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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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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在生活中有很多家庭是重組家庭,對於很多人來說都無法割捨和自己前任生的孩子,所以很多時候都會給一些錢,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怎麼辦?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1

不要說是前妻女兒,那也是他的女兒對吧,找老公談談咯,談話過程中不要介意給錢給他女兒,容易發生不必要的矛盾。

前妻女兒錢也就是您老公給自己女兒的錢,這是合理合法,如果您老公前妻的女兒還沒未滿十八週歲,您老公應該要承擔撫養責任的,就算過了十八歲,作爲父親給自己女兒錢也是屬於正常的,所以不是特別過分,應該心胸開闊一點的,有助於家庭的和諧的!

一、老公給前妻女兒錢能要回來嗎

1、要看給多少、怎麼給,如果是丈夫個人財產,妻子無法要求要回;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且丈夫給女兒錢遠遠超過撫養費標準,妻子有異議可以要求要回一半。

2、【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老公前妻的女兒能繼承其遺產嗎

1、老公前妻的女兒能繼承其遺產,父母在離婚之後,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是否歸自己。孩子對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財產都是享有繼承權的。因爲,親生父母子女之間,不論離婚的父母是否撫養他的子女,均不影響其子女的繼承權。

2、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並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係;

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3、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老公給前妻女兒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經過妻子同意是可以要求拿回來,但拿回來也會影響到夫妻之間感情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2

湖南男子偷偷給前妻女兒零花錢 現任妻子上法院怒告丈夫還錢

2012年,謝先生和第一任妻子離婚,法院判決女兒由母親撫養,而謝先生需要每月承擔1000元生活費。2019年,謝先生和現任妻子羅女士結婚。去年10月,羅女士發現從兩人結婚起,丈夫除了法院判決的每月1000元生活費,還私下給女兒零花錢,前後共計約2萬元。

謝先生稱,這些零花錢是分了好幾次給的,有時是過生日,有時是兒童節,給女兒買了點禮物,給點零花錢。得知此事後,現任妻子羅女士以丈夫無權單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爲由,要求丈夫謝先生返還2萬元,雙方因此引發了矛盾。

原來,夫妻倆在再婚後,兩人就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謝先生私下不得與女兒來往,每月的贍養費由羅女士支付,在和丈夫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羅女士向法院起訴了。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孫寶樂稱,這起事件主要爭議點有兩個。第一,夫妻倆達成的協議是有效還是無效?男方是否有權利單獨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 第2張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一第二款規定,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應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親向女兒主動付款的行爲,屬於積極履行法定撫養義務的行爲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而謝先生與現任妻子達成的協議,不但侵犯了謝先生平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更違反了父母撫養子女的善良風俗,應當認定爲無效。

如果按照這對再婚夫妻婚後約定,謝先生應該返還2萬元的款項。但是在法院審理過程當中,法官很快就判定了這份協議無效,最終判定謝女士敗訴。

而羅女士認爲,婚後丈夫謝先生多次向女兒支付零花錢,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無權獨自處理。但法官助理認爲,這個並不需要經過現任妻子同意,現任妻子無權要求返還。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我國傳統的家庭倫理道德,也要求父母撫養子女,謝先生的行爲屬於積極履行法定撫養義務的行爲。

法官助理認爲,向前妻女兒支付撫養費,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序良俗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反映出,謝先生違反了《民法典》和《婚姻法》倡導的忠實原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也應當相互忠實,相互尊重,這樣才能構建和諧的家庭關係。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3

老公的錢全給前妻的女兒花,對我們卻從來不管,怎麼辦?

阿雲覺得老公勤勞,顧家,又上進,對自己也挺好的,又有一份好工作。就算他帶着和前妻所生的,已經是初中生的女兒也還是選擇他。兩個人在拍拖一年多的時候,一起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結婚前兩人各自有一套小房子,夫妻倆以後也還會再生一個孩子,到時候人多,小房子肯定住不了這麼多人。於是兩個人就商量着,結婚後把各自的`小房子都給賣了,然後一起買一套大的房子。

阿雲每天只要顧好自己,上着班就行了,所以對於家裏的事情她從來不用操心。因爲有婆婆在家,幫忙做飯搞衛生。有時老公下班早,也還會洗衣服,買買菜。

因此,即使在阿雲懷孕後也還是一身輕鬆,孩子出生後更有婆婆來幫手一切。他可以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

週末的時候,就陪孩子一起玩耍,同時也會幫着婆婆做一些家務。

她一直認爲自己真的是太幸福了,就算是嫁了一個二婚還帶着孩子的老公,這一切也都是很美好。

對於老公唯一讓她感覺難過的一點就是:老公把錢看的太緊張了。

阿雲沒有心計,心思單純,自己的收入和老公的相比,雖然比老公收入少一點點。對家是全部的付出,每個月給老公轉錢一起還房貸,還把自己公積金的卡交到老公手裏。

老公身上的穿着打扮,都是阿雲去品牌店精挑細選的,即使是價格昂貴也從來不心疼,因爲她捨得爲老公花這份錢。

更是在各種節日,比如生日,結婚紀念日,父親節,情人節等,阿雲都會給老公奉上一個超大的紅包,價格都在5000以上。同時還給老公買禮物,都是些老公平時所喜歡又捨不得買的奢侈品。

