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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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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法律是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法律是涵蓋很多方面的,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對法律全部瞭解,以下解答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1

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生育孩子雖然不屬於違法行爲,但是屬於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行爲。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也就是說,應該先進行結婚登記,再生育孩子。

同時,我國對於未婚生育是有一定的處罰制度的,未婚生育孩子的情況下,孩子父母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繳納一定額度的社會撫養金。

沒有結婚生孩子上戶口麻煩

雖然未婚生育的孩子也會被社會所接納,但是父母沒有結婚登記生育的孩子在上戶口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困難。

想要給未婚生育的子女上戶口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爲父母登記結婚後按照正常手續辦理戶口,另一種爲以單親孩子方式辦理戶口。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

1、正常手續辦戶口的流程

(1)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後一個月內去民政局申領結婚證;

(2)去社區辦理準生證;

(3)去醫院辦理孩子出生證明;

(4)去相關部門繳納處罰金,後就可給孩子上戶口了。

2、單親孩子辦戶口的方式

(1)去村(居)委會開具其中一方與孩子關係的證明;

(2)醫院開具單親《出生醫學證明》;

(3)去相關部門繳納處罰金;

(4)去派出所辦理孩子戶口。

雖然說沒有結婚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但這也屬於違規行爲,且會影響孩子上戶口。所以最好還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就領取結婚證爲好,或者在領證之前做好安全措施,以免懷孕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2

一、沒有結婚證生孩子違法嗎?

沒有結婚證生孩子是違法的,依據我國人可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婚生育屬於違法行爲,如果以後給孩子上戶口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是城鎮居民未婚生育,社會撫養費按照當地居民人均純收入爲基準數額,徵收2倍以上社會撫養費,未婚生育孩子和婚生子女享受同等權利。

非婚生子上戶口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爲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保存好繳費的收據。

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於流動人口,生育行爲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生育行爲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

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徵收標準;生育行爲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徵收。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 第2張

二、結婚登記年齡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最低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別不一致的。

事實上,沒有結婚證就生孩子不僅違法,對男女雙方的感情和孩子其實都是有些不負責任的。先成家再生孩子這是基本的常識問題,不過現如今社會生活中有部分人對未婚生子的行爲也沒有覺得多麼的不恰當,但不能因爲自己不交社會撫養費而影響到給孩子上戶。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3

一、如果不結婚生孩子犯法嗎?

不結婚生孩子是屬於違反規定生育的情況,要根據《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六個月,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未婚生子不結婚違法嗎 第3張

二、《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對於違法生育的處罰規定

第三十七條

僞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違章操作或者延誤搶救、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賄賂的;

(四)截留、剋扣、挪用、貪污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

(五)虛報、瞞報、僞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的。

對於不結婚生育子女的行爲是屬於未婚生育的情況,法律上雖然明確規定了未婚生子女與已婚生子女的權利是一樣的,但父母存在違規生育的就需要追究有關行政處罰,具體情況下可以由計劃生育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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