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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餐飲合同範文合集8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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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餐飲合同範文合集8篇

餐飲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_____身份證:

甲方經營的XXXX酒樓,各種證件手續齊全,甲方因業務轉型有意轉讓該酒樓,乙方有意受讓該酒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XXXX”酒樓轉讓達成如下轉讓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XXX區XXX路XX號的“XXXX”酒樓(法人代表:XXX)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的範圍:酒樓的內外裝修、酒樓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酒樓使用的空調、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並保證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XXXX設備不在其中)。

三、轉讓價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轉讓協議中條款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爲人民幣萬元(萬元整),此轉讓金包括甲方交給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證金萬元(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在該地點經營快酒樓的合法性,並出具該酒樓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完衛生、工商、稅務等證照變更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跟出租方關係。

4、乙方在XXXX年X月X日正式接手酒樓的經營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賃合同相關費用(租金、衛生費、水電氣費等)、工商管理費用、電話費、員工工資、供貨貨款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甲方債務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和收益,乙方有權停止支付轉讓金並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XXX”酒樓XXXX年X月X日以前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6、甲方負責與出租房協調辦理戶外廣告位事宜。

7、甲方轉讓的範圍爲:酒樓的內外裝修、酒樓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各種證照、消防合格證書、交給出租方的保證金等。甲方保證辦公室、庫房、大門門鎖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隱患,對有問題的設備甲方應在轉讓前進行修復,廚房達到消防、衛生標準。同時移交該酒樓完整的裝修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等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8、甲方在清償債務時,應將清償債務單交乙方審覈,並由乙方派員監督支付。

五、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萬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條、第三條協議約定或其它原因轉讓不能順利完成時,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有義務在XXXX年X月X日前支付甲方萬元,其餘部分在XXXX年X月X日之前,按照雙方覈定的實際數額結清剩餘的轉讓費。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轉讓費的同時,甲乙雙方按出租方的要求辦理退、入場手續完成租賃轉換手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規定,因甲方不遵守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乙方萬元的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退還全部轉讓款。

2、因爲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權利受到損害的,乙方應該支付甲方萬元的賠償金。

七、從XXXX年X月X日起至甲乙雙方辦理完與出租方過戶手續時止。乙方在辦酒樓的一切債權、債務、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未完成過戶之前)必須按時向出租方繳納水電氣、房租費(每月XX日之前)。如未按時繳納造成停業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此時間內不能無故停業(裝修除外)。如停業超過3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重新接手經營,期間乙方所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並做出補充。因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貳份。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爲:

二、租用面積: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 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 元整。期滿退場 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衛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稅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爲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地址:

乙方(需方): 地址:

雙方就所需的供貨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購銷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貨物價格:以供方每 天提供的報價單,待需方考察市場後的執行價格 爲結算依據時,屆時逐筆或逐批次書面確定。供方在協定價格 週期內必須正常按要求按量供貨,供方必須達到需方品種、數量 的要求。

2, 質量要求:符合地方衛生部門的規定及需方使用部門的質量標準爲準,有行業統一標準的產品,需方可參照提出其使用部門的質量標準,如查實供方的產品在需方經營場所內發生食品衛生事件,供方不僅要承擔衛生司法部門的全部法律責任同時要對需方造成的損失和品牌聲譽進行賠償。

3,付款方式和支付條款:貨到經需方驗收合格後對帳,供方應於15號前提供上個月的貨款正式稅控機打印發票 ,貨款結算時間爲次月的下旬。

4, 交貨與發運:雙方共同認定發貨、收貨時間。送貨到需方指定的營業場所,貨物運輸由供方負責,費用由供方承擔。

5,知識產權:供方應確保其供應的產品在知識產權方面沒有瑕疵或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需方因供方產品的知識產權問題被任何第三人(含國家機關)追索或處罰,供方承擔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損失。

6,合同糾紛及仲裁:爲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種糾紛,供需雙方應本着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平頂山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若供方的產品因爲質量、數量上的原因且在三天內無法得到改善對需方的經營造成負面影響的,需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8,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承包方):

