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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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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管理制度(15篇)

第一節總則

1.1消防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領導和職工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把消防工作落實在日常工作中,寧可千日無火,不可一日不防,根據國家和行業等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熱控車間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熱控車間的消防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3堅持消防管理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管理原則。

1.4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實行“車間管理,班組負責,責任到人,主任考覈”,有關人員逐級負責。

1.5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及“系統管理原則”,消防設施缺陷管理執行生產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6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對保衛科負責,由保衛科監督指導考覈。

第二節組織管理

2.1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實行車間、班組、個人三級管理,車間主任爲本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者。

2.2熱控車間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成立熱控車間義務消防隊(.附後),各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由各班組安全員兼)。

2.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管理車間的消防工作,領導義務消防隊,佈置、檢查、落實廠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安排,落實防火責任制

2.4消防領導小組是廠消防委員會的下屬機構,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機關對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消防責任制,佈置考覈本單位消防工作。

2.5車間消防組織定期調整(一般每年調整一次)。

2.6消防設備管理責任要落實到人(由各班班長負責)。

第三節火災預防

3.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火規定和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3.2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政策法令,現場規程,尤其要嚴格執行《消防規程》中的防火規定。

3.3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制止,並報告上一級領導。

3.4加強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各班組對本班的重點防火部位要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

3.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重點防火區,確因工作需要進入者,需經有關部門同意。

3.6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各班組必須明確專人管理,無關售貨員不得隨便使用。

3.7禁止在廠區內吸菸,嚴禁帶火種進入禁火區,有關人員進入禁火區,必須按運行人員要求將火種存放指定地點,並按規定登記。

3.8廠區內禁止焚燒垃圾。

第四節火災撲救

4.1發現火情,每位職工都應做到會報警、會撲救、會自保互保。

4.2發現火災立即撲救,並立即打報警電話,報警要講明:火災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品及數量,報警人姓名和電話。

4.3運行設備發生火災,應首先報告當值值長和有關領導,並立即切斷有關設備電源,採取緊急隔離措施,並進行相應撲救。

4.4滅火售貨員在滅火時要注意自保、互保、防止被燒傷、中毒、窒息及防止爆炸和觸電。

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於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並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置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後,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範措施,並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後,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並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項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項目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一、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職責及崗位安全消防責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頭,形成專管成線、羣管成網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範圍

適用於全公司及各部門安全消防管理。

三、職責

以總經理爲組長,行政部經理和生產部經理爲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電工班長、保衛人員爲組員的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組長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負責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檢查。

安全消防領導小組對各部門安全消防工作進行定期考覈,納入績效管理。

四、程序內容

(1)“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消防重點部位的巡查,並建立檢查記錄,落實責任人。

(2)行政部定期舉辦對公司員工的安全消防知識培訓和考覈,樹立警鐘長鳴的安全意識。

(3)“誰主管,誰負責”每個部門的負責人是該部門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職責納入工作備忘錄中,常抓不懈。

(4)每個部門負責人必須與總經理簽訂《安全管理承諾書》,並嚴格遵照執行,結合本部工作、生產實際,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覈,並建立相關記錄。做好新員工入職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對重點消防部位,如生產車間、油漆庫房、配電房、食堂、宿舍等保衛人員每日重點巡查,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置和報告。

(6)行政部與生產部協調製定滅火和應急疏通方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7)生產區域設立禁火黃線,各消防部位設立警示標語,消防設施(消防池、滅火器、消火栓等)專人管理並定期維護保養。

(8)生產部對各崗位建立安全生產作業指導書和操作規程,對有安全危險的設備配置保護裝置。

(9)事故發生或隱患發現絕不能放過,不得漏報、謊報、隱瞞或誇大,嚴格做到“三不放過”原則,重大事故及時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尋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演練,熟知報警程序,開展各種形式宣傳活動。

(11)主動與地方政府、消防部門保持工作聯繫,勤請示,勤彙報,尋求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與指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落實項目部領導帶班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領導帶班入坑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3號令)、領導現場帶班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範圍爲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

