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打了報警後流程工作日,當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的時候,可以選擇報警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很多人並不是知道報名的流程是什麼,以下爲大家分享被別人打了報警後流程。
被別人打了報警後流程1
被打後報警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在被打後要能夠馬上的進行報警,如果不馬上進行報警拖了太久的話,對於警方的調查跟處理案件、追究犯罪嫌疑人責任等都會帶來影響
被別人打了報警後流程2
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爲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衆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衆鬥毆罪”。
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處罰有哪些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衆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爲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爲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鬥毆構成聚衆鬥毆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衆鬥毆的;
2、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打架鬥毆這種現象,需要按照行政法律規範的進行行政處罰,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打架鬥歐所導致的傷害後果達到輕傷以上,就應當按照刑事責任進行處罰。
被別人打了報警後流程3
被人打了怎麼辦
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舉報、投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後,認爲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爲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並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嚴禁刑訊逼供或者採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爲處罰的根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時,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予以保密。
治安管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2、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3、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對沒有本人陳述,但其他證據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但是,只有本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