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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人事管理制度(3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8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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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超市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超市人事管理制度(3篇)

超市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條招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於初中畢生,年齡18—28週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爲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覈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爲壹個月,實習期爲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爲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爲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

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爲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檯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爲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爲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爲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爲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爲,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爲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叄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超市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某某超市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系公司的勞動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關人事制度的彙總摘要。它能指導您瞭解任職期間的有關準則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權利、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資料。熟悉這些內容後,您將對公司運作和管理風格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包括您對我們的期望和我們對您的期望。如果您對本手冊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隨時與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門商討,也可以直接至函總經理轉達您的意見,公司將十分高興與您一起完善這本員工手冊。

由於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摘要中規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隨之進行相應的修訂,但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我們希望您作爲某某的一員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職指引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員工須向辦公室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職稱證書和培訓證書、原單位離職證明等證件的原件供審查、複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張,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員工信息登記表,食品服務人員需提供個人健康證明。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將立即終止試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2、當個人資料有變動時,如:姓名、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等,請在一個月內告知辦公室,以確保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

二、試用與轉正

1、試用期原則上最低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間,如果員工認爲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試用。如在試用期內請假,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2、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員工可填寫《員工試用期轉正考覈表》,按程序申報審批。

3、員工從公司離職後,重新再進入公司時,其工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時間

1、行政人員實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爲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單店現場營運部門各班次工作時間由單店視實際營運狀況具體作息時間另行制定。

3、所有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在週六、週日輪班,輪班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工時,可安排調休,調休前填報《調休單》經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二、假期管理

1、請假規定

(1)各種假期的標準及請假的審批權限:各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請假,一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各部門正職及以上人員均需報總經理審批;現場營運部門人員在工作期間需要離開工作區域時,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否則按擅自脫崗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寫《請假單》,按規定逐級審批。請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請帶薪假時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主管和辦公室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日期,休假期間若遇公衆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事前託人或電話告假,事後補上《請假單》和相關證明。假期滿須於返程上班首日到辦公室或上級領導處銷假,並出示有關證明,否則視爲超假。

(3)員工可按規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年休假等。這些假期均爲有薪假期(產假支付基本工資),只扣除當日誤餐補貼。當年享受了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請假類別

(1)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屬特殊情況的,需電話告假。請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或超事假未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每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有權隨時調整該員工崗位及工資,並取消當年獎金或解聘。

(2)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持縣、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來得及請假的,委託他人電話請假,但事後須補交醫院證明和《請假單》。

(3)婚假:結婚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子女結婚可準帶薪假2天。

(4)產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女員工可享受帶薪(本制度規定的基本工資)分娩假60天。男員工配偶分娩時右準帶薪陪產假3天。

(5)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準帶薪假4天,在外地區(乘車6小時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經批准參加國家的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憑考試通知文件,可請公假;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出席會議,憑會議通知文件,可請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後每增加1年公司工齡,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爲限。在當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給予年休假: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

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全年累計曠工超過2天者。

(8)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門提前填寫值班或輪班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章薪資

一、發薪日期

每月15日,公司支付員工上月薪金。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金。公司將薪金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出的銀行賬戶內,員工可憑存摺到銀行領取。

二、薪資系列公司薪酬體系分爲三種類型:

1、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相關的年薪制,主要包括主管以上以年度爲週期對其工作業績水平等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酬的員工;

2、與年度績效、季度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主要指從事採購、行政、財務等行管類員工;

3、崗位工資制:主要指從事服務人員、保安人員、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潔、理貨人員等。

三、薪資結構

1、基本工資:爲保障各層級員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設定,其數額與員工所處崗級相關。

2、崗位津貼:對工作超時間有彈性的行管員工給予崗位津貼,根據其工作特點確定等級,原則上不另外計算加班工資,如確實節假日工作時間較多,可適當調休。

3、職務津貼:爲鼓勵各層級管理人員,行使管理職能,負起管理責任而設置。

4、加班工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5、績效工資:根據經營績效,設置績效工資基數,適用於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將其職務效益掛鉤。