第三條本制度中帶班領導範圍爲:經理、安全經理、技術經理。

第二章領導帶班

第四條帶班規定:

(一)經理每月帶班不得少於5次,其它帶班領導每人每月帶班不得少於8次。

(二)每月對帶班領導的姓名和班次在項目部會議室公示,並接受員工對其帶班情況的監督。

(三)領導帶班按照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員工倒班方式,執行三個班次(一班06:30—12:00;二班12:00—18:30;三班18:30—06:30)帶班,做到班班見領導。

(四)帶班領導因公出差、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帶班時,須提前聯繫其他帶班領導換班,並彙報項目部,帶班領導需在交接班記錄中詳細載明換班原因。

(五)凡帶一班的領導,在帶班結束後,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項目部辦公室編制下月領導帶班表,由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實施,報送項目部備案。

第五條帶班領導職責

(一)帶班領導必須掌握當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爲第一位責任,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並要對生產現場中的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巡視、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本班應該注意安全生產重點部位,並在《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接班欄裏簽字。當班領導帶班結束時,應對採坑的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記錄。

(三)三班和一班的帶班領導每班需參加一個隊的班前會,督查當班職工的出勤情況和班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佈置情況。

(四)深入生產現場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爲,嚴禁違章指揮,在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待隱患排除後方可繼續工作。

(五)發生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第六條領導帶班檔案管理:

(一)帶班領導及時將帶班的時間、巡視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相關情況的具體內容詳細地登記在《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中。

(二)項目部查看上班領導帶班記錄,對記錄中尚未處理的問題安排有關人員進行處理,並對帶班記錄和處理結果進行梳理,摘錄於《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中。

(三)調度指揮中心設專人管理《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蘭家塔露天煤礦採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存檔。

第三章考覈獎懲

第七條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對領導帶班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覈,考覈結果由安委會在每月安全例會中通報。

第八條根據考覈結果對帶班領導進行獎懲:

(一)未按規定帶班、缺班者,處500元罰款;

(二)未按規定履行好帶班職責,帶班記錄填寫不規範者,處以3000元罰款。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商場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 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商場、分商場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商場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商場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商場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場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商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 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商場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商場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商場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商場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爲。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商場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場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商場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商場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覈,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並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覈,報總商場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商場保衛部審覈,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妥善管理。

總 則

爲了實行規範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鬥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帶班員、戰鬥員)不少於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接到火災報警時,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確認,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利用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滅火器材展開滅火行動,並視火場情況報告轄區消防中隊。

3、轄區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立即彙報火場情況,接受消防隊統一指揮。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消防站內的所有執勤戰備器材,不得用於非滅火和救援行動。

5、義務消防隊員每週必須進行一次消防技能訓練,每季進行一次重點部位演練,每半年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滅火演練,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6、義務消防隊員每年必須參見消防技能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7、微型消防站負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義務消防隊員應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訓輔助工作,確保培訓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應在值班室設置消防應急戰備櫃,配齊常用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負責維保公司的監管,並將維保情況上報,定期與轄區消防中隊聯合檢查。

10、微型消防站負責落實公司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加強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公司防火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鬥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並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範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彙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 副站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範帶領本站消防員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站消防員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並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站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督促站員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 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 消防戰鬥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着裝出動。

第五章 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週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佈置下週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六章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後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保持衛生乾淨、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並做好值班記錄。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 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鏽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器材器材應設置細緻準確的臺帳,並每季度清點一次。

第八章 廠區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並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裏並儘快解決。

2、保衛科、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覈、獎懲。

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佈之日起實行。

綿陽XXXXXX有限公司保衛科

第一條 加強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防火安全領導責任制。

1、移動通信機房的消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移動通信部門應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指導,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規。

2、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個人都有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3、單位行政一把手爲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網絡部負責人爲機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以此逐級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職責到位,任務明確。

4、建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網絡部與市場部(帳務中心、客服中心)應切實承擔起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職責。加強機房安全管理,要對管理業務範圍內的消防安全負責。