承包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一、合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需裝修的店內裝飾進行設計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書面確認的裝飾方案進行施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圖、水電圖、施工佈置圖、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藝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不符合甲方設計意圖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權利。

2、對乙方裝修過程中的重大質量問題,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外,還有終止合同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時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裝飾款。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違法被罰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材料損壞,已完工的成品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應協助甲方保管施工現場各類物品,否則造成的材料丟失與誤工由乙方負責。

(3)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義務憑其豐富的經驗向甲方提供建設性意見供甲方參考,直至甲方滿意。

(4)愛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細算,如因故意或技術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費、短少由乙方負責賠償。

(5)精心施工,認真負責,打造精品工程,質量要求:

① 所有牆壁外向對角瓷磚的鋪貼均採用45度切對角,切角過程包括:機器切割(不得出現磕碰瓷磚表面導致參差不齊)和人工打磨(用砂紙磨薄切角邊緣);

② 地面磚及牆面磚鋪貼後不得出現:接縫不嚴不平,板面紋理不順,反花、磕碰、分縫不勻等現象;瓷磚的鋪貼後還不得有出現地面不平和積水的現象;

③ 牆面不得有不平,刮刷痕跡、劃傷及不光滑現象。

④ 工藝天花板不得有接縫不嚴不平,接縫脫落及明釘眼等現象。

具體質量要求參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質量;施工質量要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範標準,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施工過程中如因施工不當所造成的材料破損由乙方負責按原價賠償。

五、工程內容及合同金額

1、工程內容及單價按甲乙雙方認定的裝飾項目預算單按實際項目計算。

2、合同預算金額

本合同裝飾預算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裝飾預算金額爲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防止乙方在設計過程中故意隱瞞一些必須要實施的工程項目,然後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增加,乙方必須遵守在裝飾設計時就按合同,及時向甲方提出建議,並得到乙方的認可。)要求:最終裝飾總金額不得超出預算金額的___%,超出部分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功,則由乙方完全負責。

六、分期付款方式

1、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預算造價的___%訂金給承包方(乙方),即籌備施工圖。

2、二期:乙方電工、水工材料進場開工十天內甲方付預算金額的___%給乙方。

3、三期:木工材料進場後十天內甲方付預算金額的___%給乙方。

4、四期:工程完工後二十天內進行驗收,合格後,甲方付預算金額的___%給乙方。

餘款___%作爲乙方對整個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滿後___天內支付給乙方。

七、合同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現有重大質量問題或乙方在設計過程中故意隱瞞一些必須要實施的工程項目,然後在施工過程中要求增加並擡高單價,甲乙雙方在協商不成功的條件下,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後,乙方應該賠償甲方_____%的違約金作爲甲方另找裝飾公司的損失,而已經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照裝飾預算單價支付給乙方。除此類原因外,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總工程款的_____%作爲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總工程款的_____%作爲違約金,並退回已經預付的所有款項。

3、而戰爭及自然災害的因素、法律、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本合同未完善之外、雙方友好、平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置。

九、若由於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給乙方,或由於甲方原因或因停電、停水造成的誤工,則工期順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則乙方要付甲方誤工費___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爲甲方購買,此類材料的質量不在乙方的保修範圍內,但乙方有義務憑其豐富的經驗向甲方提供建設性意見供甲方參考直至甲方滿意;如因甲方拖欠此類材料造成的誤工,則工期順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則乙方要付甲方誤工費___元。

十一、工程期間,裝飾押金爲甲方支付,辦理出入證等。工程所使用的水電費用如不超過_____元,由甲方負責,如超出部分則由乙方負責。

十二、甲方必須在工程完工後___天內進行工程驗收,不經驗收而經營則視爲甲方已驗收合格而經營。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驗收合格起算,保修時間爲___年。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

1、合同到期甲方如有意續約,應在計劃時間內與乙方進行協商。

2、本合同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發包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承包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 篇5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租賃房屋的一致意向。現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標的(以下簡稱物業)

