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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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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生活中我們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我們都應該遵守規則,而我們常常說的施工索賠是處理過錯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以下分享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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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後履約保證金能否退還

合同解除後履約保證金能不能退還,要依據合同解除的原因而定,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應該退還保證金,如果是支付保證金一方原因造成的不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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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2

一、合同終止影響質保金的返還嗎

合同終止不影響質保金的返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第十條有對工程質保金的具體規定,當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覈實。

如無異議,建設單位應當在覈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施工單位,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施工單位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同時,住建部爲了減少建築企業負擔,細化了相關規定。

1、規定兩種情況不得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建設單位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2、缺陷責任期最長2年: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一般爲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 第2張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要如何約定

這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可以約定達到期限後一次性返還,也可以約定到一定期爲時段,分期返還。質量保證金一般是約定在工程款結算時扣留相應的比例與數額(按合同約定方式與數額)。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綜合以上介紹,工程質保金的返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三、合同保證金糾紛怎麼處理

若是商業合同的保證金,現在多用於加盟,承包工程等商業活動中。按合同法規定,在簽署商業合同中,如合同條款中的約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證金的事宜,此時合同中的合同保證金就屬於一種約定,是受法律保護的,在履行合同時需按雙方有效合同的約定處理。

若是勞動合同中的合同保證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若是租賃合同保證金,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約定收取房屋租賃合同保證金。一般來說是在雙方都基本履行完畢合同內容後退還的。當然,如果有約定具體的退還情況和退還時間的話,那麼就按約定的爲準。

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3

一、工程沒有約定質保付款期限如何處理

工程沒有約定質保付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補充約定,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交易習慣或者相關條款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預算等文件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施工合同的內容】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解除合同質保金會退嗎 第3張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限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爲: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爲五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兩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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