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平的房子公攤30平合理嗎,在我們的生活中遇到不能解決的事情我們要學會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給予我們的保障是方方面面的,以下來了解110平的房子公攤30平合理嗎。
一、110平米房子的公攤面積
通常來講,房子的公攤率要根據住宅類型來決定。高層住宅的公攤率通常在20~28%,多層住宅公攤率一般是10%-18%左右,辦公樓公攤率最高,通常為45%。
對應下來,一套110平米的房子,如果是高層,公攤面積為22到30.8平米,如果是多層住宅如洋房,公攤面積一般是11至19.8平米,110平米的辦公樓,公攤面積通常超過45平米。
公攤面積通常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等公共使用空間。
近年來,由於公攤面積擠佔市民成本過高,所以越來越多居民請求取消公攤面積,按照套內面積進行房屋買賣。用套內面積來進行計價,對小業主來説,應該是更加直觀、更加透明、更加容易理解,最直接的好處就是,購房者的錢花得更值。
二、取消公攤面積阻力來自哪兒
目前在商品房的銷售上,全世界一共有兩種計價方式,一種是按照套內面積計價,一種是將公攤面積納入建築面積計價。除中國之外,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是按照套內面積來進行計價。
但是,取消公攤面積呼聲已經多年,仍未有效推進,業內專家認為主要原因是公攤面積存在一定的灰色空間。
據調研,普通購買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公攤面積還有公攤係數,都是由開發商説了算,而且這個房屋在建設過程中,公攤係數到底有多少,其實消費者也是不知道的。也就是説,公攤面積並不透明。
並且,以建築面積來計價的方式,其實已經延續幾十年,這種形式更像是通過犧牲老百姓的利益,來填補開發商的利益,並不公平。
儘管當前有重慶、北京、廣州,這些城市可以選擇以套內建築面積來計價,雖然有相應規範出台,但是沒有相應懲罰措施。並且,如果使用建築面積進行計價,存在一個灰色地帶,現有的政策推進不下去,正是因為開發商在這個灰色地帶獲得了很大收益,開發商不願意放棄這部分收益。這就是套內面積無法執行的主要原因。
對於購房人而言,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可以讓購房人看得清楚,買得明白,既能避免購房人利益受到損害,又能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公平、公正。
一、商品房公攤面積比例是多少
1、普通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係數約在10%-15%之間;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係數約在15%-20%之間;高層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左右。
2、房屋的公攤面積=房屋的總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1)住宅樓的商品房的分攤係數是0.1左右。
2)高層住宅樓的商品房的分攤係數是0.2左右。
3)一般不超過0.3。
二、在一個小區裏,哪些屬於公共建築面積,這些面積哪些可以用於公攤,哪些不用攤?
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衞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也不可用於分攤的有: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衞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三、每户要怎麼分攤公用建築面積呢?
每户分攤的公用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每户套內建築面積。
商品房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棟為單位。也就是説,本棟樓房的住户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單棟樓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棟樓房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分攤。假如有為局部範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則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對於商品房的公攤面積比例,在不同類型的住宅中,其中要求的比例不一樣。至於小區內的哪些屬於公攤面積,而哪些卻不能納入公攤面積,這些其實都是購房者或者小區業主應當瞭解清楚的地方,因為有些小區的物業管理,往往就是利用大部分業主都不懂這一點,在小區內售賣廣告位,但是收益卻進了自己腰包,這樣的行為就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損害。
商品房公攤面積有哪些法律規定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的有關規定,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方式/規定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分為共用牆和非共用牆兩種。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到套內牆體面積。
3、陽台建築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5、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①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②套(單元)和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6、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7、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計算
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8、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計算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