6、考覈工資:適用於崗位工資制員工,根據工作表現,獎優罰劣上下浮動,以體現崗位職責履行差異,鼓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業績,考覈工資扣罰標準可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職責擬定,公司覈定後統一執行。

7、年終獎金:適用於中層以上員工,在工資總額中保留20%,年終時根據全年業績考覈掛鉤上下浮動,以體現業績差異,鼓勵員工努力工作,提升業績。

8、特別獎金:適用於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在專項工作中有突出表現,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公司採納後爲公司創利或避免重大損失的員工,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特別獎勵。

四、薪資管理

1、薪資初定:新員工入公司時,主管以下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會同部門經理根據有關標準和綜合因素提出建議,報分管副總審覈,總經理批准。主管及部門副經理人員由總經理確定。原則上試用期工資爲初定崗位人員工資的80%。

2、薪資調整

(1)轉正調整:當新員工試用期滿經考覈通過後,其試用期工資即可調整爲轉正工資,若有考覈成績特別優秀者,經總經理覈准可適當升級。

(2)崗位調整:員工崗位發生變動,薪資也相應調整。

(3)年度調整:公司每年根據物價等因素,經董事會同意,可進行薪資普調。

(4)特殊調整:對有特殊貢獻,表現突出,或公司緊缺,關鍵人才,可由部門申請或由總經理直接進行調整。

3、薪資覈算

(1)辦公室按照《員工薪資標準表》作爲薪資計算依據,並根據每次調整狀況及時進行修訂。

(2)缺勤扣款

(3)其他扣除項目:工資覈算表中應扣除個人所得稅、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其他管理處罰等

(4)員工正常辭職,在辦理完所有規定手續後,公司於手續辦理完畢30日內按標準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實際在崗天數—缺勤天數)結算髮放薪資。

(5)公司主動辭退的員工(因違法犯罪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等被公司開除的除外),在員工辦理完規定手續後,公司除正常結算工資外,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6)員工在當年12月31日前主動辭職的,以及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的不享受年終獎勵。

4、溝通:員工在薪資初定後,由辦公室根據批准的工資標準對員工進行談話反饋;在薪資調整後,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與其進行談話反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進行談話反饋。

第五章福利

一、法定保險

公司對固定全日制用工人員購買社會保險。

二、公司福利

1、交通補貼:對公司所有員工進行交通補貼,具體金額爲每月60元。市內辦公事經總經理室同意好可以實報實銷。

2、通訊補貼:對需在公司以外辦理公事或業務崗位的員工,給予補貼。

3、誤餐補貼:員工按考勤每天補助6元餐費。

4、勞保:員工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發放服裝、勞動保護等用品,具體參見相關制度。

第六章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分爲全日制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二、合同簽訂、續簽、變更和解除

1、公司將在新入職的員工培訓結束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對於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與員工雙方協商同意後續籤勞動合同。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能不支付經濟補償: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⑴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⑵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⑷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6、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離職手續

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畢離職手續,未辦畢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2、離職手續包括:

⑴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離職交接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退還公司公物,併到辦公室辦理手續;

⑸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⑹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⑺如與公司簽訂了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3、部門以上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4、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辦公室或員工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四、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辦公室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部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七章安全與保衛

一、安全保衛與消防

1、良好安全的環境和保衛體系是樂購能夠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每一個樂購員工的重要責任。每一位員工都必須對自身和同事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同時也應承擔由於您的不慎舉動而給個人和同事、顧客、公司帶來的不良後果。

2、擔任領導職務的各級主管,在安全健康與保衛消防方面負有特殊責任,並應採取積極主動的行動來建立並保持一個安全與健康的環境。

3、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遭受傷害,或是發現他人遭受傷害,請及時通知您的主管和安全保衛部門。您在工作時發現任何事故的隱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規範,請及時提醒,以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治安保衛