5、綜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監督檢查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級領導要按責任要求真抓實管,把機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爲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機房、基站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實現目標管理,一級抓一級,逐級落實,責任到人。

第二條 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據機房不同部位、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

8、經常組織移動通信機房、帳務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與整改。檢查內容:主要以機房消防設施、電源是否規範、有無超負荷運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調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整改。

9、移動通信機房要按員工數的100%比例組織義務消防隊,即機房所有員工均爲公司義務消防隊隊員。

10、認真抓好防火宣傳教育,普及防火基礎知識,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動通信機房、帳務、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員要達到“三懂”、“三會”、“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崗生產過程和設備發生火災的危害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手段,懂得火災撲救的基本知識;“三會”:會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事故,會火災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安全管理規定,能及時發現火情火險,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做到自防自救。

第三條 建立義務消防隊,抓好組織落實、撲救火災預案落實。

12、網絡部、帳務、客服中心要建立義務消防隊,要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進行防火演練。

13、移動通信機房、帳務、客服義務消防隊員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況,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澤移動通信機房安全防火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各部門、人員分工和臨災時的職責任務。

第四條 配置和維護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15、根據機房不同部位合理選配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顯,方便使用,定期檢查、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嚴禁隨意移動各種消防設施、器材。

16、通信機房、基站要配備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等對設備無腐蝕的滅火器,按每公斤滅火劑保護1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

17、較大的通信機房無自動氣體滅火裝置的,應配備25-50公斤車載式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滅火器。

18、無人值守基站應配備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滅火器,每個布點不少於2具,不得多於5具,最大保護距離不得超過15米,應擺放在明顯、便於取用的地點。

19、移動通信機房樓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須清潔暢通,通道內不得停放車輛、雜物,施工中臨時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隨時清理,確保走廊、通道暢通。

20、通信機房的消防器材要設專人保管、維護,不得隨意移動。

第五條 配備和維護好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設備。

21、通信機房必須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重要機房、少人無人值守的機房要安裝固定滅火裝置;

22、每月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報警滅火設備,使其始終處於正常運轉狀態。

23、火災自動報警設備和滅火設備必須設人值守負責,保證連續開機運行,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第六條 嚴格供電線路、配電設施、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

24、機房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範安裝,嚴禁非專業電工在機房接線施工;

25、通信機房電源線應採用銅線防火阻燃電纜,在接頭處安裝封閉接線盒;

26、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適應,不得超負荷運行;

27、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拖地的臨時線時要採用雙護套線,電源線不能固定在鐵釘上或用金屬絲捆起;

28、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29、通信機房嚴禁使用碘鎢燈等高熱燈具,燈具與可燃物的距離應大於0.5米,室內、走廊都應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30、燈具鎮流器不能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嚴禁任意安裝使用臨時燈具;

31、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准;

32、電池室應採用防爆型燈具,安裝排氣設備,室內禁止明火和吸菸,電源開關應設在室外。

33、通信機房的電源變壓器,應安裝在不燃基座上,並設置保護欄。

34、禁止在通信機房和配電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電器短路。

35、動力配電架要乾淨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無電源線老化和用電超負載問題。

36、長期通電的UPS不間斷電源,應對其發熱情況進行監視,避免發生火災並加強防火措施。

第七條 落實通信機房的防強電、防煤氣侵入的安全防護措施

37、通信機房大樓和基站天線應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設施,接閃裝置和引下線的電阻不應大於10歐姆,每年雷雨季節之前應對接地電阻進行測試,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較多,通信機房應積極主動做好樓頂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響網絡正常運行。

39、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安全防護裝置要經常測試與維護,保護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40、爲防止天然氣侵入,機房電纜進線間應進行封堵,安裝煤氣濃度報警器。

第八條 嚴格機房裝修和通信大樓內的安全管理

41、通信機房不準使用木板,纖維板、寶麗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裝修。

42、吊頂、隔牆、空調通風管道門窗,窗簾等均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做,新建機房只考慮設備工藝要求,不設吊頂、地面無特殊要求不採用防靜電活動地板。

