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同意離婚我該怎麼辦,在如今社會男多女少的現實條件下,常常會看見一些夫妻的感情已經破裂了,於是就會提出離婚,但是往往有些情況另一方不同意的,以下分享老公不同意離婚我該怎麼辦
老公不同意離婚我該怎麼辦1
一、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3、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二、對“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認定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2、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單方如何起訴離婚?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 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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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丈夫不同意離婚的,女方可以到丈夫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先對夫妻雙方進行調解。
(3)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4)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法律依據:《民法典》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原告怎樣可以不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況,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達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並提交了書面意見。
妻子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只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了,那此時法院才會准予夫妻離婚,當然在訴訟離婚過程中,由於調解是必經程序,因此夫妻最後也有可能是被調解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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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一般民事案件一審簡易程序為3個月,普通程序為6個月,也就是説當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時候至少能拖3個月。當然3個月是建立在一次性離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決准予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新的離婚事由必須相隔6個月後才能再次提起離婚。
離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都有解除婚姻的意願,如若存在一方不想離婚,那麼便只得通過訴訟離婚。
由於訴訟具有一定的訴訟流程,一般民事案件一審簡易程序為3個月,普通程序為6個月,也就是説當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時候至少能拖3個月。當然3個月是建立在一次性離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決准予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新的離婚事由必須相隔6個月後才能再次提起離婚。
所以為了能夠一次性離婚成功,原告就需要準備感情破裂的證據,因為只有原告提供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二、常見可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
2、一方有家暴行為或虐待、遺棄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為;
3、多次賭博、吸毒等行為且屢教不改的;
4、兩人因感情不和分居達二年以上的情形。
三、離婚子女撫養權分配和財產分配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第八百六十五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