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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7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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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在我們的生活中,遇到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佔時,我們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要知道,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以下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1

有三種方式可以調取被告身份信息:

一、在立案後申請法院調取。

二、在立案後,自己個人查詢的話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前往公安機關調取。

三、如果是立案必須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調取,建議在立案前委託律師進行調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訴訟調取被告人信息需要的手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證據規定》賦予當事人有向法院申請調取證據的權利,但是在實踐中,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往往遇到很多障礙。

首先,法院審查當事人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確定是否以職權調查取證。證據規則中對法院以職權調取證據的規定模糊,對於不是明顯符合條件的,多采取推脫的態度。而申請一旦被法院裁定不準,當事人又沒有其它救濟途徑。

其次,法院“案多人少”的現狀不允許法官有更多的時間去調查取證,多選擇給申請方開調查令的方式。

但目前調查令只能訴訟代理律師才能持有,當事人沒有權利獲得調查令,即使持有調查令,有關部門也不會配合取證。

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何調取

一、在立案後申請法院調取;

二、立案後,自己個人查詢的話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

三、如果是立案必須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調取,建議委託律師調取。

起訴狀上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以確定被告,法院寄送傳票等文書、和對方聯繫,都需要的。如果有相關線索,原告可以委託律師到派出所調取。如果實在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但知道聯繫方式,可以聯繫得上,法院一般會立一個訴調,看能不能做調解,然後通知對方提供。法院不會自行調取的。

人民法院要調取證據,不管是依照職權調取證據,還是依照當事人申請調取證據,都必須在法定範圍內調取,並且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2

起訴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律師教你7種方式調取!

1、委託律師查詢。

律師的具體做法一般是去法院申請《調查令》,拿着調查令去當地派出所和戶籍中心去調取被告身份信息,效果和協查函基本一致。不過,具體需要看當地法院給不給開調查令。

2、立案後向法院申請協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詢。

首先寫一份起訴狀,一般被告人的名字和電話是可以知道的,在起訴前梳理好當事人的證據和材料,然後向法院起訴。

立案後,法院會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退回,這時,你就可以讓法院給你開一份協助調查函,拿着協助調查函去戶籍中心調取被告身份信息。

3、如果被告是企業,那麼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

拿着身份證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市場監督局查就可以,或者去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查也可以。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 第2張

起訴企業的話,只需要企業全名,組織機構代碼,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繫方式,這些在工商局/市場監督局都可以查到。

4、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網站。

在失信被執行人網站上,失信被執行人往往以“姓名+身份證號碼”的形式公示在網站上,因此,可以通過該網站進行檢索,看看有沒有被告人信息,有的話,就能查到該被告人的身份證號碼,從而再向公安機關查詢該被告人的更多身份信息。

5、開律所介紹信、憑律師證去派出所開出被告的戶籍信息口卡來明確被告身份,代替身份證。

6、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查詢該被告是否有註冊公司、股東 或者法人身份或者高管的信息記錄。

如果有以上情況,那麼律師就可以直接拿着這些信息去市場監管局調取工商內檔信息,通過內檔信息就能查詢到被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7、其他渠道。

比如,有些地方,可以憑藉手機號碼查的到對方身份證號碼,這些都需要具體看地方政策。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3

知道姓名和電話號碼可以起訴嗎

能,只有電話號碼和姓名能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起訴怎麼調取對方身份證信息 第3張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只知道對方姓名和手機號可以起訴他嗎

只知道對方的姓名和手機號不一定能起訴。起訴要求確定被告是真實存在的,姓名手機號都可以是僞造的,所以僅知道對方的姓名和手機號不一定能起訴的。起訴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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