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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2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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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婚外情、出軌、養小三等社會問題,不再僅僅是電視上纔會出現的戲碼的了,原配對於小三的憎恨的也是特別的深的,下面看看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1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以夫妻名義與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1、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以夫妻名義與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責任。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爲問題的批覆》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爲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爲是重婚。”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2

重婚罪小三的處理: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以夫妻名義與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也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屬於重婚的情形: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第2張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的一個重要證據。小三生孩子,就證明丈夫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結婚,小三明知該丈夫有配偶的仍與之結婚,兩者均構成重婚罪;但是該小三明知該丈夫的配偶爲軍人,仍與之生孩子的,則會構成破壞軍婚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3

一、婚內丈夫構成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婚內丈夫構成重婚罪第三者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罪小三怎麼處理 第3張

三、涉嫌重婚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爲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不管丈夫是出軌還是構成重婚,在絕大多數原配眼中,就認爲第三者破壞了本人的家庭生活。可事實上,很有可能是丈夫向第三者隱瞞了隱婚事實,出現這種情況,首先要追究的肯定是丈夫的刑事責任,至於第三者的法律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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