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育兒寶典 > 幼兒園董事會章程

幼兒園董事會章程

來源:時尚冬    閱讀: 5.1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是組織、社團經特定的程序制定的關於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的規範性文書。那麼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董事會章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董事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學校管理辦法》、《民辦學校暫行規定》的規定,由謝忠煥投資興建舉辦xx縣xx街道邢莊幼兒園董事會。

第二章組織

第二條本幼兒園設董事會,董事會爲幼兒園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三條董事會由4名董事組成,其中設董事長1名,董事3名。

第四條每屆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後可以連選連任。董事會由承辦方產生。首屆董事會由承辦方出資人推薦,以後每屆董事會按照董事會章程推選。新增董事由董事會推薦,提交董事會認可,由董事長聘任。

第五條董事會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便在董事會工作時,有關程序進行調整。

第三章職權

第六條幼兒園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聘任與解聘執行園長。

2、審定幼兒園發展規劃。

3、決定幼兒園經營計劃和方案,包括經費等籌集方案。

4、審議幼兒園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5、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教職員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

6、擬訂幼兒園解散、終止的方案。

7、管理幼兒園的資金與基金。

8、聘任或解聘幼兒園財務人員,並決定其報酬等事項

9、決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改幼兒園的組織章程。

11、審議幼兒園辦學質量和園長、教職工的考覈獎勵。

12、決定幼兒園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監督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3、簽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丈件。

4、本章程和董事會決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八條董事會每學年召開二次全體會議,每次會議前10日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審議董事會的`工作,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須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第九條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如投票結果爲贊成票與反對票均等,則由董事長決定。

第十條董事會須對議事進程和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在會議表決中曾表明異議的董事,有權要求該會議記錄中作出其在表決過程中表明異議的記載。

第十一條董事會應當遵守本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幼兒園利益,不得利用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xx縣xx街道邢莊幼兒園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園董事會議事規則依據本章程制定。

第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全體董事會議通過。

第十五條本章程自xx縣xx街道邢莊幼兒園董事會全體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