1、 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第 層共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所列面積爲準)出租予乙方,作爲乙方營業用房。(甲方應提供出租物業之平面圖,標明物業位置、樓層、承租範圍等詳細情況作爲合同附件1)

2、 甲方承諾租賃標的不存在任何依法不能出租的情形,並保證已依照《 (省/市、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管理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若因第三方對物業主張權利而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物業,則甲方應在取得相應的賠償或補償後按乙方所租賃面積的佔比將相應的賠償金額支付乙方作爲補償。

二、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爲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以實際試營業日爲始計算租金

3.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該物業,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乙方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乙方較其他客戶享有優先續租權。

4. 租期屆滿,雙方未能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至少16天的期限騰清物業,乙方需負責場地的清潔工作但不負責將物業恢復原狀。

三、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物業及其使用權轉移或租賃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

2. 如因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該物業所有人或使用權人發生變化時,甲方應保障乙方依本合同繼續享有物業的使用權,因物業所有權或使用權變更使乙方依合同使用物業出現妨礙時,乙方得限甲方一定期限內排除,如果甲方在限期內無法排除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本款所述租金已包含物業管理費):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RMB 元/月;

(4) 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個月15日—20日內,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上月租金。

(5) 甲方應在乙方每次交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據,在金額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應立即向乙方開據相應科目的正式發票作爲入帳憑證。

(6) 若遇乙方付款日最後一天爲法定假日,則可延至假後第一天支付。

2. 押金:

(1)押金數額:按照本條第1款第(1)項的約定計算的兩個月的租金數額,即押金爲RMB 元;

(2)繳納時間: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款第(1)項所述押金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押金應衝抵乙方最後一期租金,甲方應於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一週內將押金的餘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

(一) 出租物業的合法性

1. 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物業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對該物業所佔土地擁有合法使用權,已與物業所有權人簽署租賃合同並已簽署許可其再行轉租的合同。

2. 甲方須將該物業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人許可甲方再行轉租的合同(該合同應經公證機關公證)、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證、營業執照於簽署本合同前出示乙方查看,並將上述證照及合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3。

3.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如遇甲方所提供上述證件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 2 個月內依法完善相關手續。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該物業的合法資格,即甲方已獲得所有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而必須的經政府等主管部門的同意和批准。

(二)用途

乙方需於租期內將物業使用於開設潮火鍋餐廳交付物業

1. 甲方應該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物業交付乙方,如有逾期,應自逾期日起按照每日RMB1000元累積計算滯納金直至將物業交付乙方之日爲止。逾期超過45日,視爲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已預收的全部款項外,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付物業的,租期及免租期限均相應後延。

2. 甲乙雙方應在物業交接時簽署物業交接單,註明交接時物業及附屬設施狀況,並經雙方加蓋公章確認。如物業現存之設施或裝修乙方不需要時或對乙方裝修施工造成不便時,甲方應負責拆除,直到符合乙方之要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房屋裝修、裝飾、廣告設置及負責其他與租賃裝修物業有關的工商、稅務、城建、規劃、環保、衛生、公交、消防等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致乙方不能開業或不能依計劃試開業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收取之租金、押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確定的乙方試開業日後 180 日內仍未能開業的視爲不能開業。

4. 若甲方故意與過失,作爲或不作爲的任何可歸責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而不能準時開業的,每遲開業一日,甲方應按每日RMB1000元的賠償金支付乙方,並且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前述原因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三) 物業修繕

1. 甲方應負責對出租物業主體結構及設施的維修,每兩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

2. 如物業任何部分非因乙方之原因使用而遭到損壞(包括人爲損壞、自然損壞或天災造成的損壞),甲方須立刻進行把物業完整地恢復原狀的工作。

3. 因本款第2項所發生物業修繕的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對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任何維修,均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不承擔物業修繕期間的租金。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物業損害的,應承擔修繕費用,並應照常支付修繕期間租金。