而老公卻在阿雲的生日和結婚紀念日,母親節,情人節等,只給區區幾百塊錢的紅包。

對於給阿雲買的東西,從哪看不過眼,不是嫌這個口紅貴,這一個包包貴,就是那套衣服貴,那一雙鞋也貴。等等。

阿雲在生下與老公的女兒的前幾天,在月嫂中心花3萬多塊錢請了月嫂,老公知道後,以各種理由刁蠻月嫂,最後,月嫂十在受不了,不幹了。老公把月嫂給辭退後還要回一些錢,這些錢老公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裏了。

阿雲在月子裏每天都吃的,都是婆婆做的重複的油膩飯菜,阿雲累了想睡覺,可孩子又哭鬧,婆婆又忙着其他的事情,阿雲又只好忍着困照顧孩子。

老公從沒有爲自己的小女兒買過任何東西,甚至還把小女兒擺滿月酒時,所收的放在抽屜裏的紅包,全部兜走了。

相反,卻對自己和前妻的大女兒,卻從來都是花錢不眨眼。專挑貴的買,只要大女兒開心,不論買多少,花多少錢,他都一點都不肉疼。

有時阿雲也撒嬌說要買和大女兒一樣品牌的衣服,卻被老公給直接拒絕了。

老公寧願陪着大女兒在看電視,也不願意抱一下,在一旁哇哇哭的小女兒。理由是抱着小女兒就要走來走去,逗小女兒笑,就不能好好的陪伴大女兒看電視了。

兩兩相比之下,老公對於自己和小女兒,金錢方面的付出真的是少得十分可憐。

後來,老公和前妻所生的大女兒上了高中,住宿,每個月的伙食費和零花錢,更是在8000左右。

小女兒上幼兒園後,阿雲小女兒送去幼兒園和興趣班。

丈夫私自給前妻的女兒錢 第3張

阿雲對老公抱怨了這些事情之後,老公卻無動於衷,還大言不慚的說:

“自己和前妻離婚,就已經虧欠大女兒了,拿現在小女兒的生活和大女兒之前比,已經優越太多了,所以,儘量的想其他辦法來彌補大女兒。物質條件滿足這是必須的。再說,用不了幾年,大女兒結婚後就過自己的生活,而我們以後還有更多的時間來陪小女兒。”

在得知老公的想法之後,阿雲也覺得自己一直這樣下去的話,自己金錢方面也會比較吃力,在還房貸還的差不多,所剩無幾的時候,不再轉錢給老公,還把自己的公積金卡也要回來了。

阿雲也真的是想通了,在領了工資的那一天,就帶小女兒去買了很多漂亮的衣服,也給自己買了以前捨不得買的化妝品和包包,還買了當初讓老公買,而老公卻捨不得買的衣服。

老公知道後,就在阿雲面前哭窮,甚至還想提出讓阿雲把工資卡和公積金卡都交到他手上,因爲怕阿雲這樣花錢,把手裏把所有的錢都給花沒了。

老公把錢看的太重要了,當初阿雲向老公要回公積金卡的時候,也是找了一個藉口,說公司那邊要登記,纔好不容易要回來的。

對於老公現在這樣的表現,阿雲真的是不知道以後應該怎麼辦。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可這夫妻兩個人的收入都不算低,生活水平等各個條件也挺高,卻還是因爲錢而發生了矛盾。

也許這個老公是因爲二婚,對前妻所生的大女兒心懷愧疚,一直在不停的彌補大女兒。

要知道,現在你已經重組家庭了。有了妻子和小女兒,就算你在彌補大女兒。但同時也不能虧欠現在的妻子和小女兒呀。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大女兒當時的條件沒有那麼優越,已經虧欠了。但是,小女兒的成長也是隻有一次。總不能在小女兒長大後,又倒回來再彌補小女兒吧。

阿雲愛這個家,也愛老公,自己也有工作,不在乎你有多少錢,也可以說,她並不在乎你給大女兒花多少錢,她在乎的是,作爲自己老公的你是否捨得給她花錢。

三毛曾說過:婚姻如果不能落在穿衣、吃飯、數錢,這樣的小事上,是不能長久的。

別因爲錢而忽略對方的感受,也別把錢看的比對方更爲重要。

女人要的愛很簡單,就是對方是否有把自己放在心上,我願意爲你付出,但是同時也希望,自己也能從你那裏,得到你的付出。

男人不喜歡太物質的女人,覺得這樣的女人物質自私。也不喜歡太能花的女人,覺得這樣的女人敗家。

同樣,如果一個男人不捨得爲自己的女人花錢,一樣是自私的。

捨得爲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是,不捨得爲你花錢的男人,在花錢的時候也沒有爲你着想,給你一份,一定是不愛你。

張愛玲也曾說過:花着他的錢,心裏是歡喜的。

不管我有沒有收入,也不管我的收入是多是少,但是你主動給我的,跟我自己所買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你說買給我的,是代表你的心意,是代表你對我的愛,同時也代表你心裏有我,這就是女人所在乎的。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會把自己的所有傾囊付出,即使是沒有,也會通過努力奮鬥,想辦法滿足你。而不愛你的人,卻生怕你開口,要他一分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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