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我們都知道,現在的世界是講究法律的世界,都是會有法律層面來約束人們的行爲,人們也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的權益。以下分享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1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會拘留: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4、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5、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2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拘留的規定是怎樣的

什麼是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拘留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凍結或者劃撥存款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第2張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第一百零四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爲人民幣一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爲人民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爲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零五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第一百零六條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23、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124、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1)擅自轉移已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存款,或擅自解凍的;(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3)接到人民法協助執行通知後,給當事人通風報信,協助其轉移、隱匿財產的。

民事案件強制執行的依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法律文書者必須在當事人不按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履行義務的前提下,才能作爲執行根據。

1、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給付內容的民事判決書和調解書。

2、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

3、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給付內容的民事裁定書。只有下列三種裁定書可以作爲執行根據:①先予執行的裁定書;②執行迴轉的裁定書;③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裁定書。

4、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財產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罰金、沒收財產的判決書和裁定書。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自訴案件中作出的具有財產內容的調解書,也可以作爲執行根據。

5、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決定書和仲裁調解書。

6、我國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機關可以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經公證機關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的債權文書。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按該公證債權文書履行,另一方當事人不必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7、我國行政機關作出的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具有財產內容的行政決定。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3

執行庭強制執行程序是什麼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執行庭第一次傳喚會拘留嗎 第3張

第三步: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爲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