1、員工在工作崗位上應佩戴公司的標識牌,請妥善保管和佩帶,如有遺失,責任自負,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此牌交還公司。

2、禁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在任何禁菸區內吸菸,並且只能在公司規定的時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區域吸菸。

3、檢舉與舉報任何有損員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如果您發現個別員工、顧客的行爲侵害了顧客、公司或員工的利益,請及時向安全保衛部門反映,公司將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第八章其他

一、培訓與職業發展

1、培訓: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教育培訓的協調、統籌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的教育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新進員工崗前培訓、在崗員工崗位培訓、員工基本素質培訓、管理層培訓、專業(行業)培訓及其他培訓等。培訓方式可根據培訓需要多樣化。

2、職業發展:公司爲每位員工擬定職業發展規劃,員工可以通過崗位輪換增加自己的技能和工作經驗,公司也爲員工提供職業發展晉升通道。

二、考覈獎勵

1、公司在年度、季度、月度對不同層級員工進行考覈,並與薪資掛鉤。

2、對於基層服務崗位,公司每月評選星級員工,並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超市人事管理制度3

有很多的連鎖超市或是獨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員工工作,公司都會制定詳細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某某超市員工手冊系公司的勞動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關人事制度的彙總摘要。它能指導您瞭解任職期間的有關準則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權利、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資料。熟悉這些容後,您將對公司運作和管理風格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包括您對我們的期望和我們對您的期望。如果您對本手冊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隨時與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門商討,也可以直接至函總經理轉達您的意見,公司將十分高興與您一起完善這本員工手冊。

由於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摘要中規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隨之進行相應的修訂,但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我們希望您作爲某某的一員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職指引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員工須向辦公室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職稱證書和培訓證書、原單位離職證明等證件的原件供審查、複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員工信息登記表,食品服務人員需提供個人健康證明。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將立即終止試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2.當個人資料有變動時,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狀況、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等,請在一個月告知辦公室,以確保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

二、試用與轉正

1.試用期原則上最低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間,如果員工認爲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試用。如在試用期請假,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2.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員工可填寫《員工試用期轉正考覈表》,按程序申報審批。

3.員工從公司離職後,重新再進入公司時,其工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時間

1.行政人員實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爲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單店現場營運部門各班次工作時間由單店視實際營運狀況具體作息時間另行制定。

3.所有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在週六、週日輪班,輪班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工時,可安排調休,調休前填報《調休單》經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二、假期管理

1.請假規定

(1)各種假期的標準及請假的審批權限:各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各部門正職及以上人員均需報總經理審批;現場營運部門人員在工作期間需要離開工作區域時,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否則按擅自脫崗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寫《請假單》,按規定逐級審批。請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請帶薪假時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主管和辦公室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日期,休假期間若遇公衆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事前託人或告假,事後補上《請假單》和相關證明。假期滿須於返程上班首日到辦公室或上級領導處銷假,並出示有關證明,否則視爲超假。

(3)員工可按規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年休假等。這些假期均爲有薪假期(產假支付基本工資),只扣除當日誤餐補貼。當年享受了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請假類別

(1)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屬特殊情況的,需告假。請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

或超事假未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每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有權隨時調整該員工崗位及工資,並取消當年獎金或解聘。

(2)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持縣、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來得及請假的,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須補交醫院證明和《請假單》。

(3)婚假:結婚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子女結婚可準帶薪假2天。

(4)產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女員工可享受帶薪(本制度規定的基本工資)分娩假60天。男員工配偶分娩時右準帶薪陪產假3天。

(5)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準帶薪假4天,在外地區(乘車6小時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經批准參加國家的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憑考試通知文件,可請公假;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出席會議,憑會議通知文件,可請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後每增加1年公司工齡,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爲限。在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給予年休假:

(8)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門提前填寫值班或輪班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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