人檢查電氣裝置安裝是否合理,確定準確無誤後方能送電。

4.1.3維修主攪拌、研碾機、灌裝機時應切斷斷路器,鎖上安全鎖。

4.1.4在調味室、空調房或熱水房等潮溼場維修電氣都要先切斷電源,不能停電時,至少有兩人在場一起工作。

4.1.5停電檢修時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懸掛標誌牌,以免發生危險。

4.1.6架梯登高工作時,應放穩靠妥,高空作業時應繫好安全帶,如更換油炸段的照明設施

4.1.7清掃配電箱時,刷子的金屬部分必須用膠布包裹。

4.1.8使用電錘、衝擊鑽打牆孔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

4.1.9拆除線路時,應包紮好線頭,清理掉落的銅絲

4.1.10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必須停電後方準進行。

4.1.11不準帶電作業,線路停電後,必須逐個驗電,確認無電壓後方可進行維修工作。

4.1.12注意感應高電壓,不能絕對信賴絕緣體,不可完全相信裝置,各種接地引下線在雷擊時不可靠近。

4.1.13檢修中,拆卸或組裝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的絕緣有無擠壓現象。

4.1.14保持操作現場衛生,不得亂扔包裝物、廢線頭、廢零件。

4.2機械維修

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杆。

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8)設備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置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9)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爲防止他人啓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維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c)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誌。

15)爲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設備,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繫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後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17)檢修後的設備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基建部門設備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新安裝的基建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3.特種設備維修

3.1電梯維修

1.電梯設備維修人員必須是負責電梯設備維護保養並熟識電梯設備運作原理的電梯維修持證人員。

2.電梯維修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使用電梯專用安全工具。

3.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作準備性試車外並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設備作巡視性檢查。

4.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時,不應一人進行,應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電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性檢修或加油時,或在修理後試車時,不得載客和裝貨,同時應在首層廳門口處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

6.電梯在進行維修、檢查、清潔工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斷開相應位置的開關。

⑴在機房時應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⑵在轎頂時應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⑶在轎廂內應將操縱盤上的電源開關斷開。

⑷在底坑時,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檢修按鈕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7.電梯在維護檢查、修理時所使用的行燈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使用單位應在機房、井道底坑,轎頂裝設檢修用低壓插座。

8.電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

9.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廂頂或轎廂地坎上各站一隻腳來進行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

10.每次維修均應作好記錄,存於設備檔案。

11.電梯在發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鑑定後方可使用:

⑴當電梯發生嚴重衝頂和撞底時;

⑵發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對重導靴有可能脫開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發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上或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運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爲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技術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啓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爲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爲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啓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啓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啓閉作爲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儘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內的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纔可把水弄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如遇有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把有關的電源切斷,除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外,採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電滅火機進行搶救。

26.電梯發生事故,電梯維修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須設標誌,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7.必須爲電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維修保養制度<>,並將每次發生的故障、每次檢查的經過、結果,維修保養等作詳細的記錄。

28.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的設備外,不得放置其它雜物。人在轎頂工作時,站立時應有選擇,且腳下不得有油污,否則應先打掃乾淨,以防滑倒。

29.人在轎廂頂準備檢修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樑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並注意整個身體置於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他部件撞傷。

31.因維修保養需停機時,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斷開相應開關,掛標示牌,用相應絕緣等級工具進行操作。

32.在維修保養中必須注意工作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的回答後方可操作。

33.在機頂檢修、保養工作時,除判斷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運行。

34.維修保養結束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

4、機修房工具、設備

1、使用銼刀、刮刀、手錘、臺鉗等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鑿、鏟工件及清理毛刺時,嚴禁對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時和毛刺。

3、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鑽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着工件鑽孔,使用鑽牀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5、用汽油和揮發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圍應嚴禁煙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盤,回絲要集中堆放處理。

6、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後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鑽、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並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鑽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砂輪片和鑽頭。

