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9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我國法律對女職工有特殊的保護,法律明確規定了女職工孕期的合法權益,但仍有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感興趣來看看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及相關資料。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1

公司裁員不能辭退孕婦,公司裁員辭退孕婦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2

懷孕期間公司裁員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給予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雙倍標準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同時,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 第2張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3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即預告解除勞動關係,包括醫療期滿、不能勝任、情勢變更)、第41條(即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此條款並沒有排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適用,當“三期”女職工出現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過錯行爲時,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係。另,《勞動合同法》第44條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出現用人單位解散、被依法撤銷等情形時,亦可終止與“三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懷孕期間被裁員是違反《勞動合同法》,可以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要求用人單位繼續旅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懷孕裁員可主張的賠償標準:2N賠償金(月平均工資*公司工作年限*2倍)+三期工資(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內社保補償

1、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公司依法爲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公司未爲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或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斷繳生育保險導致其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公司應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支付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另,當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水平的,職工有權要求公司補足差額,即俗稱的“多不退,少要補”原則。

懷孕被裁員怎麼賠償 第3張

2.補償金、賠償金。公司違法與“三期”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公司合規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與“三期”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無須支付任何補償金、賠償金。公司合規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與“三期”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需要支付補償金。

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爲按照職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此處的工資是指職工在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工資標準高於本地區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的,計算補償金時仍按照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作爲計算基數。賠償金是補償金的兩倍。另,《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三期”女職工如果有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將適用《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規則計算經濟補償。

2、生活費。一般情形下,勞動關係終止後無須繼續支付後續工資,但個別省市出於保護“三期”女職工權益的考慮,規定單位需要按照一定的標準支付“三期”女職工勞動關係終止後的生活費。

比如《江蘇省勞動仲裁案件研討會紀要》載明,用人單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銷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用人單位出現上述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後,亦應終止“三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並依據規定支付女職工經濟補償金。

爲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從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出發,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女職工三期內的生活費、產假工資、生育費用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