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4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工傷鑑定是工傷認定之後必須要走的步驟,工傷鑑定能夠確定具體的傷勢,也能夠保證在認定之後得到的賠償金是多少。但是有些人只聽說過工傷鑑定,那麼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1

工傷鑑定要走怎樣的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工傷鑑定時按照相應的程序完成就可以了,在工傷鑑定一段時間後會出具鑑定的結果,如果當事人對自己拿到的鑑定結果有異議,可以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2

工傷鑑定的流程有哪些

工傷鑑定什麼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爲3個月。

1、發生工傷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假設職工是在受傷5個月後提出工傷申請)。2、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後,勞動部門可以根據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勞動部門受理了申請並在60日內作出了工傷認定結論。

第二步、工傷受理的'行政訴訟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如果出現發回重新審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時6個月)

1、勞動者對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勞動部門受理其工傷認定的申請。

2、我們假設職工在1個月後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一審的審判期限爲3個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行政訴訟二審的審判期限爲2個月。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是支持職工的訴訟請求(即判決由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

也可能判決駁回職工的訴訟請求,此時勞動者的工傷維權程序結束。另外,二審的結果,還有可能是發回一審法院重審。而對一審法院重審的判決不服,還可以提起上訴。這樣就出現了程序上的循環,耗時將有可能增加6個月。我們假設二審的判決結果是責令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那麼案件進入到由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程序。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第2張

第三步、工傷認定程序(可能耗時1個月)。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後,如果單位提出異議,認爲與勞動者不存在勞動關係,而勞動者又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實踐中勞動部門往往要求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由仲裁機構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後再恢復工傷認定程序。

確認勞動關係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應該先進行勞動仲裁。於是,案件將進入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程序(可能耗時3個月)。勞動者申請仲裁後,仲裁機構應當在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書,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作出裁決。但是不服該裁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於是,案件又進入到確認勞動關係的訴訟程序。

第五步、確認勞動關係的訴訟程序(可能耗時10個月,如果二審發回重審的,則耗時可能再增加10個月以上)。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一審的審判期限爲6個月。

2、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二審的審判期限爲3個月。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是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可能是認定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而且二審還可能出現發回重審的情形,對重審結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訴,這時出現了程序上的小循環,那麼耗時就可能增加10個月以上。假如法院認定不構成勞動關係,勞動者的工傷維權程序就結束(除非提起申訴)。

我們假設是勞動者勝訴,即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憑該判決要求勞動部門恢復工傷認定程序。案件再次進入恢復工傷認定程序。

第六步、恢復工傷認定程序(可能耗時個2月)。勞動部門恢復工傷認定後,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覈實到的情況,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認定的結論可能是認定爲工傷,也可能是認定不構成工傷。收到工傷認定結論後,任何一方對認定結論不服,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注意:

行政複議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因此,案件可能進入到行政複議程序。

第七步、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程序(可能耗時3個月)。工傷認定複議機關在收到申請書後,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案件可能又進入到行政訴訟程序。

第八步、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如果責令勞動部門重新認定,則出現程序循環,則可能增加10個月以上)。

1、申請人對行政複議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撤銷複議結論或者工傷認定結論,或者判決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一審的審判期限爲3個月。注意,按照法律規定法院不能直接判決構成工傷或者不構成工傷,而只能維持複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或者撤銷複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並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2、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二審的審判期限爲2個月。

二審的判決結果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有三種情況:

第一、維持屬於工傷的認定結論;

第二、維持不屬於工傷的認定結論;

第三、撤銷屬於工傷或者不屬於工傷的認定結論,並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假如是上述第一種情形,下一步進入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程序;假如是上述第二種情形,職工的工傷維權程序結束;

假如是第三種情形,案子將再次進入由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的程序,當事人對該結論還可以繼續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包括一審、二審)等,這時將出現一個程序上的大循環。這樣可能再耗時10個月以上。我們假設法院最終維持了勞動部門認爲構成工傷的認定結論,下一步進入到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程序。第九步,勞動能力鑑定程序(耗時可能在3個月以上)。

以上就是工傷鑑定的流程。工傷鑑定一定要及時申請,否則錯過申請的最佳時間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工傷鑑定的申請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對工傷鑑定的流程以及其他相關問題有疑問的地方,請務必及時搞清楚。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3

一、工傷鑑定的賠償標準

1、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

3、《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鑑定需要走什麼流程 第3張

二、工傷鑑定程序怎麼走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十五條的規定,工傷鑑定程序爲: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