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9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孩子撫養費在很多時候都是大家關心的問題,大家都知道離婚的話,撫養孩子的一方會獲得另一方給予的撫養費。以下了解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1

【法律意見】

這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離婚時沒有要求子女的撫養費,且到現在爲止子女未成年,你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

第二種:如果現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對方未支付撫養費,子女也不能再主張撫養費了。

【法律依據】

《 婚姻法 》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爲。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2

一、婚內請求支付撫養費可以嗎?

婚內請求支付撫養費是可以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子女撫育費的數額

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第2張

三、相關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四、變更情況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爲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綜上,根據我國的法律,婚內請求支付撫養費的行爲是可以的。即使是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只要父母雙方或一方拒絕撫養子女,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所以,不管有沒有離婚,都需要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而需要支付的撫養費用以及相關費用,上文都說的非常清楚,需要的朋友可以認真的看一下。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3

撫養費是否可以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

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這不是絕對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應法律依據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撫養費包括哪些?如何給付?

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因此,律師應注意,在書寫離婚協議中,如果沒有把教育、醫療費用單獨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爲包括教育、醫療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離婚後,孩子發生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可以另行起訴要求非直接撫養的一方支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沒離婚起訴要孩子撫養費 第3張

子女撫養費一次性支付爲什麼不可取

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爲撫養費的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正確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區,一個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撫養費大約在1000元就基本上足夠了。

但如果非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月工資有2萬多元,讓其按其月工資收入的20%——30%即4000——6000元的標準去支付撫養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撫養費畢竟還是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因此法院判決撫養費一次性給付的可能不大。

一次性支付撫養費需要雙方進行商議,如果對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話,那麼法院是不會判決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因爲一次性支付費對於對方的經濟壓力非常大,法院也會對支付方的實際生活情況進行酌情考慮,而不會單方面的滿足一方的要求。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