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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職工一直不上班

來源:時尚冬    閲讀: 2.0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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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職工一直不上班,雖説現在提倡男女平等,但還是有不少公司並不願意錄用女員工的,尤其是未婚未育的女員工,畢竟懷孕生子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就難免會耽誤很多的工作,下面來看看孕期女職工一直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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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懷孕期間不上班工資發放辦法是什麼?

通常產假是產前15天開始休假,之前的可以根據醫院出具的證明休病假,但病假也有個醫療期,做了2年多,醫療期3個月,3個月醫療期滿後到正式產假期間可以不發工資。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二、產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處於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在等到勞動者孕期結束後才能解除。下面情況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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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職工產假權益受損怎麼維權?

1、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3、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女職工懷孕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般都還會去上班,在產前十五天休產假,基本工資不變。如果沒到這個時候就請假不去,單位可以不給工資。如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應當等職工產假休完後解除或者續簽,不得擅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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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懷孕不上班怎麼解決

員工懷孕按照法律的規定是可以享受產假的,但與此同時,員工應該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可以以書面方式要求員工限期完善請假手續,拒不完善的,可以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中的曠工來處理,曠工達到規章制度中“嚴重”級別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予補償。

二、試用期懷孕能辭退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用人單位如有正當理由,可與試用期內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從《勞動合同法》角度來講,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是否符合用人單位的用工標準,是用人單位購買其勞動力並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基礎。同樣,《勞動法》也考慮到雙方的充分選擇權,規定了試用期這一制度。在試用期內,只要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勞動者是“三期”內受保護的特殊職工。

孕期女職工一直不上班 第2張
  

第二,用人單位與試用期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試用期內,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為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單位以其懷孕為由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認為因其懷孕而不符合錄用條件,但是又沒有相關證據支撐,那就構成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三、懷孕女職工被逼辭職如何處理

1、懷孕女職工主要主動辭職還是公司主動辭退不是一回事,兩者的相應處理也不同。

2、單位如果想與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辭退懷孕女職工的話,懷孕女職工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違法的,懷孕女職工可以要求繼續上班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一年二個月工資,不滿一年半年以上按一年計算,半年以下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3、如果懷孕女職工主動辭職(不問理由),辭職的原因如果是單位的行為違法,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一年一個月工資。但不能要求繼續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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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懷孕期間不上班有工資嗎?

一般來説,未到生產的時候,不去上班是沒有工資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二、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衞生標準的作業;

2、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孕期女職工一直不上班 第3張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4、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5、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6、低温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温作業;

7、高温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8、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9、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10、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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