43、對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要拆除或採用防火塗料,進行防火處理,提高耐火等級。

44、通信機房樓內施工要嚴格審批制度,在施工前要與施工部門簽訂安全協議書,嚴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網絡部工程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對機房內施工現場的管理,明確落實施工人員的活動範圍,職責要求,配備臨時消防器材,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爲,每次施工完畢,要將現場清理乾淨,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動通信樓內使用電、氣焊進行明火作業的,必須報公司綜合部審覈批准,核發並制定嚴密的防火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第九條 通信機房實行防火區域分隔,樓內電纜豎井、孔洞必須按照省公司有關要求封堵。

47、機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區域分隔。

48、樓內電纜豎井和管道,應在每層樓板處用非燃燒材料進行封隔,豎井及栓修門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鋪設的電纜,電線及管道穿牆時,孔洞,間隙要用非燃燒材料封堵。

第十條 認真整改火災隱患

50、對於省公司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本單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

51、綜合部與網絡部、帳務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堅持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協助領導抓好對火災隱患的督促整改。

52、對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負責人,按“三定”原則抓緊整改,做到件件在冊,整改落實。對於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採取臨時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加強機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

53、移動通信機房內嚴禁工作人員、工程維護人員、設備施工人員等一切人員吸菸。

54、樓道內,機房內的包裝箱、報紙、打印紙等易燃物品要隨時清理,不得積壓存放。

55、嚴格控制非機房人員進入機房,所有進入機房人員按照登記制度進行認真登記,機房內實行全封閉式管理。

56、設備維護必須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體,應限量儲存,嚴格管理。

57、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液體擦試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試設備接點時應在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要禁帶電操作。

第十二條 制定安全補救火災預案

58、要認真制定學習通信機房安全撲救火災的預案,明確一旦失火時各機房、各崗位應採取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易誤戰機。

59、通信機房一旦失火,要早發現、早報警、早自救、力爭滅早、滅小、滅了,將火災撲滅在初起之時。

60、通信機房失火,濃煙大、毒氣大爲及時深入火場撲救火災,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無論火場大小,一定要在統一指揮下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及早主動介紹情況,積極組織配合工作。

62、對於機房發生的火災,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和教訓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不得到處理不放過。

第十三條 獎懲

63、對認真執行本制度,對防火工作重視、措施得力預防工作紮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撲滅初起火苗撲滅火災,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由公司給予表彰與獎勵。

64、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本制度,造成火災危害,企業財產損失,員工人身傷亡的,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節給予當事人、責任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扣發獎金,通報批評以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附則

65、本制度由市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

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着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

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爲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爲安全小組負責人,並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

一、不得在廠內吸菸。

二、不得在廠內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氣爐、煤氣熱水器。

三、如因更換設備等需要動火的,呀做好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周邊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消防主管人員在現場監督,病不能按哦愛在晚上動火施工。

四、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電線、設備要經常維護保養,殘舊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六、開關設備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電線短路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一、 遵守消防條例、治安管理條例,搞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不安全行爲。

二、 員工不準私自移動消防器材,不準將物品(無論公物或私物)堵塞安全走火通道。

三、 員工不準使用任何器具在宿舍燒火、煎藥、煮飯、炒菜。

四、 不準員工在屋內、外私自拉接電線、私設插座、安裝電器;如備有功率較小的電器(如電視)使用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總務申請,由工程部統一安裝。

五、 嚴禁躺在牀上靠在牀邊吸菸,亂拋菸頭,不準在宿舍點蠟燭、驅蚊香、各種油燈等,打火機、火柴要妥善保管。

六、 嚴禁從陽臺向樓下亂扔菸頭、瓜果、紙屑、雜物等等。

七、 員工不得在樓上天台或陽臺進行遊戲、打球、攀爬等危險性大的活動。

八、 員工宿舍(含夫妻房)不允許使用電飯煲、電熱杯、電熱絲(俗稱熱得快)和其他功率超過500瓦(含)的電器。爲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請備有以上物品的員工將物品包裝好交宿舍保安統一保管,離職或外出時憑收條帶離出廠。

