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37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爭取撫養權的十大證據,如今離婚現象非常的常見,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相關問題是很多夫妻離婚案件搬上法庭的重要原因之一,贏得撫養權證據是很重要的,以下分享爭取撫養權的證據有哪些。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1

爲爭取孩子撫養權能收集哪些證據

一、證明由己方撫養子女爲宜的證據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孩子的撫養存有爭議,這種爭議分兩種情形,一種是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一種是雙方不希望撫養孩子。實踐中前者的情況居多,我們就以的一種情況爲例,進行說明。

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應該根據我國撫養孩子的立法精神,從如何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考慮證據的收集。

(一)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盡力將自身具備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戶口本或身份證,或讓您父母出庭等。

(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您可以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自己經營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

(四)有表達能力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律師可以提醒當事人,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2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養權歸誰?按照《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和長期的司法實踐得出基本的答案就是: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獲得孩子撫養權。

1、哺乳期孩子

哺乳期的孩子,父母離婚後的將由母親撫養。那麼哺乳期後的孩子應該由誰撫養?首先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走司法途徑。更具人民法院判決。

2、兩週歲以下孩子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會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況時,孩子可以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病久治不愈的傳染病、嚴重疾病,無法照顧孩子的、無法共同生過的

(2)有撫養權的母親,但是卻不履行、不盡撫養義務的母親,父親一方可以要求孩子隨自己生活。

(3)其他原因、突發原因等孩子無法再和母親生活的,可以隨父親生活。

3、協議後的孩子

經父母雙方協議後的兩週歲以下孩子隨父親生活,並對孩子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允。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第2張

4、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

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做了絕育手術的、喪失生育功能的一方。

(2)孩子隨其生活的較長久的,改變生活環境會對孩子造成不利影響的。

(3)沒有其他的孩子,而另一邊卻還有孩子的。

(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傳染病,不利於孩子心身健康成長,不能和孩子一起生活的。

5、跟隨家裏老人生活的孩子

跟隨家裏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的孩子,可以根據生活的時間長短,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孩子的條件,這一方優先考慮。

6、十週歲以上的孩子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不管是隨母生活還是隨父生活,都應該考慮孩子的意見。在雙方都有利於保護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協商輪流扶養孩子,可以准許。

7、離婚後孩子撫養權變更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進行變更,綜合以上說明的事例情況,按照事情的原委進行孩子撫養權變更,可以協商變更,法院也可根據實際事實進行孩子撫養權變更。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3

1、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時時影響着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應盡力將自身具備的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提供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對方違紀違規受單位處罰、違法犯罪受到處理的證據等。

2、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看兩方面:一是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雙方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成員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實力,能爲孩子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爭取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當事人家庭裏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照顧孩子,這也需要向法庭說明。當事人可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繳稅單據,經營公司的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情況的證明,另外還可以讓自己的父母出庭說明。

爭取撫養權的證據 第3張

3、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已滿10週歲,當事人應徵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對方,當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對於孩子的意見,只要求孩子寫書面意見,對方會提出異議,一般法官在這種情況下會單獨和孩子談談,聽取孩子的意見並做成筆錄入卷。

孩子的意見對於決定其撫養權問題是很重要的,但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建議家長們向孩子講清利弊,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但千萬不能強制孩子做出選擇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