9、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託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10、使用剪刀車剪鐵皮時,手要離開側刀口,煎下邊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防止刺戳傷人;帶電工件需焊補時,應切斷電源施工。

11、維修機牀設備,應切斷電源,取下保險絲並掛好檢修標誌,以防他人亂動,盲目接電,維修時局部照明用行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

12、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油壓設備時禁止敲打。

13、高空行業(3米以上)時,必須戴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並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15、設備檢修完畢應檢點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在確認沒有遺留在設備裏時,方可啓動機牀試車。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採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後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當前正值高溫季節,爲確保大型主機設備安全良性運行,特作如下規定:

1、3#水泥磨機所有設備的中控顯示參數(溫度、壓力、電流、喂料量反饋等)數值必須確保顯示準確,其誤差必須在額定範圍內(實測值的正負2%),現場顯示溫度必須與中控顯示溫度相一致,如出現儀表損壞後未及時發現更換或與實測值超出範圍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100元每點次,當班值班電工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50元每點次。

2、3#水泥磨必須嚴格控制出磨水泥溫度,不得超過120℃,超過120℃時,中控操作員通知相關人員,如出現超過130℃的現象(含130℃)。出現大於130℃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20元每點次。

3、運行中的磨機前後瓦溫不能大於65℃,3#磨機在運行中出現瓦溫大於65℃而小於67℃時,中控操作員必須通知相關人員採取降溫措施,68℃以上(含68℃),達到70℃時,必須立即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並停機處理。出現大於70℃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30元每點次。

4、主機設備必須確保良好的通風降溫及潤滑,運行中的主電機軸瓦(或軸承)溫度不得大於65℃,主電機繞組溫度不得大於100℃,如出現超溫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30元每點次.

5、必須確保磨機電器連鎖裝置完好靈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聯鎖保護裝置,否則對車間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各罰款200元,當班值班電工罰款100元。

6、現場操作人員必須積極配合中控操作員的相關指令,如出現應付或拒絕執行的現象,中控操作員白天必須立即彙報給化驗室、機電科,夜間通知廠值班幹部,按以上規定處理並落實相關人員的責任。

7、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xxx

xx年xx月xx日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1、遵循計算機開關機的順序,先開顯示器,後開主機;關機順序則相反,先關主機,後關顯示器。計算機教室總電源開關打開後,應一臺一臺開機,不能同時開機。

2、不得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關機以後,應至少等待一分鐘再開機。

3、不要過於用力敲擊鍵盤。

4、要防止液體或其它雜物落入機器、鍵盤內。

5、電腦不用時,間隔幾分鐘等散熱後應蓋好防塵罩,防止灰塵進入。

6、酷熱的天氣不要長時間開機,雷雨天儘量不要開機,遇電壓不穩應立即關機。

7、電腦運行時,不要隨便搬動主機,以免損壞硬盤。

8、服務器超級管理員密碼、應用軟件管理員密碼、衛星接收電腦密碼等涉及局域網安全的設置須學校、管理員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9、不能在計算機上隨意安裝、刪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計算機系統的配置(如不要隨便更改IP地址),嚴禁擅自修改、刪除他人共享文件。

10、嚴格執行操作程序,保持機器設備正常運行。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及時報告管理人員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使用者不得私自拆卸、修改電腦硬件配置,不得私自將電腦交給他人維修。

11、不能隨意格式化硬盤或者安裝其它操作系統。

12、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打開機箱,插撥各種接口卡和連線。

13、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殺毒或檢查的光盤、軟盤、優盤等外存儲設備、不得私連接各種硬件設備。

14、遵循投影儀正確的`關機順序。首先按下關機按鈕,當屏幕出現確認關機的提示時,再按一次關機按鈕,當燈泡的溫度降到設定值,散熱風扇停止轉動,散熱信號指示燈停止閃爍時方可關掉或拔掉投影儀電源;在投影機開啓和關閉狀態之間進行切換時,一定要確保有5~10分鐘的間隔時間。