九、 員工在即將使用完煤氣時,切忌將煤氣罐倒置地上繼續使用,此時極易引起爆炸。爲保障宿舍安全,請員工儘量不要私自換煤氣罐,統一由總務課負責。

十、 員工不準在宿舍存放煤氣、酒精、汽油、煤油、海綿、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一、 爲了保護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安全,保安員在離開崗位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做好防盜措施。

十二、 嚴禁員工在宿舍內賭博、吸毒、及其它違法活動。

十三、 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尤其是貴重物品(如存摺、提款卡、現金等)不得隨處亂放。

爲了保障公司及廣大員工的財產和生命安全,遵守上述規定確實必要,若有違反者,將

視情節輕重進行處分:給予沒收器具並罰款警告(20-100元),書面警告直至開除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一、 從制度上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全集團、學校各單位有機結合形成連動、互動,發揮主管部門的主導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 從思想上重視,要充分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災

的危險性、後果的嚴重性。積極參加集團和中學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活動,使廣大員工都能夠全面掌握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三、 從行爲上進行規範從嚴要求認真執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食堂負責人消防責任

⑴、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⑵、根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⑷、開展本部門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職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災處置方法。

⑸、定期組織開展滅火預案的演習,一旦發生火災,應根據學校滅火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師生,確保安全。

2、 後廚工作人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應急事故處理方法。

⑵、熬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⑶、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⑷、後廚工作人員應定期清洗煙道、抽油煙機,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油過多引起火災。

⑸、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安裝,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

⑹、息業前要認真檢查廚房間內設施,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⑺、廚房內禁止吸菸。

3、 物資倉庫保管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起火災。

⑵、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牆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並報告。 ⑶、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和使用電器設備。 ⑷、庫內嚴禁閒人入內,嚴禁吸菸和焚燒可燃物品。

⑸、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委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

負責人組成(文件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保部經理

成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文件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佈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

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隊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願者參加(文件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行爲,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引導消防隊進入火場,並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酒店總值班職責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於3次,並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信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於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並組織人員撲救。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爲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三、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七、單位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一、一般規定

(一)消防工作要貫徹 “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爆炸物品儲存庫負責人應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公司經營管理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覈。

(二)爆破器材儲存庫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爆炸物品儲存庫主任任組長,綜合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部門指定1名兼職消防員。

(三)消防安全小組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易燃易爆物資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對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職工,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

6.進行季節性和專業性防火檢查,監督執行防火制度,督促解決火險隱患。

7.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啓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根據不同場所中可能發生火險的物料、器材的性質,按規定選用和配備各種類型、規格的手提滅火器,配備的數量要求如下(以面積爲單位):

1.辦公室、值班室和臨時動火作業場所等,50㎡以內配備不少於1個。

2.易燃易暴物品庫、爆破器材臨時堆放場等,50㎡以內配備不少於2個。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專人保管,嚴禁他用,如有違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種消防器材用於撲救火災,用完後立即整理放回原處,如有損壞,應報綜合部,並報損重新配發。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購置,按各部門需用實際數量和預計施工現場的需要配發,需用部門必須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計劃,否則不予配發。

(四)凡配發各門的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或丟失,要定期檢查、保養,冬季要做好保溫工作,使各種消防器材經常處於完好狀況。

(五)嚴禁對消防器材亂拿亂放,嚴禁動用消防栓、嚴禁埋壓、圈佔、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庫房和庫區,必須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語牌。

(二)嚴禁使用各種明火,禁止吸菸,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與煙火明火作業場所及高壓架空線保持適當的防火距離。

(三)倉庫區域內,必須能使消防車通暢。

(四)非工作人員,不得私制進入庫內,必須進庫時,要經過本庫保管員同意方可。

(五)庫區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應設有適當數量的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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