4. 如甲方在物業或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60日內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可自行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須賠付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

5. 如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壞之後90天內尚未能完成,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進入物業

因物業的維護、衛生、警衛、防火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甲方必須進入乙方租賃之物業時,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入,並應採取適當措施,招牌、改建及改良。

1.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招牌及標識安裝或張掛於物業所在建築物中雙方約定的位置(如外牆、頂樓、門口等),而不須繳付額外費用。(店外招牌及標識位置圖作爲合同附件4)

2. 甲方須保證擁有給予乙方上述第 五(六)1 款所述事項之合法資格和權利,如乙方因其招牌或標識的安裝或張掛位置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應由甲方出面協調。

3.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內根據經營需要且在不損害建築物安全結構的前提下改建或改良物業,如增設入口、樓梯、拆改部分門窗、內部隔牆、上下水道溝槽、電源線路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在物業內增置任何傢俱、設備及商業固定裝置等。乙方亦有權於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合同後的16日內搬離上述所有物件。

(五) 公用場地、設施的提供及維護

1. 甲方應保證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時常出入並使用物業所在建築物內之公共場地及市政資源。

2. 甲方須時常保持物業所有外牆及與其毗鄰的公共地方(含人行道、停車場等)、物業所在建築物的外部及結構(包括物業的結構牆及組成)等的維修良好及清潔。如甲方不履行此承諾,須於收到乙方發出之通知後2日內進行有關之維修清理,直到乙方滿意爲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繳付此間的租金。

3. 在租期及任何延長租期內,乙方將擁有物業的專用獨佔使用權,甲方承諾並保證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物業的合理使用。甲方將不在鄰接物業的行人道或公共地方給予他人阻塞物業的進口或遮擋乙方招牌的權利,如有此情況,甲方應立即採取所有必須行動清除此等阻礙,包括任何小販或兜售者。(政府原因除外)。若甲方在7日內未能排除前述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4. 乙方負責安裝水錶、電錶;水費、電費、取暖費、氣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代收,應於3天前附明細書面通知乙方。

5. 乙方自行負責消防設備、供水排水管道、排煙管道,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中央空調系統供乙方使用(冷氣風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隨時保持中央空調系統能夠符合乙方之經營需求;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修改其開業前自行負責的上述設施,但乙方需事前三天書面告知甲方,如甲方認爲改建有損於甲方利益或甲方物業內其他客戶利益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改建工作,修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應保證現有自來水水管直徑不小於Ф50MM、水壓不小於3KG/CM2,電力爲3相Ф 380V 400A,並保證冷暖氣的正常供應,並於合同簽定後 20 日內辦理完畢乙方增加電容及水壓的手續,否則每逾期一日,按每日RMB1000元繳納乙方違約金。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設施,包括自始不能及租賃期內發生變故而不能的,乙方可以限甲方於一定期限內恢復,甲方未在期限內恢復的或甲方未能辦理相關手續,在乙方給予的寬限期內仍未辦結,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物業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7. 在乙方餐廳正式開業後因乙方營運需要增容、增壓時,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任何公用事業中斷(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等),甲方須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將其恢復,否則直到該公用事業恢復前,乙方有權將此間應付的租金減除,減除租金的計算:當月應繳租金/當月天數X公用事業中斷時間。並且乙方有權進行任何恢復公用事業必須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公用事業不能在中斷後7日內恢復或一個月內累計終斷 3 次,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第五(十)7款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9. 若甲方提供的物業及公共場所的使用設施及設備,因甲方及其僱員或其授權管理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爲而出現故障或損壞,致乙方及其僱員及顧客等人身或財產重大損害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 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位置(頂樓、陽臺、空地均可),供乙方安裝空調的室外機及相關管道。

11. 乙方需自費安裝直線電話,甲方可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2. 甲方免費提供接收報刊、信件。