15、學校電工要定期檢查電路、接地是否可靠、電源是否穩定。

16、管理員要每天實時監控校園網運行情況,定時巡察校園網內各服務器、各子網及各用戶點的運行狀態,及時做好值班記錄。

17、管理員用定時做好校園網各種運行軟件的數據備份工作。備份文檔每季度整理一次,並刻錄成光盤保存,根據制度只提供相關部門人員查看。

18、管理員要定時對服務器、各部門用戶的重要數據、文件進行備份,防止信息資源的丟失。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9

施工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因素,是建築業施工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嚴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關的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既要根據生產任務,充分發揮現有的設備效益,並隨着施工技術的不斷髮展,配合相應的配套機械設備,完善施工工藝,提高工效;又要加強基礎管理,實現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機械設備的實用性能和提高機操人員工作質量,以求得機械設備的最佳效益。爲此特制訂以下施工設備管理制度。

1、施工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購的施工設備,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安裝驗收合格後,及時入帳,納入固定資產。

b、經常調查研究,掌握好現有機械的技術狀況和新品種新技術的發展動態,做好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陳舊設備;促使技術進步。

c、對局部不適應使用的施工設備,要經過技術論證,申報批准後進行技術改造,以求達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術性能穩定的良好效果。

3、財產管理

a、凡屬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設備,都要進行分類建立臺帳、卡片,機械履歷書、釘固定資產銘牌。主要機構應建立技術檔案,並按規定存檔。

b、隨時掌握機械設備使用動態,根據施工任務的實際情況,做好內部調配和借用的協調工作。每年年終對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清查盤存一次,做到帳、卡、物、號、金額五相符合。發生虧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資產審批權根,報上級處理。

4、現場施工設備管理

a、對新購置和大修後的施工設備應按規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現場試用評定。

b、按時進行設備檢查,平時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帶病運轉一律停機,並簽發“設備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並複查。

c、現場在用的機械由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機械運轉卡”,每月初由機管員收集彙總後填入機械履行書中的“月運轉記錄表”。

5、電動、機動工具和機械配件管理

各下屬單位的震動器、衝擊電錘、電鑽等電動、機動工具及氣壓焊設備等機械另配件,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帳、卡。每季度編造收、發、存報表,做到帳、卡相符,並將報表報送有關部門。

6、技術管理

a、新購機械初次安裝使用之前,公司物業管理科、使用單位機管員有關人員必須熟悉產品的性能結構、操作規程及安裝拆卸應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安裝時有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並試用運轉正常後,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報廢設備,必須經“三結合”小組鑑定,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查覈準。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批准報廢后的機械設備應建立帳冊備查。

c、做好經常性的培訓發證工作,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憑證上崗。

d、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大中型設備實行機長負責制;中小型設備實行現場專機專人操作制,設現場或施工片機長,負責現場或施工片的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及操作人員的安排調配。金屬切削機牀、汽車等實行專人負責制。

e、掌握機械設備技術狀況,及時做好保養、修理工作;大修後的機械設備需報公司物業管理科批准後方能繼續使用;並按實填寫機械履行書中修理記錄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並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鑑定。

⑴設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爲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⑴設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啓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啓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厂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註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設備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啓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啓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牀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牀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牀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醫院負責人的職責:

醫院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醫院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醫院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爲:

(1)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組織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醫院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爲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啓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⑥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註冊登記文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爲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覈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啓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醫院、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醫院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醫院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爲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 職責

3.1 生產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 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 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 管理內容

4.1 培訓

4.1.1 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覈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設備管理程序”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 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3.2 對各種設備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運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 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 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爲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3.5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運行;

4.3.7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管理員限速後,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彙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並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 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爲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 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 對設備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對設備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 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 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 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設備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 每月一次,由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

隱患的設施/設備,必須當場指出並要求其改進,並填寫“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報告單

2、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表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