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篇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9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篇

1、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將其調離原崗位,禁忌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五、凡食樸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要嚴密包紮,並戴手套後方可上崗工作。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2、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各種學習、會議和集體活動,樹立爲師生服務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努力鑽研業務知識和營養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增強時間觀念,按時上下班,管理人員要認真遵守學校的坐班制度。

三、嚴格遵守病事假請假制度。

四、食堂從業人員儀表要端莊整潔,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準進入工作間。男同志不留長髮,女同志工作時不戴戒指、耳環。

五、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在統一地點集體就餐,不能亂吃零食,更不能帶東西回家。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否則按曠工處理,不能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在工作間內洗衣服。

七、嚴禁中午喝酒,嚴禁酒後上崗。禁止在工作區吸菸、打鬧、高聲喧譁。

八、注意節約水、電、汽和液化氣,杜絕跑、冒、滴、漏發生。

九、對炊事機械,使用保管人要認真維護保養,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人員安全和機械設備正常運轉。貨梯內嚴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十、食堂內部要嚴格收費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現金。

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複印件,以備檢查。

4、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爲規範食堂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爲了規範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2、公司安環部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4、及時掌握本單位各崗位職工的實際情況,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關危害的作業。

5、公司安環部組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週期爲一年,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6、公司安環部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及時通知本人,並做出處理意見;員工有權查閱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8、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後通知公司和勞動者,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爲職業病的公司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

9、公司安環部組織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每人一檔,長期保管,不得丟失和轉借;並負責將職工健康人員體檢情況進行統一彙總。

10、安環部負責將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各單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並將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按規定上報政府主管部門,並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

一、爲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於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全體師生員工服務的所有食堂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錄用並從事餐飲工作。

四、食堂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夥管辦應立即辭退。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七、食堂管理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一、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三、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四、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並詳細記錄。

五、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並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七、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淨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一、留樣工作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專人記錄。留樣食品應使用專用器具,留樣冷藏櫃由專人管理。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 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

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爲主,以外部培訓爲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間:

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

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爲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覈,考覈結果作爲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並作爲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並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並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覈,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覈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後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爲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並進行復查,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複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複印件交食堂、餐廳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7、學校食堂主管人員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應及時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人民醫院藥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覈、調配、院內製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後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並報藥劑科負責人批准後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癒後,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後,應經檢查合格後,由相關部門確認後,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一、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相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髮、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塗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乾淨。

4、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髮,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5、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中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6、凡是參與食品經營的從業人員都應先取得工種爲食品的健康證明,包括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和可能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

7、食品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組織單位參與食品經營的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的培訓活動,做到培訓有計劃(培訓計劃書),召開有記錄(簽到表、影像資料),每年培訓不得少於40個小時。

8、食品安全培訓應當重點圍繞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日常經營的各種規範制度開展。

9、從業人員健康證在有效期止30日前辦理新的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認真制定、落實、檢查本單位的各項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協助本單位法人、負責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3、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進貨商品的各種信息和數據,保證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4、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並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5、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並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6、積極配合有關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範經營行爲,完善售後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

爲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覈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並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複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並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並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託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託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複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後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覈,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覈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

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xxxx小吃店

1 法律法規: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厂部和分廠相關管理文件規定,認真履行作業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2 勞動防護:

2.1 進入廠房必須在安全通道內通行,上下樓梯應手扶欄杆防止滑跌。

2.2 進入廠房必須將勞防用品穿戴整齊,安全帽帽扣扣緊,阻燃服扣好釦子,澆注作業時褲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燒氧、測溫、取樣、判渣、添加覆蓋劑、鋼包事故旋轉等情況下,必須戴上面罩,防止身體被飛濺鋼水灼傷、燙傷。

2.4在檢查預熱設備或預熱中設備時,必須帶有效的檢測器,以防燙傷。

2.5使用氧氣、氬氣、天然氣、壓縮空氣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按《危險化學品 作業卡》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

2.5各崗位員工必須貫徹執行沂源億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無關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域。

2.6 本崗位安全規程對作業中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過程危害控制,以達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員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員工必須認真、主動接受安全教育。按時、按期參加各類安全活動、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在其它部門相類似崗位發生事故後,本作業區必須立即進行本崗位的對照,是否還存在未辨識的危險源,並進行危險源辯識、評價與控制。

2.7作業時必須戴防塵口罩、耳塞。經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部門確認不適合本崗位的職業禁忌症人員應調離本崗位作業。

2.8遵守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檢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證並必須接好接地線。

3行爲規範:

3.1 禁止在操作盤面上和電氣控制箱內放置茶杯及各類雜物。

3.2 保持作業現場環境整潔,工器具葙內工器具分類擺放整齊,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書籍、報刊雜誌,

3.3 操作盤面、電氣箱櫃嚴禁坐、壓。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

三、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四、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六、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複印件),以備檢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