13. 甲方無償提供垃圾堆放的地方,垃圾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競業禁止

在租期內,甲方若將其有權使用的物業任何其他部分,再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任何與乙方產品、服務類似的中式或西式快餐業者使用,則再租賃或許可經營的中式或西式快餐者不得超過一家。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已預付的費用,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七) 費用延付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繳付租金和其他約定費用,否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費用的 5 %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在先的情況不受本項限制。

2. 除非在本合同(或附件或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繳納其他任何費用。

(八) 提前終止

1. 出租物業的不適用性:

若乙方在裝修、使用物業時發現其內在結構不能適合用作經營快餐店,則乙方需在進駐場地後6個月內向甲方發出擬不履約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即告終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須退還乙方已繳款項。

若不能在物業內裝置任何所需容量的公用事業線路或供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營業的,如增容、增壓等,或乙方認爲其花費過巨,則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 餐廳的許可證: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於合理時間內申請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快餐店所需的各類許可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取得上述許可證或認爲花費過巨,乙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 經營困擾:

乙方因經營困擾(如虧損、總部政策、鄰里關係、地方政策變化等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得在 三 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充裕的時間另覓合作伙伴,如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實際損失,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權拒付。

4. 建築物或物業被破壞:

如物業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或其所在的建築物的其餘大部分被破壞,且修復有困難或修復後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並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賠。

5. 被政府徵收:

1) 在租賃期內如因政府拆遷、徵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按照政府規定付給乙方拆遷、徵用補償費的相應部分作爲補償;如政府沒有相關規定,則甲方應按乙方承租面積佔比給付乙方相應賠償;

2) 如果拆遷後甲方在原址或異地重建房屋,若乙方決定在新建築內租用與本合同標的物業條件相當的店面的。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3) 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業將被拆遷、徵用,甲方應將該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該信息來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時簽訂本合同的,在物業被拆遷、徵用時應按照第五(十)七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6. 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籌備開店所引起的所有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消防申請、營業執照的申辦等所有費用)及實際損失。

(九)稅費及登記費用

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令規定各自按時交納稅費。

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用(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擔負一半。

3. 甲方與乙方各自承擔其在洽談準備簽訂及完成本合同進程中產生的法律費用,支出及所有相關費用。

六、 聲明及保證

1. 甲方保證其爲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資格,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的正本複印件,包括但不限於物業使用權憑證及營業執照等,並能獨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保證其有權力和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等。

3.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的代表人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

七、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動亂、騷亂、罷工、遊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一、 爭議解決如因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二、 合同的終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約定外,本合同將因下述任一事件發生而終止:

1) 合同履行完畢,雙方不再續約,合同自行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3) 因一方之違約行爲出現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並由雙方書面確認;

4) 因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現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合同終止後,乙方於營業場所內外設置的乙方擁有合法權利的圖文標識,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有權收回其所屬的一切營業設施及潮火鍋標識和帶標識的一切物品,並需保持現場清潔。

八、合同登記及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及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房產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乙方雙方當事人應在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事宜。

2. 因甲方未能及時依法令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

3.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爲合同的全部,而於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一切意向書、備忘錄、磋商和協議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授權簽約代表:

乙 方:

授權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餐飲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於 x市x區x路x號之 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爲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結構爲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爲 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 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爲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xx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爲準)

2、努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爲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爲。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x年x月x日

餐飲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爲 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日止,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

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

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鑑證(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8

第一條合夥宗旨:

誠信,互助,多贏;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最終以餐廳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爲準)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2、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3、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4、 合夥人 (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比 %。

5、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 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由合夥負責人建立單獨財務賬號,合夥期間各合 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終止時結餘的資產 轉換成現金,再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淨利潤爲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資 比例承擔債務或通過合夥人會議決議按其投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該股權的結算方式爲:如該股權的實際出 資額高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評估價受讓;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 低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受讓。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 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享有其崗位薪資 元,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崗位責權利;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負責人允許情況下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每月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定期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每天微信傳送告知各合夥人日營業額;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 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 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 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 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 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 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 任,依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 讓,可按退夥處理,退火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 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 除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區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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