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會影響孩子讀大學嗎,當一個公民觸犯法律的時候,嚴重是需要坐牢服刑的,大家都知道違法不僅對自己有影響,對自己的子孫後代都是有很多的影響的,那麼坐牢會影響孩子讀大學嗎?
坐牢會影響孩子讀大學嗎1
不會的,孩子是能上大學的,並不會受其影響。但是如果孩子的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的話會對孩子考公務員等有一定的影響,因爲考公務員或警察職業都是需要進行政審,如果政審不過關就會有影響。
孩子的直系親屬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學時,如果想報考軍事院校或警察院校類等的院校,那麼孩子是需要通過政治審查的。在這方面是有一定的影響。孩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治審查會不容易通過的。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爲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坐牢會影響孩子讀大學嗎2
判過刑的人對子女的影響是: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在其他情況下,遵循罪責自負的原則,不會對子女有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爲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法律分析:
判刑人員對子女的影響爲:在法律上沒有影響,但是會影響子女的政治審覈,因此子女進入國家單位甚至參軍都會變得艱難。違法犯罪的個人信息會推送到城市徵信系統和個人誠信系統,個人違法犯罪行爲也會影響到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徵兵、報考公務員、就業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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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子女上學的影響,分情況討論:
1、在高考中,如果有報考警校的考生,政審也是需要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其他原因直系親屬有判刑等犯罪行爲的,那麼其子女考警校政審也是不通過的。
參照人民警察政審考覈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對象不宜錄用爲人民警察:
(1)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曾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正在監所服刑、監外執行(含保外就醫)的;
(2)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組織的骨幹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3)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證據證明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2、對於一般的大學,非嚴格政審,子女上學不會受到限制。
二、就業:報考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會有影響嗎?
1、在公務員政審中,有一項是需要審查考生的直系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
那麼問題來了,直系親屬的哪些行爲會影響子女報考公務員呢?
(1)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直系親屬如果有判處死刑的情況,或者正在服刑、曾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審查的,都會影響到子女的報考。
(3)父母有醉駕前科的,可能會有影響。
像公檢法機關、國家安全部門等崗位,對招收人員一般會有更嚴格的政審。
如果是其他的一般崗位,相比之下政審可能會沒那麼嚴格。但如果報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直系親屬犯罪與崗位密切相關,則會受到較大影響。
在現實生活中,熱門公務員職位的競爭往往較大。如果直系親屬中有長輩曾留有刑事案底,可能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考試錄取。
2、考取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實行非嚴格政審,主要要求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沒有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
三、服兵役
凡是受過刑罰的人,他們的子女在報名當兵的時候,政治審覈是不會通過的。
根據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蔘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爲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由此可見,如果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在社會上從事職業時,除了自己會遭受許多行業的拒絕,其子女也將有所限制牽連,無緣一些優質工作崗位。
可能部分人會覺得這種做法不公平,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與家庭,上一代人的錯誤憑什麼要孩子來買單?無辜的孩子爲什麼就要爲父母的錯誤付出代價?
但是,我們需要明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守法護法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孩子雖然無法選擇家庭,但在家庭裏的父母,也可以選擇遵紀守法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